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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6-03-24 相關院校:中共福建省委黨校
根據全國研究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及《北京市考試院關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擬定我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如下:
一、總體要求
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環節。我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繼續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在鞏固改革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復試規則,嚴格復試程序,提高復試質量,做到政策程序結果公開和監督機制健全完善。
(一)復試組織
我校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副校長徐偉新;
副組長:研究生院院長趙振華,研究生院黨委書記、副院長侯典明;
小組成員: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委員、機關紀委負責同志。
復試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確定復試工作原則及辦法,處理復試過程中出現的重大事件。校研招
是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全校的復試、錄取工作。
各教研部(院)按專業成立相應的復試工作小組,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部(院)領導為組長,統籌協調本部(院)內各專業的復試、錄取工作。
(二)復試比例與權重
我校實行差額復試。各專業差額復試的比例一般為本專業招生計劃(《中共中央黨校2016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確定的招生計劃減去本專業實際錄取的推免生人數)的100%—120%,個別招生名額較少的專業可放寬至150%(招生計劃為1—2人的專業)。復試成績權重為40%。
(三)考生調劑和復試人選確定
各專業在確定復試人選時,遵循以下原則:
(1)考生初試成績必須達到教育部規定的相關學科門類的復試分數基本要求;
(2)按初始報考專業進行排隊,依總分從高到低的要求確定復試人選;
(3)上線生源不足的專業,優先在校內相近專業間(一級學科內或者初試科目相同、相近的專業之間)調劑,或者將招生名額在教研部(院)各專業間調劑。
具體安排見碩士生復試名單公示。
二、復試時間與地點
復試定于3月29日至4月1日在我校集中進行。
(一)報到時間:
3月29日下午2:00-5:00。逾期不候。
(二)報到地點:
中央黨校南院學術活動中心大廳。
(三)復試提交材料
按教育部規定,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安排在復試階段進行。考生需攜帶下列材料在報到時到研招辦進行資格審查:
①初試時的準考證;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③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生帶學生證及復印件;
④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紅章);
⑤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
⑥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供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單及2篇在核心期刊上發表的、與所報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帶原件及復印件);
⑦蓋章有效的考生政審調查表(從本辦法附件下載打印);
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大學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考生自述、本科畢業證書復印件、學位證書復印件等材料除復試報到交研招辦一份外,請另行準備一份,在專業復試時交給復試小組秘書。
外語復試和專業復試的具體安排以報到現場張貼的告示為準。
三、復試內容與形式
我校復試包括外語復試、專業復試兩部分。
(一)外語復試
外語復試分聽力測試和口語測試兩部分,由外語教研室負責,研招辦統一組織考試。聽力測試:時間共為30分鐘,滿分為20分;口語測試,每名考生10分鐘左右時間,滿分為10分。外語復試成績為聽力成績加口語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二)專業復試
專業復試由各教研部(院)負責。專業復試成績滿分70分。各專業都應對考生進行面試,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面試中要加強對考生專業素質、綜合素質的考察。復試小組成員根據考生的現場表現,獨立打分,最后算出平均分,作為考生專業面試的成績。面試情況要有記錄,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各專業自行選定是否對復試考生進一步進行二級學科專業內容的筆試考核。
各教研部(院)應按規定對同等學力考生嚴格復試。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交公開發表的論文1篇,還須加試2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內容以基礎理論、基礎知識為主。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科目的命題要嚴謹規范,參照入學考試命題標準進行。加試方式為筆試,每門科目考試時間為180分鐘,試卷滿分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復試中進行的筆試和加試,由教研部(院)命題、印制試卷、組織考試、閱卷。各項工作須符合國家和我校保密規定。專業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42分)不予錄取。
(三)復試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外語復試成績滿分30分,專業復試滿分70分。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
考生最后的錄取排名成績由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綜合決定,其中初試成績權重60%,復試成績權重40%。根據教育部規定,錄取排名成績計算公式為:
錄取排名成績=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60%)+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40%)
四、體格檢查
所有復試考生均須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和北京市招生辦《關于做好2016年碩士生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規定進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考生應在3月28日或3月29日自行到中關村體檢中心體檢,在4月1日上午11:30前向研招辦(中央黨校南院85樓102室郭老師)提交體檢報告。
體檢報告的空白表格由考生在附件中自行下載打印。
五、錄取辦法
對復試合格(專業復試成績不低于42分,復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照優先錄取本專業一志愿考生、其次錄取校內調劑考生的順序,根據計算出的考生錄取排名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對擬錄取的考生,研招辦將提前調閱其人事檔案進行審核。審檔通過者,才能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其他事項
我校復試實行全程網上公布制度。復試工作辦法、復試名單、復試成績及擬錄取名單都將進行網上公布,接受考生監督。復試過程中,研招辦和機關紀委派工作人員到各專業復試現場進行檢查,發現違反規定操作的,將給以通報。
校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全程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復試舞弊,將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要求,復試期間我校研招辦舉報監督電話為:010-62804348;北京教育考試院研招辦舉報監督電話為:010-82837219,接受考生投訴。對考生投訴經查屬實的,由各教研部(院)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并報校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各教研部(院)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做好參加復試未被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妥善處理一切意外突發事件。
溫馨提示:
在復試期間遇到問題請聯系我校研招辦,電話:010-62804348。
中央黨校研究生院位于中央黨校南院(頤和園北宮門附近,國際關系學院正門對面),可乘坐地鐵四號線在西苑站或北宮門站下車,或乘坐公交特5、特10、375、563等,在坡上村站下車。報到地點在中央黨校南院85號樓。
體檢地點:中關村醫院體檢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路12號中關村醫院門診樓四層,聯系電話:82548690高大夫。
體檢要求著裝寬松,頭天晚上不要喝酒,不要吃油膩的食品,注意休息。驗血需要空腹,考生早上不進食,在8:00-10:30之間到達中關村體檢中心。
中央黨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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