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法律碩士報考指南之考生報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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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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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0-12-07 21:41
樓主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即下列13個專業不得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非上述13個專業的畢業生均可報考法律碩士)。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即下列13個專業可以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非上述13個專業的畢業生均可報考法律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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