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廣西大學 2011-03-29 相關院校:廣西大學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0]7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3號)精神,為加強對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確保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進一步提高碩士研究生招生質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2.根據“201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我校各專業實際情況確定考生復試資格。各學院可以根據生源情況在不低于“201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進一步劃定復試分數線。
復試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原則上為:1:1.2~1.4。
3.堅持公平公正,嚴格執行復試程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提高復試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學院復試具體工作辦法須公布在學院網站和學院公告欄。
4.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上線考生原則上應獲準參加復試,若第一志愿上線人數超過錄取人數的專業,所在學院可安排富余生源到學院相近專業復試或協助調劑到外校復試。
二、復試組織管理
1.為加強對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學校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領導為組長的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生處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對全校研究生復試工作進行統一組織和管理,并會同校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與調控,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研究生處招生科負責根據教育部今年的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分配各專業招生指標;審批學院上報的復試細則、復試名單。
2.復試工作是關系考生權益和學校聲譽的重要工作,各學院務必高度重視。各學院須成立以院長為組長,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為副組長以及各學科(專業)學科帶頭人為成員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負責制定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從組織和制度上保障復試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3.各學院原則上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組長一般由學科帶頭人或(負責人)擔任,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直接指導下具體實施面試和實踐能力等考核。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組織實施。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的成員一般不少于5名,由本學科(專業)研究生指導教師組成,復試小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標準。
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復試前將復試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
(2)依據教育部及學校有關復試辦法,結合本學科(專業)具體情況,制定符合本學院學科特點的復試細則和評分標準,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程序,并組織實施。復試細則在復試前以書面形式報研究生處招生科審核備案,并在復試前張貼公布,復試中嚴格執行;
(3)負責本學院復試工作人員的遴選和培訓;
(4)負責本學院復試的命題、監督、安全保密和閱卷等工作,復試試題(包括筆試科目和面試中隨機問答和抽題問答等)及其參考答案在啟用前均屬國家秘密材料,須按規定進行嚴格管理,確保復試工作的安全性;
(5)審核各專業復試小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
(6)審核和上報擬錄取名單及相關復試材料(含復試信息庫);
(7)公布復試結果,并對參加復試而未錄取的考生進行必要的解釋和遺留問題處理;
三、調劑工作
(一)對調劑考生的要求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初試科目中未設置數學的考生,調入初試科目設有數學的專業,需在復試中加試數學。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藝術學及藝術碩士、中醫學及醫學臨床碩士中的中醫類專業、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出照顧專業到其他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調出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藝術學與藝術碩士、中醫學與醫學臨床碩士中的中醫類專業、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之間互調以照顧專業內部調劑的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能調入該四個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為該計劃錄取。
(二)調劑工作
凡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經調劑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在錄取檢查中不予認可。
四、復試內容及方式
復試工作要按照“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要求進行,復試分別按學術型學位和專業學位研究生兩類進行。
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一) 業務考核
Ⅰ、學術型學位研究生復試:
業務考核由專業課考試、綜合面試(包括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面試、實踐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評定)兩部分組成。
1.專業課考試
考試方式為筆試(閉卷),時間為150分鐘,總分滿分100分。若考試門數為2門的,則每門科目成績權重各占50%。
考試科目以我校研究生處網頁上公布的“2011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為準。試題的命制、保管、印制和考試由各學院按照碩士研究生初試考試的要求組織實施。考試由學院統一安排,不設補考。閱卷工作由學院統一組織,嚴格執行評分標準,密封閱卷。貫徹“嚴格、公正、準確”的原則。
2.綜合面試
(1)外語聽力測試滿分20分,時間30分鐘,測試由學校統一組織命題,考生在各學院參加考試;外語口語測試滿分為10分,由各學院自行組織,考核方式不限,也可結合在面試時進行,主要考核考生外語聽說能力。
(2)面試主要考查考生專業素質和能力、實踐操作技能等綜合知識掌握程度及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滿分60分。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3)綜合素質和能力評定。主要對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科研成果、工作業績、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以及人文素養、心理健康等情況進行考查,并將其作為錄取與否的重要依據。該項滿分10分。
3.對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包括大專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各學院應全面、嚴格復試。同等學力考生除參加上述兩方面的測試外,還必須參加復試專業本科階段兩門主干課程的考試(加試),加試方式為筆試,成績各100分,考試時間每門為3小時。該成績不記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Ⅱ、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
業務考核由專業課考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綜合面試(包括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面試、綜合素質和能力評定)兩部分組成。
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應更加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1.專業課考試
考試方式為筆試(閉卷),時間為150分鐘,滿分100分。考試科目以我校研究生處網頁上公布的“2011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進行,一并計入復試總成績。
2.綜合面試
(1)外語聽力測試滿分20分,時間30分鐘,測試由學校統一組織命題,考生在各學院參加考試;外語口語測試滿分為10分,由各學院自行組織,考核方式不限,也可結合在面試時進行,主要考核考生外語聽說能力。
