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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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5-03-26 21:59
樓主
西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2015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安排 根據我校2015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現將我院研究生復試的具體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一、復試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王釗、祝志勇 副組長:溫濤、胡娟、李曉陽、張應良 成員:彭玨、王志章、歐文福、秦遠好、王定祥 秘書:王炬 二、復試要求 復試的基本要求:所有擬錄考生均須參加復試,推免生(含團中央支教)由于在推薦時已進行復試,可不再進行。 三、我院2015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線及計劃招生人數 (一)復試分數線 根據《西南大學關于做好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本院實際,確定復試分數線,復試范圍按招生規摸的1:1.5確定。具體如下: 政治經濟學341分; 國民經濟學、區域經濟學、產業經濟學355分;金融學377分; 會計學371分;企業管理、旅游管理361分; 土地資源管理355分;統計學376分。 其中單科要求:經濟學——單科45分(滿分=100分),單科68分(滿分>100分); 管理學——單科46分(滿分=100分),單科69分(滿分>100分); 理 學 ——單科36分(滿分=100分),單科54分(滿分>100分); 凡達到以上要求的考生請持有關證件及資料于3月27日到經濟管理學院參加復試。 少民骨干考生分數線由研究生院劃定。 未在規定時間報到復試,視為自動放棄。 (二)預計分配計劃數及復試名單 根據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我院2015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預計分配計劃數為80名(不含少民骨干考生),扣除推免生(含團中央計劃)后,此次招生預計分配計劃數為47名(不含少民骨干考生)。具體分配如下:政治經濟學——1名;統計學——2名;國民經濟學——2名(因無合格生源,由應用經濟學相關專業考生擇優錄取);產業經濟學——4名;區域經濟學——5名;金融學——11名;土地資源管理——1名;會計學——11名;企業管理——10名。 復試名單:見附件。 四、復試安排 (一)復試時間:2015年3月27 日(星期五) (二)報到:2015年3月27日上午8:10到經濟管理學院大廳報到。 考生所需攜帶的材料: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在職人員帶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學學習成績表、《西南大學2015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一式兩份,可從我校研招網上下載,由考生單位填寫)及享受優惠政策考生所需的輔助材料。 學院按考生基本情況表、準考證、身份證核實考生身份,再根據“2015碩士研究生報名條件”對其進行報考資格和學籍學歷審查(在職人員須檢驗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生須檢驗其學生證,入學報到時再檢查學歷證,未取得本科學歷者不予報到、注冊,取消入學資格)、思想政治考核。證書復印件由學院收齊留學院備查。 冒名頂替、不符合報考條件、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體檢不合格者均不得錄取。 復試期間考生自行到校醫院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復試采用專業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復試不合格不能錄取。 1、專業筆試、心理測試時間、科目和地點: 專業筆試時間為: 3月27日上午9:20-11:20。 筆試科目:筆試科目以招生簡章為準。 地點:經濟管理學院502、504教室。 心理測試時間:3月27日上午11:30-12:00。 2、面試時間、分組及地點 面試時間為:2015年3 月27日下午2:30開始 面試分組及地點 政審組:胡娟、錢璐 (1)政治經濟學、國民經濟學、產業經濟學、區域經濟學組 組長:另行通知 成員:另行通知 秘書: 面試地點:經管院502教室 (2)金融學、統計學組 組長:另行通知 成員:另行通知 秘書: 面試地點:經管院504教室 (3)企業管理、旅游管理、土地資源管理組 組長:另行通知 成員:另行通知 秘書: 面試地點:經管院505教室 (4)會計學組 組長:另行通知 成員:另行通知 秘書: 面試地點:經管院310教室 五、復試內容、復試成績及綜合成績計算 (一)復試內容包括: 1、專業素質和能力(占復試總成績的70%),其中:專業筆試占30%;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占40%。 2、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占復試總成績的10%)。 3、綜合素質和能力(占復試總成績的20%)。 包括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心理測評等;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行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質;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二)復試成績為各項考核成績之和,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復試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入學考試綜合成績按如下公式計算: 入學考試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成績×50%。 六、復試費 根據渝價(2013)310號之規定,研究生復試費按每生每項50元收取,即每生復試費150元,同等學力另收100元加試費,請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報到時交納。體檢費體檢時在校醫院繳納。 七、錄取 1、依學校分配各到我院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名額,據學科門類的不同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滿額為止,但政審不合格、同等學力加試不合格、體檢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心理測評考核結果不合格者無論復試成績如何均不予錄取。 2、預計3月30日起在經濟管理學院網頁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 3、擬錄取考生自公示后到經濟管理學院107室領取人事調檔函。 4、擬錄考生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批準后,由學校發出錄取通知書。
(2)實行監督制度和復議制度。學院成立以學院紀委書記為負責人的復試監督小組,負責學院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 (4)監督電話:023-6825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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