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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7-03-24 相關院校:中國音樂學院
中國音樂學院2017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方案
2017年我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嚴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以《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為依據,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6〕9號)、《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7年北京市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補充意見》(京考研招〔2016〕3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教民廳〔2016〕8號)、《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2017〕1號)等文件中有關復試工作的具體要求,制訂“中國音樂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
一、復試組織管理
1.領導小組:中國音樂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常務委員會
中國音樂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委員會
2.復試小組:中國音樂學院碩士研究生各研究方向導師組
3.職責及工作規范:
(1)招生常務委員會負責決策本年度復試工作方案,并負責決策復試過程中遇到的突發事件;
(2)招生委員會負責集體商討制訂本年度復試工作方案、各項原則及辦法,組織考生復試。分別對各系遴選出的復試導師進行考前培訓。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招考原則。
二、復試準備工作
1.根據教育部下達的2017年招生計劃,中國音樂學院2017年全國統考碩士研究生招生人數總計184人,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144人(含推免生15人,“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28人),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40人。
2.復試工作方案公布時間
3月28日進行網上公示
網址http://www.ccmusic.edu.cn/subsite/yjsy/
3.復試評委的遴選和培訓
遴選辦法:由各系提供擬參加復試的評委名單(需具備副教授及以上職稱),報送研招辦審核備案。
培訓方式:主要采用全校集中培訓和各系分別培訓的方式。
培訓內容:
(1)傳達并詳細講解北京教育考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相關文件和精神。
(2)宣講本年度我校有關復試的規范條例和評分原則。
(3)簽訂《中國音樂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導師承諾書》。
4.培訓考務人員
對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監考人員就工作紀律、工作態度以及工作程序等方面進行培訓,簽訂《中國音樂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員承諾書》。
5.確認考生資格
針對考生報名時提交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生證、身份證復印件、報名表、信息表等進行進一步的審核。如有問題者,需要提供教育部出示的學歷認證報告。
6.監督與復議
我校將成立招生紀檢小組對復試的全程進行監督。如果考生提出復議,須提交書面申請,經研招辦審理報校研究生招生常務委員會審議后給予答復。
三、復試工作辦法
1.中國音樂學院2017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規則,詳見附件1
2.復試程序、復試時間及地點安排,請考生于2017年3月28日上網進行查詢。
3.考生查詢復試的時間:3月28日
網址http://www.ccmusic.edu.cn/subsite/yjsy/
4.我校不接收外校調劑考生。
5.咨詢與投訴電話
研究生院招辦電話:010-64887364,010-64887101
紀檢監察部門電話:010-64887386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招辦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217
中國音樂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委員會
2017年3月
附件1:
中國音樂學院2017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規則
一、考試科目成績權重
(一)初試
1、各研究方向音樂理論課成績均采用150分制。
各研究方向音樂理論課成績計算公式為:
命題論文寫作百分制成績×1.5
2、各研究方向專業基礎課成績均采用150分制。所含考試科目及成績計算公式為:
(1)音樂學系史學類研究方向:
