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研保研:是個捷徑還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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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8-04-17 14:38
樓主
保研名額分配:行政化的又一體現?
我們先來看兩個真實的例子。西南某高校學生A,品學兼優,希望能通過校外保研到北京大學攻讀碩士,然而學校為留住人才,規定成績處于前列的部分學生只能得到校內保研的名額。A由此面臨一個痛苦的選擇:要么保研留校,要么自己考研。 北京某高校物理系學生B,學習成績優秀,并申請成為中科院物理所的保送研究生,在報考的學生中成績也名列前茅。但當保送名額分配到該校物理系時,卻只能給B專業型研究生的指標,他的夢想面臨重要挑戰。 事實上,A、B兩位學生之所以在保研之路遇到阻礙,與有關部門對各個學校保研名額的分配制度有關。目前,教育部每年分配給學校的推薦保送研究生名額中,明確規定了內推(保送本校研究生)和外推(保送別校研究生)的具體比例,同時還對學術型研究生與專業型研究生的比例進行了明確的界定。例如,2011年度推薦和接收免試碩士研究生的工作中,教育部專門發文,決定北京大學2011年能夠推薦的總名額為1600人,其中學術型1200人,專業學位型400人;復旦大學推薦的總名額為910人,其中學術型710人,專業型200人。今年還特別規定了本校限額和外校限額。這一政策除了對學生自由申報研究生造成限制之外,似乎并沒有起到特別的正面作用。 以上兩個例子都時實際發生過的事件,類似的情況在高校并不少見。任何一名高校學生都希望自由選擇研究生學校,而高等教育最重要的任務之一也是要在學生選擇學習目標時給予盡可能充分的選擇自由,但對保研名額的分配恰恰將學生限制在一定的制度范圍內,限制了學生自由選擇的權利,其造成的結果便是有些學生可能完全有資格申請心儀學校的保送資格,卻由于名額分配中出現的問題而與理想失之交臂,或者說增加了不必要的考研成本。 保研的校內門檻攔住了什么? 再來看一個例子。安徽某高校學生C,科研創新能力突出,但考試成績并不是十分優秀,在校內組織的保送研究生資格審查中沒有達到標準。因此,盡管C已經憑借科研創新成果,獲得國內某知名高校給予的保送研究生資格,但由于沒通過校內保研門檻,失去了這一寶貴機會。 為什么會發生這種遺憾的事情?原來,在目前的保研制度下,本科生如果想成為外校的保送研究生,首先需要通過校內對學生的資格審查,通過者才能接受目標學校組織的錄取審查。換句話說,學生的校外保研需要跨過兩道門檻。這似乎與保研的根本目的相悖。要知道,國內學生即使是出國留學,也只需要通過國外學校的錄取審查即可。這樣來看,保送制度的根本目的是要將創新人才盡可能地選出來,然而實際運作中,保研制度究竟是賦予了學生更多的自由,還是反而局限了個人的潛力?這個問題值得每個有保研意愿的學生深思。 然而,即便是本校放寬限制,學生可以有更多的擇?臻g,問題還將出現——公平性。如果取消保研校內門檻,可能會導致某些有“關系”的學生,可以不用通過本校考核,直接憑借“關系”保入外校,加劇保研過程中的徇私舞弊。 總之,保研是不是一條捷徑,這個疑問句的答案因人而異。千萬不要為了省點力氣,而忘了思考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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