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考研法律碩士大綱變化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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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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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0-10-15 09:40
樓主
一、2011年考研法律碩士大綱變化綜述
2011法律碩士考研大綱在2010基礎之上做了微小得調整,其中刑法分則新增了幾個罪名,民法刪除了一個考點,憲法學應該是變化最大的,不僅增加了一個考點而且加了一個小節,所以考生在復習時候尤為留意,總的來說是變化不大的。考生大可不必擔心考綱大變動會帶來什么負面影響。 二、2011年考研法律碩士學科考試特點 一個就是法律碩士的考試和大家的學分考試不一樣,法律碩士考的一個科目,它考的知識面很全,很難找到側重點,如果只看幾塊的話就很難應付考試。另外就是出題角度多樣性,它不會像學分課的老師交代那樣從哪出題等等,法碩每年出題都有靈活的變化,主要根據趨勢的變化靈活掌握,很難有統一的模式。這樣說來法碩考試的類型可能有預測性,考試的知識點以及考試的角度這個預測性可能就比較難把握一些,自己復習可能就更難把握。這些是不同于學分考試。再一個特點就是不同于法學碩士的考試。法律碩士是第二專業,所以要求掌握基本知識、基本點,而法學碩士的考試是在掌握基本知識的基礎上要提高它的知識難度、知識深度,所以考起來就相對難些。另外法學碩士專業課的考試是各校出題,所以只要理解這個學校在某個領域中的觀點就可以,考試的時候按照這個學校的觀點來答就可以了。但是法律碩士考試是全國統考,如果專門學人大的觀點、北大的觀點、法大的觀點,這些觀點都是不一樣的,如果按照某一個學校的觀點來答就容易出錯。 三、2011年考研法律碩士大綱特點 1、考查目標 縱觀大綱考查目標中的要求,我們可以看到大綱對考生的要求有:再認和再現、理解和掌握、運用、綜合運用、使用等。 再認和再現,這是記憶中的兩個層次,其中再認一般是指對于自己以往記憶的事物,在再次見到時能夠辨認出來;再現則是指在沒有見到而只是收到某種直接或間接的刺激時能夠想起原來記憶的事物。 理解和掌握,這個我們就不用多說了。運用、綜合運用和使用,其實區別并不太大,我們在下文中再分別予以分析。 對于專業課,考查目標共有5項,相比綜合課多出來的是第1項,即再認和再現,其對象是刑法學和民法學的基本知識。在理解和掌握方面上,刑法學和民法學的對象是重要概念、特征、內容和其法律規定,綜合課部分則是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從這兩個方面可以看出,對于專業課,由于刑法和民法是理論的海洋,知識點較多,故而對其基本知識僅僅要求能夠認知,對其重要概念才要求理解和掌握;而綜合課部分,由于其理論并不復雜,或者我們可以說除了法理學較為難懂之外,憲法學和法制史部分一般都是記憶性的內容,故而大綱對其基本知識要求了理解和掌握。 在運用上,專業課部分第3項要求運用相關原理來解釋和論證某些觀點,明辨法理,這主要是針對辨析題而言的,要求是通過解釋和論證達到明辨法理的目的,可知其要求并不是很高,考生大可不必感到手足無措以至于無從下手,這一點我們在后文中再予以論述。綜合課部分的運用,是要求對給定材料進行分析處理并正確評價,可知只要考生能夠準確提煉出材料中的信息,找出其關聯的知識點和理論,同時對其進行了正確的定性和評價,就算是達到了要求。 綜合運用方面,專業課部分要求是結合生活背景和特定法律現象,分析、評價有關案件和事件,并找出解決實際問題的辦法;綜合課則要求綜合運用三科的基本知識和原理,對我國現實法律現象和法治問題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可見,兩者的區別在于,專業課更傾向于具體案件的分析和處理,其案例大多是單科性的,即刑法案例不涉及民法知識,反之亦然;而綜合課則傾向于較為宏觀現象的分析,其要求是綜合三科的知識對一個現象予以分析。這就要求我們在復習和應試中區別兩者的特點,對癥下藥,才能事半功倍。 使用上,專業課和綜合課的考查目標差別不大,無非是運用專業術語進行一些符合邏輯的論證,要求是四項即使用專業術語(綜合課中還要求法律思維)、論述有據、條理清晰、符合邏輯,看起來很抽象,其實并不難。所謂使用專業術語,就是要使用一些相關學科的名詞,論述有據也就是在論證的時候要找到合適的論據,符合邏輯和條理清晰就更簡單,無論是總分總、分總還是總分結構,只要論述時分開層次,每個層次專注于一個小點即可。 上述只是根據專業課和綜合課的不同特點,對兩者的考查目標做了一個大致的分析,當然它們內部還是有別的不同,比如刑法學和民法學雖然都是專業課部分,但其肯定有各自不同的特點,對于這些我們將在各個科目的分析中予以論述,敬請關注。 2、考試形式 閉卷,筆試,考試用時180分鐘。試卷滿分為150分 3、試卷內容結構 專業課一:包括刑法學和民法學兩部分內容 專業課二:包括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三部分內容 4、試卷題型結構 專業課一: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簡答題、辨析題、法條分析題和案例分析題、法條分析題和案例分析題 專業課二: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簡答題、分析題、論述題五種題型 5、試卷總題量 130題目 四、2011年考研法律碩士考試范圍變化 總體上變化不大刑法分則新增了幾個罪名,民法刪除了一個考點,憲法學應該是變化最大的,不僅增加了一個考點而且加了一個小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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