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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6-03-08 相關院校:中科院金屬研究所
為進一步規范碩士生復試工作,確保復試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平、公開、公正原則,提高碩士生招生工作質量和新生入學質量。依據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的相關要求,結合我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程。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量化,綜合素質考核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
1.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所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并對復試結果負責。
2.復試要求、評分標準和辦法,需經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在復試中嚴格執行。
3.研究生部負責復試組織工作并對參加復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增強復試人員的責任感,提高復試的公平公正性,確保復試工作質量。
三、復試主要內容和方式
(一)主要內容
為提高復試工作有效性,并根據我所的學科特點,確定復試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查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專業課筆試;
(3)專業面試;
(4)英語聽說能力測試;
(5)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其他素質和能力考查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精神和身心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
(5)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二)主要方式
1.專業課筆試
(1)專業課筆試原則上按照專業知識綜合考試的形式進行。必答題部分是對考生綜合能力的考核與測試,主要考查理工科類相關知識的理解和應用,占60%。選答題部分針對物理、材料、加工、化學四大學科門類進行命題,考生可任選一類回答,占40%。考試內容及參考書見下表:
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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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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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及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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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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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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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體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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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體物理學》方俊鑫、陸棟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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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技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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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體物理學》黃昆 原著 韓汝琦 改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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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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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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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機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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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機化學》武大、吉大等校編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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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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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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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學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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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學基礎》胡賡祥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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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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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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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成形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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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成形原理》陳平昌、朱六姝、李贊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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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業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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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成形原理》吳樹森、柳玉起主編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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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門類參考教材可任選其一。
(2)考試形式為閉卷,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2.專業面試
(1)按照考生本科專業背景分成若干專業組,進行分組復試。
(2)各專業組由至少5名相關專業方向具有副研究員(副研究員需獲得博士學位)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專家組成面試考核小組對考生進行面試,每組設組長1名。
(3)面試主要采取問答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礎理論、基本技能、綜合運用能力和創新能力等,并對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科研活動以及工作業績進行考察。考試時間20分鐘左右。
(4)如需對考生進一步考查時,可再次另行組織專業面試。
3.英語聽說能力測試
(1)主要測試考生聽音辨義、理解日常交談內容、以及是否能運用外語知識與技能進行口頭交流的能力。考試時間8-10分鐘。
(2)測試分組進行,每組設兩位主考教師。
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的考核貫穿于審查考生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及復試各個環節中進行。
四、同等學力考生復試
對同等學力考生,須嚴格復試。應加強對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加試的閉卷筆試科目為2門,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由我所自行組織命題,難易程度按大學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每門科目考試時間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及參考書如下表:
加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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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及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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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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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學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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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學基礎》趙品、謝輔洲、孫文山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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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工業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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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測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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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測試技術》周玉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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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工業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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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體檢
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研究生院審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六、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參加復試的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在報到時提交給研究生部。
1.準考證、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生)、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往屆生)、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本科畢業學校教務部門(或院系)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大學本科課程成績單(原件);
3.考生簡歷(見附件模板);
4.反映考生英語水平的成績證明或證書(復印件);
5.考生的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
6.考生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或全國性學術會議上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創性工作成果的證明材料;
7.在網報中學歷(學籍)審核未通過的考生,如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不得參與復試。
七、錄取成績的確定及錄取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環節考核成績之和。
2.考生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滿分100分)×40%+專業面試成績(滿分100分)×45%+英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滿分100分)×15%。
3.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各按50%加權得出考生的入學考試總成績。由所招生領導小組依據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并結合考生大學期間學習成績、綜合素質和能力以及我所的專業需求等進行綜合排名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研究生院審核公示。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專業筆試課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一門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八、其他
1.本復試規程,報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研究生院備案。
2.本規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3.如上級部門關于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有新的政策,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執行。
附件:考生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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