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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河北工業大學 2011-04-10 相關院校:河北工業大學
各有關學院:
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關系到我校研究生的培養質量,也關系到考生的根本利益。為切實做好我校2011年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和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3號)和河北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11年河北省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通知》(冀招委研[2011]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將河北工業大學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一)學校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校長任組長,成員由紀委副書記(監察處處長)、研究生學院常務副院長、主管招生工作副院長、教務處處長、學生處處長及有關人員組成。
(二)學校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委派研究生培養質量督導小組對各學院的研究生復試過程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報學校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三)各學院成立院級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由學院院長、院黨委書記、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領導、分管學生工作的黨委副書記及相關人員組成,復試領導小組組長由各學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長擔任。復試領導小組指導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進行具體的復試考核工作。
(四)各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由5名以上(含5名)研究生指導教師或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教師組成,負責實施對考生的實驗(實踐)能力測試和綜合面試考核,組長由學位點負責人擔任,對本組的復試工作負責。復試小組的成員組成應由學院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審定。
(五)外語水平測試由外國語學院組織安排。外國語學院應成立研究生外國語復試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由學院院長、院黨委書記、主管教學工作的副院長、分管學生工作的黨委副書記及相關人員組成,復試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院長擔任。復試小組的成員組成應由學院研究生外語復試領導小組審定。復試領導小組指導復試小組進行具體的復試考核工作。
(六)各學院復試前須對復試教師進行招生政策等方面的培訓,復試小組成員一定要選拔素質高、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應回避復試工作。在復試過程中給分必須公平、公正,一旦發現有舞弊行為,將按有關政策嚴肅處理。
(七)復試考生體檢由河北工業大學校醫院組織安排。
二、復試工作基本原則和內容
(一)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學院必須切實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精心謀劃,嚴密組織,確保復試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嚴肅性與公正性。
(二)復試采取差額復試辦法,各專業(領域)參加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超過該專業(領域)招生規模的130%。
(三)復試評分及總成績評定:
1、復試內容包括外語水平測試(含筆試、聽力、口語三個環節)、專業課筆試和專業綜合面試三部分。復試總分為330分,其中外語水平測試占100分(筆試占40分、聽力占30分,口語占30分);專業課筆試部分占100分,考試形式為閉卷,考試時間為兩小時;專業綜合面試部分占130分(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復試總成績198分以上(含198分)為合格,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考生的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加復試成績得出。
3、所有復試合格的考生按總成績分專業排序,按招生計劃人數依次擇優錄取;推免生復試成績合格后即可錄取。同等學力考生(指大專生、本科結業生和成人應屆本科在校生)除參加上述各項內容的復試外,還需加試兩門專業課(筆試、閉卷),每門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每門兩小時,其中任何一門加試專業課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若兩門加試科目復試均合格,則將復試成績(不含兩門加試專業課成績)與初試成績相加得到總成績,然后與同專業其他考生一同按照總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四)復試工作堅持公正透明,確保復試程序和各個環節合法、公正、合理;專業課筆試試卷要嚴格保密,考試時要保證考場紀律,綜合面試必須在復試表上做好現場記錄,并上交研究生學院;外語聽力、口語測試要有記錄和錄音,并妥存備查。對于復試不合格的考生,必須有充分的依據。復試中出現的問題由復試小組和相關學院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復試工作程序
