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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6-03-27 相關院校:天津美術學院
天津美術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辦法
一、復試時間及要求:請考生攜帶準考證、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考生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同等學力的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大學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進修情況表(附成績單)及證明其具有高等本科畢業程度的進修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于4月6日(上午8:30——10:30)到招生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方可參加研究生復試,否則取消復試資格,未按時進行資格審查者按自動放棄復試資格處理。
進入復試的同學(史論系專業)須提交一份個人基本信息(含主要學歷、閱讀興趣、有無參加過與本專業相關的活動等)以及個人論文一篇(無須正式發表);進入復試的同學(其他專業,無面試科目的除外)須提交一份個人基本信息(含主要學歷、有無參加過與本專業相關的活動等)以及個人作品照片若干或影像資料(自備展示工具:如筆記本電腦)。
二、天津美術學院2016年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說明:1、同等學力的考生無論是學術型碩士還是專業型碩士(MFA)都需參加加試。2、同等學力考生需在4月6日上午10:00之前進行資格確認,以便我們做好后續相關工作,否則后果自負。
三、考試時間為4月6日—8日(學術型研究生根據考試科目不同,時間長度為2—3天,專業型研究生復試為4月6日一天),詳細考試時間、內容及注意事項請3月29日后上網查詢。注意:4開畫板、畫具考生自備,其他考試用具詳情請查看復試時間安排的備注欄。
四、錄取原則
㈠、學術型碩士研究生錄取原則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復試的考生依據以下原則進行錄取。
1、考生初試外語、政治不低于34分;初試專業一和專業二單科成績不低于51分;初試總分不低于335分(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初試外語、政治不低于33分;初試專業一和專業二單科成績不低于51分;初試總分不低于300分)。
2、復試專業(復試專業一、復試專業二)各科成績不低于我院劃定分數線(分數線復試后另行公布)。
3、總分不低于我院劃定分數線(分數線復試后另行公布)。總分=(初試總分÷5+復試總分÷3)÷2。
4、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①美術史論專業考生按各研究方向專業總成績(專業總成績=初試業務課總成績÷3×2+復試專業課總成績)排名依次錄取,各研究方向非定向名額額滿為止(總成績相同,則按總分從高到低排隊);②其它專業按各系/部(其中中國畫按照花鳥、山水、工筆人物、寫意人物、書法分別大排名,油畫按照寫實、表現分別大排名,環境設計按照室內、景觀分別大排名,服裝與染織設計按照服裝、染織分別大排名,藝術設計基礎中的設計管理與實踐研究方向單獨排名)復試專業總成績排名依次錄取,非定向名額額滿為止(復試專業總成績相同,則按總分從高到低排隊)。
㈡、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錄取原則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復試的考生依據以下原則進行錄取。
1、初試外語、政治不低于34分,初試專業一和專業二單科成績不低于51分,總分不低于335分(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初試外語、政治不低于33分;初試專業一和專業二單科成績不低于51分;初試總分不低于300分)。
2、復試面試成績不低于我院規定分數線(分數線復試后另行公布)。
3、總分不低于我院規定分數線(分數線復試后另行公布)。總分=(初試總分÷5+復試總分÷2)÷2。
4、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按各系/部(其中中國畫按照花鳥、山水、工筆人物、寫意人物、書法分別大排名,油畫按照寫實、表現分別大排名,環境設計按照室內、景觀分別大排名,服裝與染織設計按照服裝、染織分別大排名,藝術設計基礎中的設計管理與實踐研究方向單獨排名)專業總成績(專業總成績=復試面試成績+初試專業總成績)排名,錄取名額額滿為止。
5、如某系/部錄取名額未滿,則從報考我院該系/部且申請調劑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中(須滿足復試專業一、二及總分不低于我院規定的調劑分數線)按復試專業總分排名依次錄取額滿為止(其中中國畫按照花鳥、山水、工筆人物、寫意人物、書法分別大排名,油畫按照寫實、表現分別大排名,環境設計按照室內、景觀分別大排名,服裝與染織設計按照服裝、染織分別大排名,藝術設計基礎中的設計管理與實踐研究方向單獨排名)。
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不予錄取:
1、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2、面試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調劑: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七、按照教育部統一部署,擬錄取名單要在校園網和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經學院網站公示的待錄取名單會上傳“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進行政策審核并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平臺備案信息為準。未經學院公示及平臺備案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擬錄取考生將接受教育部的錄取檢查,對于錄檢中存在問題的考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當年教育部招生相關要求執行。
八、各院/系/部招生計劃可以根據考生報考情況、生源質量情況及導師招生數量等進行調整。
九、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紀檢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紀檢、研究生部等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紀檢工作領導小組對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十、監督:
公示網站地址:www.tjarts.edu.cn
舉報電子郵箱:tjmsxy_jw@126.com
舉報電話號碼:022-26241590
受理舉報部門:紀委監察室
通訊地址:天津市河北區天緯路4號、郵編:30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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