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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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er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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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5-04-07 18:41
樓主
復試準備工作
1.本單位考生進入相應門類(學科)復試的最低分數要求; (不含享受國家少數民族政策考生)
2、復試工作辦法的具體內容: ⑴復試的程序、復試時間、地點安排;
⑵復試比例:各學科專業的復試比例如何確定; (不含享受國家少數民族政策考生)
⑶復試考核方式: 1.專業素質和能力(占復試總成績的70%) 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占復試總成績的10%,招生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專業外語測試); 3. 綜合素質和能力(占復試總成績的20%) 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心理測評等(政審原則上在復試階段完成,人事檔案審查必須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⑷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的具體辦法; 思政教師進行面試交談 ⑸復試名單的確定原則,公示方式;對考生的錄取按學科門類的不同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 ⑹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分配;復試總成績為各項考核成績之和占綜合成績的50%,復試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以數字分(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給出,不能給形如“優、良、中、差、合格”的等級分。 入學考試綜合總成績按如下公式計算: 綜合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成績×50% ⑺復試考生的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專業綜合復試70% ;外語聽力與口語測試10% ;綜合面試20% 3、復試工作辦法的公布時間、方式(本單位網址)。3月24日 文學院主頁http://chinese.swu.edu.cn/literature/index.php 4、復試小組成員的遴選和培訓情況。3月21日以導師為主要復試成員,選擇外語教師擔任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教師,選擇思政教師擔任思政測評教師,對以上人員專門召開復試工作培訓會講解2015年復試工作政策變化和政策要點并布置相關工作。 三、復試結果公示的時間,內容。4月15日,文學院主頁http://chinese.swu.edu.cn/literature/index.php 四、復試的監督和復議的具體辦法和形式。復試的監督和復議請致電023-68252991 梅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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