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南大學食品科學學院考研復試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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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5-01-25 14:28
樓主
根據西南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會議與文件精神,食品學院結合本院專業和生源特點,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選拔的原則,制定了本學院詳細的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體情況,按需招生、擇優錄取,切實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復試資格審查及復試范圍確定 1、對初試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審查。 復試考生報到時應攜帶以下材料:本人準考證(如有遺失,請寫一個情況說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在職人員帶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學學習成績表(教務部門提供,須蓋章)、《西南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一式兩份,可從我校研招網上下載,由考生單位填寫,分別密封。待業考生可由原學校、原籍所在地政府或檔案所在單位提供)。享受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優惠政策的考生還需提交輔助材料。應屆本科生須檢驗其學生證,入學報到時再檢查學歷證,未取得本科學歷者不予報到、注冊,取消入學資格。 2、學術型考生復試比例原則上按預計分配計劃數的1:1.6進行。專業學位食品工程考生復試比例原則上按預計分配計劃數的1:1.5進行 食品加工與安全考生復試比例原則上按預計分配計劃數的1:1.8進行。 二、復試方式、內容與復試成績計算與使用 (一)學術型考生 1、專業課測試(占復試總成績的50%) 專業課測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兩門,采用閉卷筆試方式,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具體筆試科目及加試科目見招生目錄。根據我院碩士專業特點,按照招生簡章規定科目進行專業課的筆試,專業考試的試題由具有豐富經驗的資深教師命制。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占復試總成績的10%) 以面試方式進行測試。滿分100分。 3、專業及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占復試總成績的40%) 以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包括以下方面:1)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2)考察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3)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4)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人文素養以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考核 政審工作主要依據考生提供的《西南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上的相關內容進行。考核成績不做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政審工作原則上在復試階段完成,人事檔案審查必須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未完成者不予錄取。 5、心理測評考核、體檢 在復試期間考生自行到西南大學校醫院體檢。心理測評考核及體檢不做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復試成績計算規則 (1)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專業及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成績的成績計算及校正。 A、每位同學去掉一個最高分與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分數的實得成績。 B、食品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兩個復試小組成績按中位數一致原則進行校正,得到每位同學的校正成績。 復試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專業課測試成績×0.5+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校正成績×0.1+專業及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校正成績×0.4 (二)專業學位考生 專業學位考生只進行上述2—6條的復試內容。復試成績由專業及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90%)和外語聽力與口語測試(10%)構成,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復試成績=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0.1+專業及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成績×0.9 (三)復試成績使用 復試成績以數字分(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給出。復試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總成績計算與使用 (一)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及計算按照如下公式計算: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成績×50% (二)總成績使用 考生分專業與類型,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擬招生人數的100%入圍導師選擇名單。 四、導師選擇與錄取 入圍導師選擇名單的考生與學院公布的具有招生資格的導師進行雙向選擇。學院同時公布每位具有招生資格導師的招生數量與招生類型。入圍學生填寫導師選擇表并由被選擇導師簽字后提交學院研究生秘書處。未通過雙向選擇確定導師的同學,由學院提供缺額導師信息進行二次選擇。二次選擇仍未確定導師者,視為自動落榜。缺額名額以總成績依次替補。 五、時間安排 1、3月28日,成立學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復試小組,制定復試方案和復試實施細則。 2、4月2日,在學院主頁對復試工作方案和復試實施細則進行公示(含各個專業、各類型的復試分數線、擬招生計劃預計分配數等信息)。 3、4月2日,在學院主頁上公示復試名單(不少于10個工作日)并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4、4月7-10日組織考生復試。 5、4月下旬,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招辦審核通過后,在學院主頁上進行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六、復試組織機構 (一)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趙國華 成員:周大明闞建全唐軍曾凱芳粟輝周芳胡孜 (二)政治考核復試小組 組長:周大明 組員:唐軍周芳胡孜 (三)外語聽力和口語、專業及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小組 按專業及類型分為3個復試小組,具體如下: 第一小組(食品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 時間:4月9日上午8:30 組長:趙國華(教授) 組員:丁曉雯(教授)、董全(教授)、杜木英(副教授)、李代明(副教授)、李洪軍(教授)、劉雄(教授)、明建(副教授)、尚永彪(教授)、夏楊毅(副教授)、曾凡坤(教授) 秘書:周芳 地點:食品學院二樓會議室(205室) 第二小組(食品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 時間:4月9日上午8:30 組長:闞建全(教授) 組員:賀稚非(教授)、蔣和體(教授)、閔燕萍(副教授)、吳文標(研究員)、曾凱芳(教授)、張敏(副教授)、張惟廣(副教授)、張宇昊(副教授)、鐘耕(教授)、周才瓊(教授) 秘書:鄧麗莉 地點:食品學院二樓學術報告廳(210室) 第三小組(茶學、食品加工與安全、食品工程) 組長:童華榮(教授) 組員:龐曉莉(副教授)、司輝清(副教授)、肖純(副研究員)、楊堅(教授) 秘書:覃小麗 地點:食品學院二樓小會議室(22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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