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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西南民族大學 2011-04-02 相關院校:西南民族大學
2011年西南民族大學碩士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即將展開,為便于復試和錄取工作順利有序的進行,特對復試和錄取過程中的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考生復試資格的確認及審查
1.復試名單由研究生部根據當年國家B類地區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來確定。凡取得我校復試資格的考生包括統考(推免生除外)、聯考生均須參加復試。
2.學院應在復試前對考生資格進行復審。考生報到時,對照《201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信息表》逐一查驗考生身份證、學歷證明原件,在職人員查驗本科畢業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查驗學生證。對不同情況考生的資格,按照教育部規定進行審查。
(1)對于國民教育序列高校的(黨校、民辦大學畢業生除外)大學本科畢業考生,需審查其畢業證書原件,證件不符者,不予復試。
(2)對于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核查學生證及其注冊情況,對入學不到四年的考生,不予復試;對大學期間沒有按時注冊的考生,請其說明情況并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不予復試。如果考生所在學校實行學分制,考生須提供學校實行學分制的辦法和學校出據的學分修滿、可提前畢業的證明,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查驗。
(3)對于MBA、MPA、工程碩士(項目管理)考生,需審查其畢業年限。對大學本科未滿3年的考生不予復試;對大學專科畢業未滿5年的考生不予復試。
(4)對于法律碩士考生,須審查其報考資格。對大學專科畢業未滿2年的考生,不予復試;凡是法律專業考生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的不予復試;凡是非法律專業考生報考法律碩士(法學)的,不予復試。
(5)對于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的考生,按教育部要求,以同等學力考生對待。
(6)對于境外高校畢業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的學歷認證書,對教育部不承認的境外高校畢業生,不予復試。
二、關于調劑生
考生的調劑復試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專業在調入地區的成績基本要求,且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專業應為同一或相近專業。
2.調入專業初試科目設有數學的,調入考生初試科目中須有數學。報考學術型專業一志愿上線的考生可按相近原則調入專業學位,反之不行。
3.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出照顧專業到全日制專業學位,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成績基本要求;若調出照顧專業到學術型專業或全日制專業學位,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非照顧專業所在門類的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調出專業學科門類的成績基本要求。
4.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5.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統考科目相同、非統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本人考試成績符合報考第一志愿專業參加B類地區復試基本分數要求的條件下,考生可在專業之間進行調劑。
6.外校調劑的非外語專業考生,報考的外語語種必須是所調專業招生簡章所公布語種,英語以外其他小語種的調劑生不得調劑;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專業調劑考生外語科目須是日語或法語。
7.調劑是否最終完成,以初試試卷寄到西南民族大學研招辦為標志。
三、復試內容與要求
復試包含專業課筆試、專業綜合面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以及學科組認為還需要考查考核的內容。
1.專業課筆試
(1)筆試由各學院組織,筆試內容與招生簡章公布的一致,每科總分100分,考試時間3小時。
(2)在復試階段,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本科階段該專業的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和復試考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要求掌握,加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總分為100分,其中任何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視為不及格,不予錄取。
(3)在復試階段,對非本專業考生是否另外再進行筆試,由各專業自主決定。若需筆試,其筆試內容為除初試專業課之外的所報專業的其它主干課程,這些課程可以單科考試,也可以多科合成一份考卷(100分/科,每科考試時間3小時)。
2.專業綜合面試
(1)面試由各學院組織。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水平、研究能力和綜合素質。專業素質和能力主要包含:(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2)考生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學科領域發展的潛力;(3)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主要包含:(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4)人文素質;(5)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2)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每個考生面試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
(3)面試的基本形式是抽題回答,每個考生抽題回答不少于2個問題。鼓勵采取有利于考查學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的其他復試形式。
(4)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參加面試的教師當場獨立打分,其平均分為考生的面試成績。
3.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1)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由各學院組織。主要形式為面試,內容由各復試小組根據本專業要求自定,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
(2)外語測試總分為100分,每個考生測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
四、成績計算辦法
專業課筆試、專業綜合面試和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均實行百分制,然后再按所占比例進行折算,具體為:
1.復試成績=復試筆試成績(總分100分)+復試面試成績(總分100分)×60%+復試外語測試成績(總分100分)×40%。
2.復試成績不應低于120分,否則視為復試不及格,不予錄取。
3.考生的綜合成績=初試成績十復試成績
4.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考生體檢及政審
1.復試期間所有考生(含推薦免試生)須按規定進行體格檢查,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
2.體檢地點:學校醫院(老校區);時間:4月16日上午7:30。
3.須復查的考生應按醫院要求進行復查,不按要求進行復查的考生視作自行放棄錄取資格。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或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錄取辦法
在全面考察的基礎上,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予以錄取,具體辦法為:各專業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按第一志愿優先原則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少數民族考生。
擬錄取名單經各專業復試小組成員簽名確認、學院審核蓋章后,報研招辦,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錄取。
七、工作程序及要求
各學院根據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確定的碩士研究生復試名單,負責通知、組織考生報到,安排考生參加復試。
1.在復試前一周,根據研招辦下達的復試名單,各學院通知考生復試的相關信息(包括復試時間、地點、方式)。
2.將復試工作安排同時報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協助通知考生。
3.組織考生復試報到,程序如下:(1)認真核查《201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信息表》、身份證和學歷證書、學生證原件等相關材料;(2)收取考生身份證、學歷證書復印件并由驗證人簽字,蓋學院公章,存檔備查;(3)通知考生筆試和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考生分組情況;(4)通知考生按照規定交納復試體檢費用;(5)通知考生按照規定到學校醫院進行體檢;(6)報到結束后,立即清查未報到考生,及時與考生聯系,了解未報到情況并做詳細記載。
4.組織考生專業課筆試、專業綜合面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5.組織教師進行復試筆試的閱卷。
6.各專業將各項成績、考核結果填入《201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信息表》和《西南民族大學分專業擬錄取建議名單》(參加復試的考生按一志愿優先錄取原則,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并與其他報表、全部原始記錄及考生筆試試卷于4月20日前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7.學院在復試結束三天內向考生公布復試結果。
八、本辦法由研究生部負責解釋。
西南民族大學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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