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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6-03-28 相關院校:貴州民族大學
為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體制改革,貫徹落實國家招生政策,堅持質量第一、寧缺毋濫,本著科學、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著力提高研究生錄取選拔質量;保障我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推進研究生教育科學發展。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5〕9號)、《教育部關于印發<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務工作規定>的通知》(教學〔2015〕10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教民廳[2015]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9號)、《省教育部省發展和改革委關于下達2016年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黔教規劃發[2016]35號)的精神,按照《貴州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16年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復試錄取辦法。
一、工作原則
1.堅持復試的科學性。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2.堅持全面考察,在德智體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采用綜合性、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確保生源質量;在對考生德智體等綜合素質考察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成績量化。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考核都要有量化結果。
4.復試工作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體現以人為本的精神。復試過程做到政策清晰、程序公正、操作流程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5.促進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著力提高復試質量。充分發揮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主體作用。
二、組織領導
1.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統籌管理下進行,制訂復試和錄取原則和標準,審定各專業研究生招生計劃,審批復試錄取意見,下發了《貴州民族大學關于印發<貴州民族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方案>的通知》(校字[2016]4號),加強對考務環節領導。
2.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研招辦”)審核考生資格與統一組織復試階段的專業課筆試、同等學力人員加試、公共外語筆試、面試、聽力的考務工作及負責處理招生過程中考生提出的質疑和申訴。
3.各培養學院(法學院、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文學院、理學院、傳媒學院、化學與環境科學學院、美術學院、音樂舞蹈學院)應組成院級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應由學院黨委書記、院長、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紀檢工作負責人、分管學生工作的黨委副書記及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制定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進行具體考核工作。
4.復試小組的組成及要求
各一級學科根據二級學科專業的實際情況成立復試小組,每個小組由組長(應具有教授職稱)1名,研究生指導教師4名組成。負責實施對考生的綜合能力測試和面試考核。每個復試小組的名單由一級學科提出,校研究生考務辦公室審批。參加復試小組的教師應是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且當年無直系親屬參加本校碩士研究生考試的教師。
5.由學校監察部門和研究生院組成碩士生招生錄取工作督查小組,負責招生錄取各環節的監督和檢查,保證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三、復試工作
(一)復試錄取時間
2016年3月24日-2016年4月15日進行復試錄取。
(一)招生規模
研招辦應在復試前公布貴州民族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各專業的招生計劃。
(二)資格審查
2016年我校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復試分數線為二類地區分數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分數線為24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分數線為國家分數線二類地區法學學科英語減5分,其余學科英語減10分,總分減30分,且不低于245分。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由研招辦統一進行,復試考生必須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
1.根據考生的報考登記表,認真審查考生的身份和資格,嚴格審查考生的報考信息。考生在資格審查時需提交《準考證》、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交驗),本科學習成績單(應屆生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或往屆生加蓋單位檔案管理部門公章),專、本科學籍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研招辦收存其身份證、學歷證書(或學生證)原件相符的復印件,收存本科學習成績單及專、本科學籍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與原件相符的公開發表的論文(期刊封面、目錄及正文)、主持(參與)科研項目立項證明材料、考試證書及獲獎證書的復印件。以上材料作為專業面試創新能力及科研社會實踐的評分依據。定向考生須提交工作單位就業的定向培養協議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蓋章)。
2.達到享受少數民族政策國家線參加復試的應屆考生,除以上證件外,還須提交少數民族戶籍證明(原件,集體戶口提交)、父母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與在校生證明及研究生畢業后到國家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單位就業的定向培養協議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蓋章);達到享受少數民族政策國家線參加復試的非應屆在職人員考生,必須提交戶籍證明(原件,集體戶口提交)、父母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國家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的單位在職證明和簽訂的定向培養協議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蓋章);
3.享受“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的考生,名單應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的名單中,并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資格確定后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
4.“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還必須出具入伍批準書編號和退出現役證編號的相關材料及復印件。
5.對于提前畢業的考生須審核其所在學校出具的修完學分,能夠提前畢業的證明。
6.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參加復試,面試名單由研招辦提供給各培養學院。
7.在規定時間提交材料不全,或與報名信息不符,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參加復試,責任由考生自負。
特別提示:
1.若丟失身份證,需由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出具證明,并貼本人照片并騎縫加蓋公章;
2.若丟失學生證,需所在學校學籍部門出具證明,并貼本人照片并騎縫加蓋公章;
四、調劑工作
(一)調劑考生選取原則:
1.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碩士研究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且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國家下劃的二類地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原則上除環境工程專業外不接收跨學科門類考生;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優先接受校內一志愿考生調劑,一志愿校內調劑考生等同于一志愿考生;
