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學力需加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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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6-05-30 10:40
樓主
教育部發布的《2006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中規定,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后經兩年或兩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可以報考研究生考試。招生單位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 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
國家政策對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一律加試。招生單位要全面、嚴格復試。復試時,要進行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 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加試是對同等學力考生的基本要求,也是國家教育部的統一要求,其目的在于以直接的形式檢測考生的實際水平。加試要求考生必須達到及格水平。對于 專業課加試的情況,考生應該在初試完畢接到復試通知后,盡早了解報考專業的要求,提早做好準備。 例如:首都師范大學在2010年同等學力考研報考政策中規定:在全國碩士研 究生統一考試中,對于同等學力考生,首都師范大學規定復試時必須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在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的相當于大學本科畢業論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學科專業)原件或進 修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進修本科課程合格成績單(6門或6門以上)。否則取消復試資格。同等學力考生可跨專業報考。取得復試資格的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要加試兩門與報考專 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成人應屆本科生報名時按本科生對待,復試時按同等學力考生對待。其他方面沒有特別要求。 另外,不同學校對于同等學力考生報考要求不同。一般院校對同等學力考生報考有更高的要求(如CET-4,論文,修過本科課程的成績表,甚至發表論文等等)。所以準備參加同等學力考研的同學應該在復習前上網查詢有關資料后,并經過電話確認后再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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