(2)實踐(實驗)能力考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面試主要側重考查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滿分60分。
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3)綜合素質和能力評定。主要對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科研成果、工作業績、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以及人文素養、心理健康等情況進行考查,并將其作為錄取與否的重要依據。該項滿分10分。
3.對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包括大專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各學院應全面、嚴格復試。同等學力考生除參加上述兩方面的測試外,還必須參加復試專業本科階段兩門主干課程的考試(加試),加試方式為筆試,成績各100分。考試時間每門為3小時。該成績不記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不加試。
(二)思想品德考核
對復試考生進行思想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政治素質的重要工作環節,必須認真做好。各學院在對考生復試的同時應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招生工作部門干部、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情況,并作為錄取的一個重要依據,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對考生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必須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
(三)體檢
體檢在復試時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總成績計算辦法
(一)初試成績總分:
政治理論100分、外國語100分、專業基礎1、2各150分,共計500分;
聯考類初試為兩科,綜合能力200分、英語100分,滿分300分;
(二)復試成績總分:
專業課考試100分、綜合面試100分,共200分。
(三)考生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生總成績按初試成績權重50%和復試成績權重50%相加得出,結果按百分制計算。
1.總成績=初試總分(500分)/5×50%+復試總分/2×50%
2.總成績=統考總分(200分)/2×50%+復試總分/2×50%
或總成績=統考總分(350分)/3.5×50%+復試總分/2×50%
或總成績=統考總分(500分)/5×50%+復試總分/2×50%
3.總成績=初試總分(300分)/3×50%+復試總分/2×50%
4.或學院根據專業特點制訂的總成績計算方式
各學院各類別的復試具體采用何種計算方式,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擬定,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
六、排名與錄取
(一)碩士研究生招生類別為兩大類,一類為計劃內招生,另一類為計劃外招生。計劃內招生指標是指非定向培養和定向培養指標,計劃外招生指標是指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培養指標。各學院擬錄取人數應嚴格控制在學校下達給本學院總招生計劃指標數內。
(二)復試總成績分兩類進行排名錄取。
1.第一類為錄取排名:根據專業進行排名。將所有復試考生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名,按招生指標數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考慮到會有部分生源流失,每專業增加備取考生2~4名。
2.第二類為指標分配排名:根據專業進行排名分配。將擬錄取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優先將70%計劃內指標分配給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考生要求自費或委托培養的不占用計劃內指標。再將余下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按總成績混排后,依次分配其余30%計劃內指標和計劃外指標。同等條件下優先將公費指標分配給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
七、考生復試報名要求
根據教育部要求,招生單位在復試前應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組織報到、資格審查工作由各學院負責。各學院務必做好驗證工作,認真填寫“201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報到驗證記錄表”,主要審查內容是:
(1)仔細核實考生畢業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尤其是對于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系統檢查后學歷審核數據不匹配的證書編號要著重核實。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核實考生的報名信息、準考證、學歷證、學位證和身份證(應屆本科生、成人應屆生還應分別持校級教務部門、成教部門出具的證明和學生證)及證明本人業績能力的相關材料(發表論文等)等原件。
(2)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復試報到時須仔細審核身份證件民族成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不得更改。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復試后須提交簽訂的定向或委培協議書(一式3份)。
八、上交復試材料
復試期間各學院應派專人做好文字記錄,包括成績評定和評語等,復試專家小組組長對復試結果審核后簽字確認。復試筆試試卷和同等學力加試試卷由各學院保管3年。復試工作完成后,各學院應在復試結束兩天內將以下材料報研究生處招生科:
1.經復試小組組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的各學科、專業復試記錄表。
2.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的分專業擬錄取名單和復試排名表。復試排名表上需注明建議錄取類型、備取排名、不予錄取。每專業可報適量備取的考生,按成績排序。
3.統考生復試信息數據庫、參加復試教師信息數據庫。
4.經審核簽字加蓋學院公章的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的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學生證復印件(應屆生)。
5.錄取為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類別的研究生簽訂的定向或委培協議書(一式3份)。
6、擬錄取名單經學校審批后,各學院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確認復試調劑預錄取的考生待錄取狀態。凡發出待錄取狀態后,考生超過48小時未進行回復確認的,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我校將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九、其他
1.推薦免試研究生的復試工作已在2010年10月完成,本次不再組織,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型為計劃內非定向。
2.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身體及政治思想品德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3.調劑復試合格的考生必須協助督促第一志愿報考單位將考試檔案材料函調至我校。
4.復試有關表格(政審表、定向、委培協議書、自籌經費協議書、復試記錄表、復試報到資格審查表等),可在研究生處網頁→招生信息→碩士研究生(2011年)處下載。
5.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包括經我部批準備案的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項目),完成服務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單請各招生單位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資料庫中下載,網址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未在資料庫中公布的人員不享受該政策),三年內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2009年以后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學歷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上述考生在復試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6.需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請填寫《保留入學資格審批表》,表格可在研究生處網頁→下載中心→培養科下載。于4月30日前提交我校研究生處招生科,并將政審表郵寄至招生學院。逾期不再受理。
十、其它未盡事宜,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研究生處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