(一)復試資格審查:4月10日全天(上午8:30—下午5:30)至4月11日上午(8:30—11:30),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對準予復試的考生進行復試資格審查,要求考生提供如下材料:
1、準考證原件;
2、應屆生提供大學成績單原件、往屆生提供大學成績單復印件(須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3、復試政審表原件;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往屆生提供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6、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須出具所在學校教務部門證明信;
7、對于取得軍隊院校畢業證書的非應屆考生,其畢業證書須得到國家認可并出具《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其中軍隊院校自考學歷須到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指定的有代理認證資質的部門進行認證,軍隊院校自考以外的學歷須到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進行認證(地點: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中路238號柏彥大廈506室)。
8、對于軍隊院校考生還應認真審核其以下材料:
⑴考生本人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
⑵未轉業(復員)的提供軍官(士兵)證復印件和本人所在師級或旅級干部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蓋章);
⑶已轉業(復員)的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和轉業證(復員證)復印件,如沒有轉業證或復員證,須提供轉業(復員)審批報告;
⑷學校訓練部證明(2000年前畢業的),2000年前畢業若學校撤銷,訓練部證明可用學員登記表復印件或學員學籍管理登記表復印件代替;
⑸入伍批準書或入伍登記表復印件;
⑹入學批準書或參軍登記表復印件;
⑺學員登記表復印件或學員學籍管理登記表復印件。
經復試資格審查符合教育部規定要求的考生,對其發放“復試通知書”。
對于有以下情況的考生,將取消其復試和錄取資格:
1、政治思想審查不合格的;
2、應屆本科畢業生在2011年7月底前拿不到畢業證書的;
3、往屆畢業生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學歷證編號與提供的學歷證書原件不符又不能在2011年4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的;
4、證件和本人不符或證件不全的。
各學院復試小組復試前對考生資格再做進一步審核,由具體審核工作人員和學院負責人在《考生身份確認表》上簽字確認,并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一旦發現有替考行為,立即取消該考生復試資格。
(二)全校復試時間定于2011年4月12日至4月18日之間進行,外語水平測試時間為2011年4月17日,由外語學院統一組織進行。各學院于4月8日上午11點30分前,將本學院復試領導小組名單、專業課筆試和綜合面試的具體復試時間和地點,通過電子郵件的形式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三)各學院負責通知本院各專業考生專業課筆試和綜合面試時間和地點,復試結束后將所有復試考生的復試表、筆試試卷、考生身份確認表、統一用excel格式制作的復試成績匯總表等由負責研究生工作的院長簽字蓋章后上交研究生學院,最后截止時間為2011年4月18日下午5點30分。其余材料及外語口語錄音等由各學院妥存備查。
(四)復試時一并體檢,體檢必須在河北工業大學校醫院進行。4月12日至4月18日(周六、周日不體檢)考生持復試通知書自行到校醫院體檢,未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錄取原則
1、我校2011年學術型研究生擬錄取1120人,各專業根據招生計劃,按考生的初試加復試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2、我校2011年專業學位研究生擬錄取585人,各專業根據招生計劃,按考生的初試加復試總成績排隊,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五、錄取類別的確定
(一)學術型國家計劃研究生(含非定向和定向生),僅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并被所報考專業錄取的考生(不含同等學力考生)和全部推薦免試生,調劑考生(包括校內專業調劑)均不占此計劃。學術型國家計劃研究生錄取時根據此類考生在該專業的總成績排序,按比例依次錄取,比例按學術型國家計劃名額除以全校此類考生的總人數確定。計算各專業的具體名額時,出現小數,按整數定。如出現并列分數,將綜合考慮有關專業具體情況,增加或減少名額。
(二)學術型研究生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計劃為國家計劃研究生確定后余下的各專業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考生。
(三)專業學位研究生國家計劃(含非定向和定向生)確定辦法:1、各專業領域(不含工商管理碩士)第一志愿報考該領域的復試合格擬錄取考生(不含同等學力考生);2、推薦免試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復試合格擬錄取考生;3、各專業領域按學校規定的比例乘以各專業領域招生的總人數(不含同等學力考生)所得結果減去上述兩種類型考生剩余的所有復試合格擬錄取考生,按總成績排序依次錄取,遇小數的按整數記。
(四)專業學位研究生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計劃為國家計劃研究生確定后余下的各專業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考生。
(五)根據上述計算辦法余下的國家計劃名額,由研究生學院根據具體情況統籌安排。
六、收費標準(略)。
七、此通知的解釋權歸河北工業大學研究生學院。
河北工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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