2014年西南大學材料學院考研分數線及復試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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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5-01-25 14:14
樓主
根據教育部《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相關精神,結合學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經學部辦公會討論通過,現將我部(原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通知如下。
一、復試組織管理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姜立惠陳志謙李慶 組員:蔣顯全覃禮釗陳異于文斌李春梅 復試小組: 組長:陳志謙李慶 成員:蔣顯全覃禮釗李春梅覃朝憲(英語) 秘書:石定芳 復試小組均為多次參加復試工作的正、副教授。在復試前指定了復試小組負責人,學習了2014年復試工作有關規定,準備了英語口試材料,心理測評考核材料,掌握了參加復試考生的基本情況。 二、復試準備工作 (一)、初試分數線
1、復試安排及程序 考生于4月8日下午17:00前到材料與能源學部22教107室報到并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交納復試費。按渝價[2004]636號之規定,研究生復試費按每生100元收取,同等學力考生另收100元加試費。復試期間考生自行到校醫院體檢,其中體檢費參加體檢時交納(體檢表在學校醫院體檢現場領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復試生所需攜帶的材料: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在職人員帶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學學習成績表、《西南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及考生所在單位意見表》(附件六,一式兩份,可從我校研招網上下載,由考生單位填寫,分別密封)。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帶學生證,入學時再檢查學位學歷證,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者不予報到、注冊,取消入學資格)。 冒名頂替、不符合報考條件、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所在單位不同意報考或未按要求簽單位意見均不得參加復試。 (2)、享受少數民族優惠政策的考生參加復試加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證證明 享受少數民族優惠政策的少數民族考生須向復試小組提交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試小組檢查考生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上的民族與報考時的民族是否一致。在核對無誤后,將身份證原件還給考生,在復印件上注明“核對無誤”并簽字、加蓋院(所、中心)公章。 ②戶籍證明 享受少數民族優惠政策的少數民族考生還須向復試小組提供戶籍原件及復印件。在核對無誤后,將身份證原件還給考生,在復印件上注明“核對無誤”并簽字、加蓋院(系)公章。 ③享受少數民族優惠政策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還必須提供已簽好的原單位委托培養協議書原件一式叁份。 (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并完成服務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享受優惠政策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統一制作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 ②《志愿服務鑒定書》; ③服務單位證明的原件。 以上材料均需留下復印件,復印件上須有驗證人簽名并加蓋學院(所、中心)公章。 (4)、復試期間一切費用自理。 綜合能力面試:時間2014年4月9日上午8:00-11:0022教208室 專業筆試和心理測評時間:2014年4月9日下午14:30-17:3022教105室 備注:4月9日上午的面試時間與調劑系統內發送的復試通知時間有一點變動,從9:00提前到8:00,請考生們注意時間。 2、復試比例: 參加復試的考生人數為本專業實際招生限額的150%左右,預計招生人數16人(其中專碩5人)。 3、復試考核方式 (1)復試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2)筆試的內容與要求: 材料物理與化學、材料學兩個專業的考生筆試課程為《材料科學基礎》,材料工程的考生筆試課程為《材料加工原理》,考試時間3小時,滿分100分。 筆試科目結束后進行心理測評。 (3)面試的內容與要求 面試方式:采用考生自我介紹、問答相結合的方式。面試時由復試小組教師獨立對每個考生進行評分,復試小組教師的平均分為考生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具體評分標準見附表。 面試內容: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和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外語水平(英語讀、聽、說)以及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工作能力、事業心、責任感、協作精神、人文素養、本科學習情況、個人特長、對報考專業的了解程度和未來的學習、研究設想等綜合素質與能力。 (4)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記載采用百分制,滿分100分,復試成績由筆試與面試成績兩部分構成,即: 復試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合格分為60分。 4、復試名單的確立和公示 復試名單的確立原則:擇優錄取,額滿為止。 復試名單確立后,將在4月3日在材料學部( http://fmae.swu.edu.cn/ )和原西南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http://swumse.swu.edu.cn/ )網頁的通知公告欄目內進行公示。 5、考生綜合成績的確定 考生入學考試綜合成績按如下公式計算: 綜合成績=(初試各科總成績/5)×50%+復試成績×50% (三)復試工作辦法的公布 3月31日起在材料學部( http://fmae.swu.edu.cn/ )和原西南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http://swumse.swu.edu.cn/ )網頁的通知公告欄目內進行公示。 三、復試結果的公示 4月10日起將所有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包括筆試和面試成績)以及綜合成績按照成績高低進行排名,在材料學部( http://fmae.swu.edu.cn/ )和原西南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http://swumse.swu.edu.cn/ )網頁的通知公告欄目內進行公示,公示期10天。考生的錄取按綜合成績排序結果進行,錄取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擬錄取名單需經研究生院審核確定。 四、復試監督和復議 對復試過程和復試結構有任何疑問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復議: 聯系人:石定芳 電話:023-68253204 Email:swucailiao@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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