(《民族音樂基礎理論》百分制成績+《和聲與曲式》百分制成績)×0.75
(2)音樂學系民族音樂學、中國傳統音樂理論、世界民族音樂研究方向:
(《中西音樂史》百分制成績+《和聲與曲式》百分制成績)×0.75
(3)音樂學系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研究(音樂類)研究方向:
(《中西音樂史》百分制成績+《民族音樂基礎理論》百分制成績)×0.75
(4)音樂教育系學科教學(音樂)研究方向:
(《中西音樂史與中國傳統音樂》百分制成績+《教育綜合》百分制成績)×0.75
(5)作曲系作曲、電子音樂作曲、和聲、音樂分析、管弦樂法、復調、視唱練耳研究方向:
(《中西音樂史與中國傳統音樂》百分制成績+《選考》百分制成績 )×0.75
(6)音樂科技系、指揮系、藝術管理系、音樂教育系、聲歌系、管弦系、國樂系、鋼琴系各研究方向:
(《中西音樂史與中國傳統音樂》百分制成績+《和聲與曲式》百分制成績)×0.75
(二)復試
各研究方向復試成績均采用100分制,所含考試科目及各科成績比例如下:
(1)音樂學系、藝術管理系(音樂藝術管理/劇院管理)、音樂科技系(音樂聲學/樂器學/電子音樂/音樂音響導演/錄音與擴聲)各研究方向復試成績計算辦法:
[《專業主科筆試(含上機操作)》百分制成績×80%+《面試》×20%]×0.9+(《外語口語聽力》×0.1)
其中,音樂學系的民族音樂學、世界民族音樂研究、中國傳統音樂研究各專業方向的記譜與聽辨成績按照20%的比例計入面試成績。
(2)音樂教育系(聲樂教育研究/鋼琴教育研究)各方向復試成績計算辦法:
[《音樂教育基礎理論(筆試)》百分制成績×40%+《主科面試》×60%]×0.9+(《外語口語聽力》×0.1)
(3)音樂教育系(音樂教育學/音樂治療學/音樂心理學/音樂文獻翻譯)各研究方向復試成績計算辦法:
[《音樂教育基礎理論(筆試)》百分制成績×60%+《面試》×40%]×0.9+(《外語口語聽力》×0.1)
(4)音樂教育系學科教學(音樂)研究方向復試成績計算辦法:
[《主科(說課)》百分制成績×60%+《面試》×40%]×0.9+(《外語口語聽力》×0.1)
(5)作曲系各研究方向復試成績算法:
[《主科》百分制成績×80%+《面試》×20%]×0.9+(《外語口語聽力》×0.1)
(6)聲歌系、國樂系、鋼琴系、管弦系、指揮系各研究方向復試成績計算辦法:
《主科》百分制成績×0.95+《外語口語聽力》×0.05
(7)表演專業主科復試成績及格分為80分。
(8)其他專業面試成績及格分為80分。
(9)所有筆試課程的成績及格分為60分。
二、復試考生名單確定辦法
1.達到國家規定分數線(含總分與單科)的考生全部進入復試。
學科門類(專業)名稱 | A類考生 |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
藝術學 | 335 | 35 | 53 |
教育 | 310 | 44 | 66 |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總分不低于245分。 |
2.破格參加復試原則:
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2017.3.9會議稿)會議文件精神,允許各招生單位招收不超過國家下達給本單位碩士生招生總規模的3%的破格復試錄取人數(僅限聲歌系、國樂系、鋼琴系、管弦系、指揮系表演專業各研究方向考生)。
(1)在國際或國內一類、二類比賽(詳見附件2)獲獎的考生。
(2)外語、政治其中一科在30分(含30分)以上,其它各科均達到國家分數線且總分低于國家分數線10%(含10%)以內。
同時滿足以上條件(1)和(2)者可破格參加復試,破格。申請破格復試資格的考生于2017年3月24日中午12點前將條件(1)中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交到研究生院,經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后,填寫破格復試考生登記表進行備案。破格生的復試資格,待上報北京教育考試院備案后,方可參加我校的復試。
3.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復試原則:
(1)按四科總分從高到低排序。
(2)達到國家規定分數線(總分)的考生全部進入復試。族屬為少數民族的考生與族屬為漢族的考生分別排序。
4.港澳臺考生音樂理論課成績(業務課一)達到85分(含85分,百分制)者可進入復試。
三、關于調劑考生的規定
1.凡符合國家規定調劑條件并有接收院校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請,我校將按規定協助辦理調劑手續。所有手續需要在北京教育考試院規定時間(2017年4月30日之前)內完成。
2.凡符合國家規定調劑條件,并達到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錄取資格的考生,如錄取成績排名超出招生簡章上各專業比例名額,且我校國家下達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名額指標有剩余,考生可以向研究生院提出本單位內部調劑申請(僅限同專業研究方向調劑),即: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可以申請調劑為非全日制培養方式(反之不可),我校將按規定協助辦理調劑手續。所有手續需要在北京教育考試院規定時間(2017年4月30日之前)內完成。
2.我校不接收外校調劑考生參加復試。
中國音樂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委員會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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