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6-03-21 相關院校:中科院海洋研究所
根據教育部和中國科學院大學(以下簡稱“國科大”)有關規定,結合我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程。
一、 工作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和以人為本的原則,以科學規范的考核程序,提高優良考生的選拔效率。
二、 組織領導
我所教育委員會負責全所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管理,研究生部負責復試工作的組織實施。
三、 具體實施
我所教育委員會根據教育部公布的本年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在國科大碩士復試工作規定的基礎上,結合各專業考生初試情況和招生計劃,確定各專業復試分數線(詳見我所網站通知),實行差額復試。研究生部在教育委員會領導下,會同各研究室負責具體實施工作。
(一)復試考生范圍及復試安排
1、復試考生范圍:達到我所復試線(包括單科線和總分線)的普通計劃一志愿考生;
達到國科大“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的報考我所一志愿考生。
2、復試安排:
內容
|
時間
|
地點
|
備注
|
考生報到
|
2016年3月22日
上午8:00-8:30
|
青島市南海路7號,中科院海洋所研究生部706房間
|
請持身份證、準考證等證件報到
|
體檢
|
2016年3月22日
上午8:30-9:30
|
中科院海洋所研究生公寓7樓
|
空腹(禁食、禁水)
|
綜合素質測評
|
2016年3月22日
下午14:00-16:30
|
中科院海洋所綜合樓5樓會議室
|
請攜帶簽字筆、2B鉛筆、橡皮
|
業務素質復試
|
2016年3月23日
|
中科院海洋所
|
詳見復試分組情況
|
3、業務素質復試分組情況:
復試小組
|
考生范圍
|
時間
|
地點
|
備注
|
物理氣象組
|
報考物理海洋學、氣象學考生
|
3月23日
|
5號樓5樓會議室
|
各組具體名單,時間地點等在考生報到時通知
|
海洋地質組
|
報考海洋地質、地質工程、環境科學(地質方向)考生
|
3月23日
|
生物樓2樓會議室
|
|
生物水產組
|
報考海洋生物學、水產養殖的考生
|
3月23日
|
生物樓3樓會議室
|
|
生態環境組
|
報考海洋生態學、海洋化學以及環境工程考生
|
3月23日
|
生物樓4樓會議室
|
|
海洋腐蝕組
|
報考海洋腐蝕與防護考生
|
3月23日
|
綜合樓9樓會議室
|
注:復試具體開始時間及地點如有變化,將在考生報到時通知。
(二)復試報到時應提交的材料
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進行復試資格審核,審核未通過者不能參加復試。
1、準考證、學生證及復印件(應屆生);最后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往屆生)、本科學習成績單(加蓋畢業學校教務部門或學院公章)。
2、考生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或全國性學術會議上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科研成果及其他原創性工作成果的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
3、反映考生英語水平的成績證明或證書(復印件)。
4、 考生個人簡歷(模板見本通知附件),請于3月20日中午12:00前以電子郵件標題和附件文件名“姓名+報考導師”發送至yjsb@qdio.ac.cn,紙質版個人簡歷報到時提交。
注:考生可將個人簡歷的內容制作成大小不超過3M的 PPT,在發送個人簡歷時一并提交(PPT非必需材料,考生根據情況自行決定)。
5、《中國科學院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表》(模板見本通知附件),填好后紙質版由考生報到時統一提交。
6、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思想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門加蓋印章的本人現實表現材料(模板見本通知附件)。
7、其他能夠證明自己研究潛能的材料。
(三)綜合素質測評
1、 組織形式:由研究生部統一組織。
2、 考核方式與內容:通過查閱考生基本材料、約談了解基本情況和組織考生進行筆試等方式進行考核,考核不指定具體科目。
3、 綜合素質測評實行百分制,不計入復試成績,只做錄取的參考數據。
(四)業務素質能力考核
1、 組織形式:以復試小組為單位,以具有副研究員, 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導師組成(一般不少于5人),每小組設組長一名,負責本組的考核工作。
2、 考核方式與內容:在審查考生提供的資料基礎上,通過筆試、面試(是否有筆試由各組自行決定)等方式,考察學生掌握專業知識的廣度和深度以及運用知識的能力,外語閱讀、聽力和口頭表達等能力,科研創新能力、工作業績和發展潛力等。
3、 對同等學力考生進行業務素質能力考核,除上述內容外,還必須加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閉卷筆試。每門加試科目考試時間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
4、 業務素質能力考核實行百分制,計入復試成績。
(五)復試成績在總成績的權重
1、 復試成績在總成績的權重為50%。
2、 總成績計算辦法: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四、 體檢
所有進入復試的考生必須參加由我所研究生部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 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 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 進行。
體檢前,考生必須空腹(禁食、禁水)。待體檢完成后再用餐。體檢過程中將隨時檢查考生身份,請隨身攜帶有效證件。一經發現冒名頂替者,取消考生復試資格。
五、 錄取原則
1、 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由各專業復試小組根據考生初試、復試成績,結合體檢結果和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 根據師生“雙向選擇”的原則,在復試時或復試后確定考生的指導教師。
3、 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在初試或復試中有嚴重違紀、舞弊情況的考生,經核實后,一律不予錄取。
4、 綜合素質考核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計入總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 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 復試成績60分及格,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7、 擬錄取新生入學前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取消錄取資格。
六、 信息公布、復試監督與爭議解決方式
1、 我所復試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分數線、復試規程、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將及時在我所網站予以公布。
2、 實行監督制度。在復試期間由我所教育督導委員會、紀委和監審處組成的巡視組將對各復試小組進行巡視檢查,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
3、 實行復議制度。考生如對復試結果有異議,可在擬錄取名單公布后2個工作日內,向我所教育督導委員會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經同意后予以復核,并于4個工作日內給予考生答復。匿名申請或非書面申請的,不予受理。
監督投訴部門: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監察審計處,電話:0532-82898618。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