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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推薦免試辦法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1-07-28 相關院校:廣東財經大學
廣東商學院2012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招生辦法已公布,詳情如下:
廣東商學院2012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通知
各考生:
我校現啟動2012年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招收工作,歡迎外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錄取待遇
凡我校錄取的2012年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在讀期間免交學費,并可在入學當年獲得2000-5000元不等的新生入學獎學金。
二、接收專業
除以在職人員為招生對象的工商管理碩士(MBA)外,其余各專業均可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具體見下表:
學術型學位研究生接收專業:
一級學
科名稱
|
一級學
科代碼
|
二級學科名稱
|
二級學
科代碼
|
應用經濟學
|
0202
|
國民經濟學
|
020201
|
財政學(含∶稅收學)
|
020203
|
||
金融學(含∶保險學)
|
020204
|
||
產業經濟學
|
020205
|
||
國際貿易學
|
020206
|
||
統計學
|
020208
|
||
法學
|
0301
|
法學理論
|
030101
|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
030103
|
||
民商法學(含:勞動法學、社會保障法學)
|
030105
|
||
訴訟法學
|
030106
|
||
馬克思主義理論
|
0305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
030501
|
思想政治教育
|
030505
|
||
外國語言文學
|
0502
|
英語語言文學
|
050201
|
工商管理
|
1202
|
會計學
|
120201
|
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
|
120202
|
||
旅游管理
|
120203
|
學科
類別
|
專業學位
名稱
|
專業學位
代碼
|
經濟學
|
金融碩士
|
025100
|
經濟學
|
保險碩士
|
025500
|
法學
|
法律碩士(非法學)
|
035101
|
法學
|
法律碩士(法學)
|
035102
|
三、申請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有為祖國科學事業獻身精神且有科研潛力,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有理想,有抱負,刻苦學習,勤于思考,有創新意識,身體健康。在校期間沒有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申請人所在高校具有碩士研究生推薦免試資格,且申請人為2012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的學生)
3.課程學習成績要求:
(1)專業成績排名和綜合素質排名均名列前茅;
(2)非英語專業考生須參加大學英語六級考試,且成績達到430分以上。
4.申請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的專業,與申請人本科所學專業原則上應屬相同或相近學科;若不屬相同或相近學科的,申請人須在復試時加試兩門專業課。
5.申請人應具有較強的獨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個別學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可適當放寬要求,如對專業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開發表的科研論文或大學生競賽作品;或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并寫出具有重要價值的調查報告的;或在全國性競賽中獲較高級別獎項的。
四、申請程序
1.申請人下載打印《申請免試攻讀廣東商學院2012年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點擊下載),于2011年9月25日前將登記表及下述相關材料寄達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1)成績單1份(加蓋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印章);
(2)獲獎證書、發表的學術論文等材料復印件;
(3)英語水平類證書或成績單(如六級、托福、GRE等)復印件。
五、接收程序
1.研招辦對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2011年9月30日前向申請人發出復試或不予接收復試的通知。
2.收到復試通知后,申請人在我校規定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內,到我校參加復試。申請人復試時須提交以下材料進行驗證:
(1)有效的學生證、身份證原件;
(2)政治審查表(點擊下載),;
(3)國家英語水平考試六級成績單原件;
(4)發表的學術論文原件;
(5)獲獎證書原件;
(6)復試錄取登記表(點擊下載),;
(7)經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蓋章的體檢表(點擊下載),;
(8)其他英語水平類證書或成績單。
3.復試內容:
(1)復試專業課筆試科目名稱、考試大綱、考試題型詳見我校“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滿分100分。
(2)綜合面試(包括專業課面試、外語聽力和口試測試、綜合素質面試),滿分100分。
4、錄取原則
(1)綜合能力面試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者,方予錄取。
(2)綜合能力面試加專業課筆試成績之和達120分以上(含120分)者,方予錄取。
(3)研招辦將復試合格者名單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在網上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者方予錄取。
(4)對通過復試并同意接收為我校2012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申請人,我校將發出接收函。取得我校2012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資格的申請人,須按照教育部規定的碩士研究生報名時間和要求辦理正式的報名手續,未辦理正式報名手續者不予錄取。
(5)進入我校擬錄取名單的申請者須按教育部要求填妥《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并于2011年10月25日寄達研招辦,未按時將登記表寄達我辦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6)申請人須保證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一經發現材料不實,我校將取消申請人錄取資格。
寄送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侖頭路21號廣東商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510320
聯系人:楊老師
聯系電話:020-84096846
廣東商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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