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心理學部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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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5-04-07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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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復試要求
西南大學心理學部201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要求:首先單科必須達到國家201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基本要求,在此基礎上: 1、學術碩士:總分不低于337分,業務科1不低于200分,英語不低于59分;或者總分不低于339分,業務科1不低于240分,英語不低于55分。 2、專業學位:總分不低于339分,英語不低于50分。 3、報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要求參見《2015年西南大學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附件四)。 4、達到相應少數民族分數線的享受少數民族優惠政策的考生。 (二)復試具體安排 1、報到時間:2015年4月7日( 星期二)上午8:00----12:00 2、報到地點:西南大學心理學部大樓222室,報到以后查詢復試的相關安排。 3、筆試時間:2015年4月7日( 星期二)下午 14:30—17:00 4、閱卷時間/體檢時間:2015年4月8日(星期三) 5、面試時間:2015年4月9日(星期四) 注:不接收外校調劑生。 三、資格審查 1、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帶上所需材料參加報考資格審查、政審和復試。所須攜帶的材料有: 1)本人準考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生證(在職人員、非應屆考生帶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大學學習成績表 5)《西南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一式兩份,可從我校研招網上下載,由考生單位填寫、蓋章,分別密封) 6)享受優惠政策考生所需的輔助材料 7)個人簡歷 2、享受少數民族優惠政策的考生還所需攜帶材料: 1)身份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籍證明(戶籍原件及復印件,須有當地派出所簽字、蓋章) 3)享受少數民族優惠政策的少數民族考生(含應屆和非應屆考生)還必須提供已簽好的定向就業合同原件一式叁份。
3、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所需材料(擬錄取后補上) 除資格審查“1”中所提及的所有材料,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還需準備填寫完整、簽好的《報考201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從我校研招網上下載,經各方簽字、蓋章的《國家定向培養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非在職考生 )定向協議書》一式三份;《國家定向培養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在職考生)定向協議書》一式四份。四、復試辦法 (一)復試內容及考核形式1.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素質測試、英語測試(聽力、口語),綜合素質測試,思想品德測試以及心理測試。 專業素質筆試,考試時間為2.5小時,主要涉及專業基礎和研究計劃,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面試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知識結構、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以及心理素質等。具體包括:(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4)人文素養;(5)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2. 復試形式:考試形式為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為閉卷考試
(二)復試程序 1. 4月7日上午8:00—12:00 ,考生帶上所需材料到到我部222辦公室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和政審;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交納復試費100元,同等學力考生另收取100元加試費;辦理復試事宜;完清這些手續后,前往學部大廳查詢筆試及面試安排。 2.4月7日下午14:30,考生到西南大學第8教學樓208、209、210教室進行專業課筆試,考試內容為心理學專業素質測試。 3. 4月9日,考生到心理學部進行面試,考試內容:綜合素質測試和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 4. 4月8—10日,考生自行到校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復試比例 學術碩士:按照預計招生規模的130%確定。 專業學位碩士:按照預計招生規模的130%確定。 (四)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分配 初試成績占50%,復試成績占50%。 (五)復試考生綜合成績評定方式 1.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成績×50% (綜合成績100分=外語10分+政治10分+業務30分+復試50分) 2. 注意事項: (1)復試成績為各項(見“復試辦法”)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測試考核及體檢不計入總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以上復試工作辦法將在心理學部網頁進行公示。我部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六)公示期及意見受理電話、郵箱 公示期: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4月3日 紀委監督電話:023-68367243。受理時間:公示期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意見受理郵箱:306xlxb@sina.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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