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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分數線 來源:首都醫科大學 2011-04-09 相關院校:首都醫科大學
一、首都醫科大學201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
2011年首都醫科大學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約632人,報名參加我校碩士研究生選拔的考生共有3059人。
根據教育部復試分數線及“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應占計劃人數的120%”的文件精神,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組依據我?忌某煽兦闆r研究確定2011年我校復試分數線:
門類
|
專業名稱
|
復試分數線
|
||
總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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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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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
325
|
45
|
68
|
教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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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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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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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120
|
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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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學、生理學、神經生物學、遺傳學、細胞生物學、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生物物理學及藥學各專業
|
295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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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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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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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應用技術、生物醫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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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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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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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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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
|
350
|
55
|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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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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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專業
|
300
|
40
|
120
|
臨床醫學(除外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專業)、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各專業
|
310
|
51
|
180
|
|
中醫學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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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
35
|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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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生復試資格的確定
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由我校研究生招生計算機軟件復試系統按照以下原則確定復試資格:
1、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根據考生所報考的院(所)和專業,按照總分進行排名,同一專業的學術型和專業學位分別排序,若總分相同,按照英語-政治-業務課的順序依次比較單科成績。排名在招生計劃數120%以內的考生取得在報考學院(所)和專業復試的資格。
2、校內調劑復試原則
(1)對于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因專業名次不能參加原報考學院(所)和專業復試的考生,由我校計算機研究生招生復試軟件系統按照以下原則統一自動操作進行調劑:
①按專業內考生初試總分排名由高分到低分逐一調劑。
②同一專業不同學術類型→同一專業不同醫院→不同專業相同考試科目→不同專業不同考試科目的原則進行調劑。
③調劑將考慮到招生目錄上所列要求及考生自身報考條件(如是否應屆生,本科學習專業等)。
(2)、第一次復試因差額未被錄取的考生在校內的調劑工作由研招辦統一安排,程序如下:
①研招辦根據各專業錄取情況,通知考生二次復試可選擇的專業。
②考生選擇調劑的專業,并回初次面試的學院(所),取回報考材料及首輪復試材料交到二次調劑的學院(所)。
③研招辦與學院(所)溝通后,安排考生二次復試。
④相關學院(所)通知考生進行二次復試。
三、校外調劑復試原則
符合教育部復試分數線但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由考生本人自行聯系其他學校進行調劑。未達到教育部復試分數線的考生不能調劑,不能調取初試試卷等報考材料。校外調劑的具體方法如下:
(1)考生需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查詢其他招生單位的招生信息,填報調劑志愿。網址為:http://yz.chsi.com.cn/
(2)由擬接收的單位對考生的申請進行審核,復試等工作。
(3)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考生向首都醫科大學研招辦提供接收單位調閱初試試卷的公函和本人調劑申請書。
(4)首都醫科大學研招辦負責在兩周內將考生的初試試卷以機要形式寄往考生錄取單位。
四、查詢復試資格請登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網頁中的考生服務系統。
五、復試具體要求
1、復試內容包括英語、專業知識和實驗或臨床技能的考核,形式為聽力測試、筆試、面試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實驗和臨床技能等。
2、具體復試安排請查看各學院(所)復試安排。
3、根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08】1974號文件,參加復試的考生須繳納復試費100元。
4、復試資格審查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凡參加復試的考生需在4月11日至15日期間(8:30-16:30)到首都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行政樓205房間)審查資格,領取復試表格后再按要求到相關學院(所)參加復試。
資格審查需攜帶的材料:
(1)準考證、身份證(軍官證、護照);
(2)思想政治情況表:在本網站下載后填寫,加蓋人事檔案所在部門公章;
(3)蓋有所在學校紅色公章的大學本科階段成績單;
(4)非應屆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出示學生證;
(5)個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體檢時用)。
六、擬錄取原則
1、碩士擬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3×50%;
2、復試科目中單項不合格者不具有擬錄取資格;
3、擬錄取成績滿分100分,60分合格。未達到60分者不具有擬錄取資格;
4、面試中復試專家小組將對考生的思想、心理素質進行測評,不合格者不具有擬錄取資格。
七、計劃內錄取名額的確定原則
根據2011年教育部下達給我校的碩士研究生計劃內招生名額,我校按照以下原則確定計劃內錄取名額:
1、錄取到我校本部基礎學科的考生,如:法學、教育學、理學、工學專業(專業代碼前兩位為03、04、07和08)、基礎醫學專業(專業代碼前四位為1001)、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專業代碼前四位為1004)、中醫學專業(專業代碼前四位為1005)、中藥學(專業代碼前四位為1008)(兼職教師除外)、中西醫結合基礎專業和管理學專業(專業代碼前兩位為12)錄取的考生均以計劃內形式錄;
2、原報我校其他專業的考生需同時達到以下要求可按計劃內錄。
(1)初試成績不低于以下分數:英語:60,政治:60,業務課:200,總分:340;
(2)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3×50%)不低于75分。
八、我校部分專業接收外校調劑生源,具體專業及要求請登陸研招網(http://yz.chsi.com.cn/)調劑系統查閱。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219
首都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監督電話:010-8391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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