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院地球化學研究所2011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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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0-08-13 22:10
樓主
根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文件及中國科學院有關規定,結合我所實際情況,制訂我所接收推免碩士研究生規定。凡在教育部下達推薦免試生指標的高校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本科應屆畢業生均可申請免試攻讀碩士學位。我所優先接收地質類專業畢業生和設立有研究生院、進入“211工程”、“985工程”建設的重點大學的化學、環境科學、生物科學科的優秀本科畢業生。
我所2011年招生的所有專業及導師均可以接收推免生。具體招生專業及招生導師及有關我所研究方向及研究生待遇情況,請參考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招生網上相關公告及我所2011年碩士招生簡章及我所網頁上相關內容。歡迎各位有志到我所學習的考生與我們聯系。 1申請資格: 1.1學生必須是2011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1.2學生所在學校必須是教育部規定的具有當年免試生推薦資格的高校,并獲得其所在高校推薦免試資格,占用母校推薦免試生名額。 1.3申請人在大學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優異,在學期間無重修科目或補考記錄。在校期間沒有受過紀律處分 1.4須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外語為小語種的申請者必須獲得該語種國內公共外語相當于英語四級考試合格證書),具有較強的外語聽、說、讀、寫應用能力 1.5有為科學事業獻身的精神,有較好的科研潛力,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1.6具有較強的獨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1.7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標準,心理健康狀況良好(體檢在復試時由我所安排進行。 2申請材料: 有意申請我所推免生的學生,請于2010年10月15日前登錄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招生網推免申請欄目進行報名。并盡快將下列申請材料各一式一份寄(或送)達中國科學院地球化學研究所研究生部,并通過電子郵件將相關材料電子文檔發至研究生部; 2.1在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推薦免試生申請系統中填寫打印的《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2.2《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本表最遲在擬錄取前提交) 2.3申請者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或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開具的推薦免試生資格證明(本表最遲在復試前提交) 2.4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或院系)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大學本科前三年所修課程成績單(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課程成績單),不得有不及格或重修記錄。 2.5個人簡歷及專業學習情況介紹 2.6身份證復印件 2.7英語四級、六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在校期間發表的論文、出版刊物等有助于反映申請者學術水平、思想品德、工作成果材料的原件或復印件 3接收程序: 3.1我所對申請人材料初審,并在申請者獲得所在學校推免資格后,于2009年10月底通知初審合格的申請人來所進行面試及體檢后,擇優錄取;我所為參加面試考生報銷由學校所在地至貴陽的單程硬座路費,免費安排復試期間住宿及負擔體檢費用。 3.2我所將在201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報名截止前,對通過面試并同意接收的優秀應屆本科生發給擬錄取函,并通知未錄取者,無論接收與否,所有申請材料不退; 3.3已接受的同學必須到原所在學校領取國家統一制發的推薦免試碩士生報名表,并于201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報名期間,辦理正式報名手續,報名材料加蓋學校所在省市招生辦公室公章后寄到我所。未辦理正式報名手續者不能錄取。 4其它: 4.1對已發擬錄取函的推薦免試生,將在2011年統考碩士研究生錄取期間進行復核,對出現下列情況的,取消其碩士生錄取資格: 4.1.1 在本科階段最后一學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學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學期)學習成績有不及格科目。 4.1.2 畢業設計(論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績。 4.1.3 畢業時未獲得學士學位。 4.1.4 政審不合格。 4.1.5 考試作弊者或違紀(法)受到“警告”以上處分的,或有其他情節嚴重的違法亂紀行為受到處罰者。 4.1.6 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虛作假者。 4.2如在招生過程遇到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及國家教育部相關招生政策調整,按相關政策執行。 5聯系方法及聯系地址: 聯系人:王寧 聯系地址:550002貴州省貴陽市觀水路46號中國科學院地球化學研究所研究生部 聯系電話:0851-5891117;傳真:0851-5891117 網址:http://www.gyig.cas.cn 中國科學院招生網:http://admission.gucas.ac.cn E-mail:jyc@vip.gyig.ac.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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