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法學院導師簡介:朱崇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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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6-05-04 18:07
樓主
個人簡介
姓名:朱崇實 性別:男 出生年份:1954 系別:法律系 職稱:教授 學歷:博士 電子郵件:cszhu@xmu.edu.cn ►個人小傳 1、1978.2-1982.2在廈門大學經濟系學習,1982年2月畢業,獲經濟學學士學位; 2、1983年8月-1984年1月,于吉林大學法律系“國家教委經濟法師資班”進修學習; 3、1985年10月-1990年5月,于南斯拉夫貝爾格萊德大學國際經濟系學習,1990年5月畢業,獲經濟學博士學位; 4、1999年8月-2000年7月美國富布賴特學者,于美國波士頓大學法學院、哈佛法學院訪問、進修。 ►主要講授課程 金融法 美國金融法 法律的經濟學分析 西方經濟學 ►主要學術觀點 經濟法是調整以國家為一方主體同其他各方主體在各類經濟活動中所發生的社會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即所調整的社會經濟關系主要有:1、國家在調整市場主體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過程形成的社會經濟關系;2、國家在實行宏觀經濟調控、促進經濟協調發展的過程中形成的社會經濟關系;3、國家作為公共物品的供給者,在完成公共收入和支出的過程中形成的社會經濟關系;4、國家作為國有資產的所有者,在國有資產的投資和管理過程中形成的社會經濟關系;5、國家作為社會公平的維護者,在實踐二次分配和建立社會保障制度過程中形成的社會經濟關系。 ►研究理念和特點 慎思、篤行、崇實、求真 ►承擔項目 《外商投資的社會經濟效益評價》,國家社科基金八五項目 《銀企關系及若干法律問題研究》,福建省社科基金十五規劃重點項目 《資產證券化的法律保障研究》,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十五”規劃第一批研究項目,2001-2004年度 《金融創新的基礎法律保障研究》,福建省社會科學研究“十五”規劃第一期項目,2002年度 《資產證券化的法律保障研究》,福建省高等學校社科研究課題,2002年度 《中國金融監管法律基礎理論與新興問題研究》,司法部2002年度部級科研項目 《美國銀行法研究》,美國富布賴特基金會項目,1999-2003年度 ►主要著作 個人獨著1部,合著8部,發表論文40余篇。主持或參與國家級、部省級科研課題10項;科研成果先后獲“孫冶方經濟科學獎”、“國家首屆人文社科優秀成果獎”和“福建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等。 ►主要論文 《論資產證券化的若干基本問題》,《現代法學》,2001年第5期 《論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廈門大學法律評論》,2001年第2期 《再論經濟法的調整對象》,《現代法學》,1998年第7期 《論經濟特區的重新規范》,《經濟研究》,1997年第5期 《國際經濟與國際經濟法》,《廈門大學學報》,1997年第2期 《論國民待遇原則及中國外資法的完善》,《金融研究》,1995年第7期 ►主要社會兼職 廈門大學校長 廈門市社科聯主席 福建省社科聯副主席 中國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 ►聯系方式 Tel:0592-2182231(O) 0592-2188322(H) Email:cszhu@xm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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