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大學2011年在職攻讀法律碩士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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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0-10-22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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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大學是山東省重點建設的綜合大學。學校位于美麗的海濱城市青島,坐落在黃海之濱、浮山之麓,依山傍海,風景秀麗,是讀書治學的理想園地。青島大學的法律碩士(J.M)教育立足山東半島,面向全國,為地方服務,培養高層次、復合型和應用型法律專業人才。根據國務院學位辦《關于2010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0]37號)及省學位辦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熱忱歡迎社會各界在職人員報考青島大學法律碩士(J.M)專業學位研究生(論壇) 。
一、學位代碼、報考條件及招生限額 專業學位代碼:410100。 2007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法院、檢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人員,政府機構、人大系統干部以及有關部門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者。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考生,持經本單位同意和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后的資格審查表進行資格審查;其它部門人員的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招生限額:50人 二、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 網上報名:2010年7月1日—7月15日。考生通過互聯網登錄http://zyxw.ujn.edu.cn網站,按照要求填寫、提交報名信息。網報期間報考者可以隨時瀏覽、修改、打印本人報名信息。網報成功后,系統將自動生成《2010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樣表),請打印一份自動生成的樣表以備現場報名時使用。山東省外報名考生請6月30日左右登陸“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hinadegrees.cn)查詢各地網報具體時間和網址。 現場報名。2010年7月16日—7月18日。報考者在規定的現場報名時間內,持本人打印的《2010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樣表)、有效身份證件(僅限二代身份證和護照)、畢業證、學位證原件等證明材料(具體以現場報名點通知為準)到網上報名時選定的現場報名點,繳納報名考試費、照相,領取并認真閱讀《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全國統一考試考生應試守則及違規處理規則》,同時現場打印資格審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報名信息(現場打印的資格審查表務必保存完好,復試時按要求填寫審核意見并蓋章后交招生單位)。 考生可在青島大學現場報名點(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青島市寧夏路308號,青島大學學生事務與發展中心,博文樓一樓大廳,原西二教)進行現場報名;也可在考生工作單位所在地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地點報名考試。 報考青島大學的考生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務請在“備注”中填寫“法律碩士教育中心”。 考生現場簽字確認后的報名信息,一經簽字確認,今后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只進行網上報名未到指定現場報名點辦理照相、交費等有關手續的,本次報名無效。 三、資格審查 (一)資格自審。考生根據所報考學位類別報考條件進行自審網報。考生須將現場報名點打印出來的資格審查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下同),核準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并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然后按規定時間要求將資格審查表、相關學歷、學位證書等按要求交我校研究生處進行資格審查。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二)學校審核。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有關學位類別條件的審查,我校統一在復試錄取前進行。屆時每位考生應將單位審核蓋章(照片和單位意見欄)的現場報名點打印的資格審核表、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上述材料及其證件復印件一式二份,其他所需材料見復試通知)一并交學校審核。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誠信負責。如果考生不滿足相關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一經發現,我校將取消其錄取學習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科目 政治理論、英語(論壇)、專業綜合考試(含刑法學、民法學、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共計3門。其中,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單獨組織;其余2門全國聯考。 五、考試時間及地點 全國聯考時間為2010年10月30、31日。具體考試科目、時間考場等安排請見準考證。 2010年10月11日至29日,在山東省現場報名的考生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副本,憑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副本,在入場前換領準考證正本參加考試。 政治理論考試及綜合面試一般復試時進行,時間暫定為2011年1月份,具體時間待聯考后我校另行通知。 六、聯考輔導 聯考輔導資料: 《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出版);《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聯考專業綜合考試大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版)。 招生、輔導資料等事宜請咨詢青島大學法律碩士教育中心。 七、錄取 錄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組織,錄取分數線由我校自行劃定。我校將根據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含面試)等,擇優錄取。非政法系統考生錄取比例一般不超過我校當年招生限額的20%。 八、培養 青島大學法律碩士培養實行學分制,基本修業年限為三年,采取在職攻讀的非全日制培養形式。 根據山東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關于明確在職研究生教育收費標準的通知”(魯價費發[2005]83號)和學校有關規定,我校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費(含論文指導及答辯費)總計人民幣叁萬元。教材、資料費等根據培養需要據實收取。 九、學位授予 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學生在規定年限之內修滿所規定的學分,成績合格,完成學位論文并通過答辯,符合我校授學位要求者,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后,授予青島大學法律碩士(J.M)專業學位。學位證書由國務院學位辦統一印制。 十、招生咨詢 青島大學法律碩士教育(J.M)中心 地址:青島市香港東路7號,青島大學睿思樓5樓 郵編:266071 電話:(0532)85955971 聯系人:姚曉榮 網址:http://www.qdu.edu.cn 電子信箱:JM@qdu.edu.cn 青島大學研究生處在職教育科 地址:青島市寧夏路308號,青島大學知行樓105室 郵編:266071 電話:(0532)85950198 網址:http://grad.qdu.edu.cn 電子信箱:zzjy@qdu.edu.cn 青島大學研究生處 2010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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