6.優先對提交材料且通過培養學院與研招辦審核的調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7.調劑生由各培養學院學科負責人按學校相關細則來選取。
(二)復試的比例學術型按1:1.5,專業學位按1:2進行選取。
五、復試的主要方式和內容
復試主要考核考生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及綜合應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1.專業素質和能力
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等。
2.綜合素質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人文素質;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考核方式:
(1)專業課筆試
專業課程的筆試按招生專業公布的科目考試,時間2小時(其中美術專業的筆試時間為3小時),音樂專業中的聲樂表演、器樂演奏方向不參加專業課筆試;
對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時間2小時;
命題、評卷工作的其他事宜遵照《貴州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命題基本原則及具體要求》、《貴州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試題保密管理規則》和《貴州民族大學研究生入學考試試卷評閱規則》執行。
(2)外語翻譯、口語、聽力測試
主要測試考生的外語聽說讀寫譯能力,內容以日常會話及專業基礎外語為主。
具體事宜遵照《貴州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外語聽說譯測試實施辦法》執行。
(3)面試
具體要求:1)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30分鐘;2)為全面考核考生的基本情況,面試前或面試過程中復試組應對考生基本情況有一定(介紹)了解,包括學習經歷、學業成績、工作簡歷等,通過較全面了解考核以便于選拔優秀考生;3)每個專業復試小組專家成員為五人及英語復試小組專家成員為三人,記錄員一人,登(核)分員一人、監督員一人;4)每個復試小組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存備查;5)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6)面試地點由各培養學院自定報研招辦備案,要求備一間教室用于專家休息室;7)面試場地要求具有錄音錄像設備;8)“少干計劃”法學(0301)專業按0301學科進行復試,其余專業“少干”及退役大學生專項計劃的考生與普通計劃考生進行復試;9)具體事宜遵循《貴州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綜合面試細則》執行。
4.體檢
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相關文件執行。
5.思想道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六、計分辦法
1.復試成績為各方式復試考核成績之和。其中:(1)專業課筆試分數為80分(考試時間2小時);
(2)專業面試總成績120分(大學階段的學習情況10分,創新能力及科研社會實踐10分,專業面試成績80分,綜合素質成績為20分);(3)英語成績100分(外語口語50分,聽力測試總分為20分,翻譯測試總分為30分);(4)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專業面試總成績+英語成績)÷3。其中音樂專業中的聲樂表演、器樂演奏方向專業課筆試分數納入專業面試成績進行計分,專業面試總成績總分為200分;美術專業面試成績總成績120分(大學階段的學習情況10分,創新能力及科研社會實踐10分,專業技法80分,專業面試成績20分)。
2.入學考試總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3.學術型面試成績可以轉入專業學位面試成績使用。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體檢及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
七、錄取辦法
1.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招生辦公室根據普通計劃與專項計劃的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各專業的計劃按成績從高到低擬定錄取名單(優先錄取一志愿考生),報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最后上報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審批。
2.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60分合格,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入學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60分合格,入學考生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60分合格)不予錄取。
6.未參加及未通過資格審查、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7.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8.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查出,無論何時發現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9.擬錄取名單網上公示期10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學院(所、中心)復試工作小組和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有責任接受考生的投訴,由學院(所、中心)復試工作小組限期妥善處理,處理結果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公示期內,無爭議或爭議得到妥善處理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和審批后信息發布平臺上公布。
注:“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錄取后需按《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報考有關工作的通知》(黔教民發[2015]228號)進行簽訂協議。
八、復試紀律
1.復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應選擇能正確執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必須回避復試及錄取的相關工作。
2.各學院要充分重視對復試小組人員的管理和培訓,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提高自我約束的自覺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營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的環境。對違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招生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各學院務必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復試錄取程序、要求和時間表進行操作,不得擅自變更。
4.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學院應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與學校規定,不得超越招生政
策的規定。
5.整個復試環節做到全程無縫監控。
6.復試筆試出題、面試必答題、面試過程中所有人員的手機必須上交給紀檢監察進行保管。
九、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由學校監察部門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由學校的網絡中心對網站帖子進行全面、有效監督。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成績及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接受社會與考生監督。
4.實行申訴或者復議制度。學生申訴委員會負責聽取考生申訴意見,并將情況向校監察室匯報,由校監察室對考生投訴和申訴問題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后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3日內及時給予考生答復。
十、申訴電話
貴州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傳真):0851-83610705,15180834458
貴州民族大學紀委監察室電話:0851-83610130
研招辦聯系人:程老師紀委監察室聯系人:劉老師
電子郵箱:gzmu_yz@163.com
通訊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貴州民族大學研究生院郵編:550025
貴州民族大學研究生網:http://yjs.gzmu.edu.cn/
貴州民族大學研招辦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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