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科學學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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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er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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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5-04-07 18:45
樓主
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和西南大學《關于做好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今年我院進一步嚴格復試程序,全面貫徹國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為切實維護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復試組織管理 (一)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制定學院招生工作復試方案,指導各二級學科按照復試工作方案開展工作,確保復試錄取工作平穩有序地完成。具體名單如下: 組長:熊祖洪 副組長:吳正茂 成員:李建光、陳洪、廖伯琴、舒剛、劉平萍 (二)各二級學科成立以學科負責人為組長的復試工作小組,負責本學科的復試組織工作。復試工作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復試內容包括:專業筆試、心理測試、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和綜合考核面試。綜合考核面試包括專業素質與能力、學習經歷與志向、綜合素養等內容。 (三)復試工作小組基本規范 1、復試工作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2、復試工作小組應設復試秘書1人,負責對考生作答內容進行現場詳細記錄。 3、復試工作小組組長應在復試前召開工作小組會議,做到復試標準統一、客觀公正。 4、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并妥善保存備查。 二、復試工作辦法 (一)統考生復試資格基本線
(三)復試內容及復試形式 1、專業素質和能力(占復試總成績的70%)。其中:專業筆試占復試總成績的30%,由各復試工作小組統一組織考試;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占40%,由復試工作小組在綜合面試時進行考察。 2、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占復試總成績的10%)。由各復試工作小組在綜合面試時加時進行考試。 3、綜合素質和能力(占復試總成績的20%)。由復試工作小組進行綜合面試并給出成績。包括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心理測評等;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行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質;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4、心理測試(不給出量化成績,不合格則不錄取)。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測試。 (四)復試成績為各項考核成績之和,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復試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五)入學考試綜合成績按如下公式計算:
(二)報到:2015年3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辦公室報到。如期未到我院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和錄取資格,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所需攜帶的材料: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在職人員帶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學學習成績表、《西南大學2015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一式兩份,由考生單位填寫)。 學院按考生基本情況表、準考證、身份證核實考生身份,再根據“2015碩士研究生報名條件”對其進行報考資格和學籍學歷審查(在職人員須檢驗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生須檢驗其學生證,入學報到時再檢查學歷證,未取得本科學歷者不予報到、注冊,取消入學資格)、思想政治考核。證書復印件由學院收齊留學院備查。 (三)復試內容及時間安排1、復試科目:
根據渝價(2013)310號之規定,研究生復試費按每生每項50元收取,即每生復試費150元,同等學力另收100元加試費,請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報到時交納。體檢費體檢時在校醫院繳納。 五、錄取 1、依學校分配各到我院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名額,據學科門類的不同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滿額為止。以下考核單項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政審不合格、同等學力加試不合格、體檢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心理測評考核結果不合格者。 2、考生應對提交全部報考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對于申報虛假或不準確的材料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我校將取消其復試資格;如已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我校將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3、預計3月30日左右起在學院網頁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 4、擬錄考生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批準后,由學校發出錄取通知書。 六、復試的監督和復議(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認真負責、嚴格自律,自覺遵守國家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規定,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2)實行監督制度和復議制度。學院成立以學院紀委書記為負責人的復試監督小組,負責學院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 (4)監督電話:023-68252837 023-68367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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