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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6-03-30 相關院校:錦州醫科大學
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為強化復試在碩士研究生錄取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效的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完善拔尖創新人才的培養選拔機制,保證錄取質量與復試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醫教協同深化臨床醫學人才培養改革的意見》(教研[2014]2號)、《教育部關于推進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及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改革的實施意見》(教學[2015]5號)、《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5]9號)、《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務工作規定》(教學[2015]10號)和《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1號)文件要求,特制定《錦州醫科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2、堅持公平公正、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復試基本要求
1、我校公布的第一志愿合格考生和調劑考生可參加復試,復試合格后方能進入擬錄取環節,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初復試總成績
我校考生的初復試總成績(以下簡稱“總成績”)滿分700分;其中初試成績500分,權重系數0.7;復試成績200分,權重系數0.3。
總成績=初試總分/5×0.7+復試總分/2×0.3。
為體現對考生對基礎知識的掌握以及專業素養、綜合素質的深度考察,在復試中設置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
(1)筆試成績總分為200分
①外語科目計100分,包括詞匯、閱讀理解和完形填空,考試時間120分鐘;
②專業課科目計100分,全面綜合考查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考試時間60分鐘。
(2)面試成績為100分,60分為合格,不計入總成績。其中包括外語口語表達能力及聽力15分;一般表達能力及綜合素質如基本的禮儀禮貌、團隊合作精神和創新思維意識15分;本專業理論知識技能考核70分。
考試時間每名考生15-20分鐘。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不作量化計分,僅判定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面試規范性要求
①提前命題,考題數量要充足,避免重復使用;
②面試專家小組成員應堅持原則,公平、公正,認真負責地做好面試工作;
③面試正式開始前,面試專家小組應事先商定評分標準;
④面試過程中,小組成員應避免出現遲到、早退、吸煙、考生答題過程中接聽電話、隨意進出考場等不規范行為;
⑤考生人數較多的科室應充分準備,加強面試專家小組人員投入,避免教師疲勞工作;
⑥仔細記錄每名考生的面試問答情況,給出評語,并認真、完整填寫面試記錄冊及面試評分表。面試期間,面試記錄表上的面試成績不得改動;如出現錯誤需改正,須由面試小組組長和所有面試小組成員對改動成績予以確認,并在改動的成績旁簽名。面試結束后,面試記錄及面試情況表不得更改;
⑦面試過程中或結束后,不得給考生任何許諾和暗示;
⑧面試結束后,各學院須將所有考生面試過程及結果返回研究生學院,杜絕錯漏。
復試筆試及面試均由研究生學院統一安排,并嚴格監管各個環節過程,對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并組織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聯合開展復試現場巡查。筆試總分或單科成績未達到合格線者均不予錄取,面試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情況存在嚴重問題者不予錄取。復試合格線將依照復試成績及整體招生計劃按比例劃定。
復試結果在研究生學院網站公示。
3、同等學力考生(以網上報名時學歷為準)須另外參加2門本科階段該專業主干課程的加試。
(1)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后滿2年報考的考生;
(2)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
(3)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及網絡教育考生。
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復試科目相同,每科時間為2小時、總分100分。單科低于60分者為不及格。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三、擬錄取原則
根據各學科門類分專業計劃、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專業學位規培名額、考生總成績排名、思想政治表現和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及學位類型。具體要求如下:
1、各專業內擬錄取資格按照總成績排名確定,未取得擬錄取資格者如達到復試合格線,可進行校內調劑;
2、我校第一志愿考生若達到復試合格線,優先排名確定擬錄取專業和學位類型。
3、原則上報考一級學科為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的考生,如不需要參加住院醫師規培以及已獲得住院醫師規培合格證或正在規培,不應報考專業學位。如因考生隱瞞真實情況,最終被我校擬錄取為專業學位,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負。
4、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其學位類型、實習基地或規培基地均須服從我校統一規劃安排,復試報到者即視為接受此規定。
擬錄取名單,在我校研究生學院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公示結束后,我校按要求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政策審核,并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平臺備案信息為準。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新生報到后,我校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考生復試時須攜帶《2016年思想政治情況考察表》、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往屆生)或在校生證明(應屆生),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兩張,并將《2016年思想政治情況考察表》原件、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在有效期內的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上交存檔,復試后復印件不再退還。
考生網報和現場提交的所有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復試報到時,我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如發現有造假行為,將取消復試資格,并作為考生誠信失信事件,計入考生誠信檔案。
五、復試期間我校將組織考生體檢工作,并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
六、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實行定向培養。在職人員是否實行定向培養,要根據考生本人意見、考生原人事檔案單位意見確定。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簽訂定向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我校不承擔責任。
七、工作紀律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通知》(教監[2005]4號)第五條規定,對在高校招生、考試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相應責任:
1.屬于集體決策的,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2.屬于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決策的,追究有關領導或負責的責任;
3.屬于招生考試工作人員個人行為的,追究有關當事者的責任。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第二章第十三條規定,考試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在考試管理、組織及評卷等工作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的處分:
1.應回避考試工作卻隱瞞不報的;
2.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題的;
3.擅自將試題、答卷或者有關內容傳遞給他人的;
4.在評卷、統分中嚴重失職,造成明顯的錯評、漏評或者積分差錯的;
5.在評卷中擅自更改評分細則或者不按評分細則進行評卷的。
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碩士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各項規定,進一步完善復試錄取工作制度和程序,規范復試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對違反招生錄取規定、弄虛作假和嚴重失職的單位和個人,將追究其責任,并視不同情況和性質嚴肅處理,以維護招生紀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以上內容解釋權歸我校研究生學院所有。
招生期間設申訴電話:0416-4673456
遼寧省招生主管部門投訴電話:024-8698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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