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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7-03-29 相關院校:河北師范大學
河北師范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調劑生)復試錄取辦法
一、復試的目的和原則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內容及要求
1.復試具體內容包括:①專業筆試;②面試;③外國語口語聽力測試。滿分均為100分。
2.采取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一般為1:1.5左右。缺額小于3的專業方向及心理健康教育、應用心理專業因全日制、非全日制同時調劑,復試后不能被全日制錄取還可再選擇非全日制,復試比例適當加大。
三、資格審查
對參加復試考生身份、報考資格等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報考資格及弄虛作假者取消復試及錄取資格。
四、錄取原則
1.成績的確定和排名
復試成績為專業筆試占40%;面試占50%;外國語聽力測試占10%。按復試成績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
2、復試不合格考生的判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視為復試不合格:
(1)專業筆試成績不及格者(低于60分);
(2)面試成績不及格者(低于60分);
(3)外國語聽力測試成績為0分者;
(4)經考察發現其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等方面有嚴重問題的;
(5)發現有其它違反研究生報考和入學有關規定的。
五、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委全程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咨詢及申訴電話:研招辦80786777、紀檢委80789855
郵箱:yjszsb@mail.hebtu.edu.cn、jjw@mail.heb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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