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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6-03-25 相關院校:華東師范大學
教育學部★教育政策學專業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方案
2016年華東師范大學教育學系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方案
一、工作原則
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和維護教育公平為出發點,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觀評價、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工作原則。
二、組織管理
1.碩士生復式組織工作由教育學系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教育學系招生領導小組成員由教育學系系主任、支部書記、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系主任和教育學系有關教師組成。
2.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師參與復試工作,根據招生學科專業和復試人數等實際情況,成立教育學原理、教育政策學、教育文化與社會、少年兒童組織與思想意識教育和教育史兩個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不少于5名教師。
3.對所有參與復試工作的人員,在復試前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宣講與培訓。
三、復試名單確定
按照有關規定,我系各專業按照1:1.2差額比例確定復試名單,即復試人數=(實際招生數-推薦免試生數)×1.2(小數四舍五入)。
四、復試內容與成績計算
1.專業課考試。采取筆試形式,考試時間為2個小時,卷面滿分為100分。此項得分值為成績×1.2,即折合為120分。
2.綜合能力和應用能力考核。采取面試形式。評分采取復試小組成員獨立評分后取平均分的方式確定。此項考核內容包括五部分,每部分滿分為100分。此項得分值為(各部分成績之和)/5×1.5,即折合為150分。
3.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滿分為100分。此項得分值為成績×0.6,即折合為60分。
4.品德修養考核。包括復試和后續政審兩個階段的考核。主要從專業操守,職業倫理,個人素養,相關法律法規,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行重點考核。本項考核不作量化計入復試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復試總成績=專業課考試成績×1.2+綜合能力和應用能力成績×1.5+外語聽力與口語能力×0.6(即復試滿分為120+150+60=330)。
6.對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形式為筆試,時間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合格標準為及格及以上成績。
五、復試結果與擬錄取名單確定
復試總成績大于等于198分(330×0.6)為復試合格,低于198分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考生單獨排序。
復試結束后,根據初試成績、面試成績的綜合排名,由高到低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研究生秘書根據各專業擬錄取名單通知學生,并將擬錄取名單、成績報研究生院進行網上公示。我系將擬錄取學生名單、成績以及排名順序于本系公告欄公示10個工作日。擬錄取考生中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按照綜合考試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依次遞補。
六、復試時間安排
時間:3月30日(星期三)8:30—11:301:00-5:00
地點: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華東師范大學文附樓417室。
事項:報道、資格審查、抽簽排定面試順序、領取復試具體安排表。
請攜帶報考信息表(含照片核對)、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如有)原件(應屆生持學生證)、大學本
科成績單、初試準考證(如丟失作備注)等相關材料。對不符合教育部的規定及我校招生簡章所列條件報名資格者,不予復試。
七、信息公開與社會監督
教育學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理考生的投訴和申訴事宜,由教育學系黨支部書記負責。
教育學系碩士研究生復試事務咨詢電話:021--62232258。
華東師范大學教育學系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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