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大學2011年法律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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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0-10-15 08:57
樓主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是以特定法律職業為背景的專業性學位,主要培養立法、司法、行政執法與法律監督、法律服務以及行政管理、經濟管理和社會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層次、寬基礎的應用型和復合型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
一、招生規模 2011年,我校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招生規模260人左右,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招生規模40人左右。 二、推薦免試 (一)法律碩士(非法學) 具有專業學位推薦免試資格且符合蘭州大學2011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申請條件的推免生,在校學習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申請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申請本專業推免生)。 (二)法律碩士(法學) 具有專業學位推薦免試資格且符合蘭州大學2011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申請條件的推免生,在校學習專業為法學專業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申請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僅限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申請)。 三、報考條件 (一)法律碩士(非法學)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準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6.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過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1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7.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二)法律碩士(法學) 1.符合(一)中1、2、3、4、5、6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四、報名 2010年10月,考生首先在網上報名,根據各省級招辦的網報公告選擇相應的報考點;11月中旬,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身份證;非應屆生持身份證和畢業證原件到指定的報考點進行報名現場確認(交費、照相),逾期不再補報。 五、初試與復試 (一)初試時間:2011年1月15-16日。 (二)初試科目 1.法律碩士(非法學) (三)復試時間:2011年4月,初試成績符合我校確定的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方可參加復試。符合國家復試基本要求但因招生規模限制無法參加復試或參加復試未錄取的考生,可以調劑到第二志愿招生單位。 (四)復試地點:蘭州大學法學院 六、錄取與培養 (一)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學)專業學位全部按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培養錄取。被錄取為在職培養的考生,在學期間不轉人事檔案、工資和戶口關系,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被錄取為非在職培養的考生,畢業后,按畢業當年國家就業政策就業。 (二)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學)采取全日制教學方式,學員全脫產學習,學制三年。 (三)按照培養計劃規定,完成課程學習和必修環節,成績合格,通過畢業(學位)論文答辯,德育、體育合格者,授予法律碩士學位,頒發相應的學位證書和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 (四)學費:9000元/學年。 七、聯系方式 1.蘭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931-8912168 2.蘭州大學法學院聯系電話:0931-8913767,網址:http://law.lz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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