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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央財經大學 2008-07-31 相關院校:中央財經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2009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說明
一、學校概況:中央財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是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高校,是首批“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46所高校之一。學校形成了以經濟學、管理學兩大傳統優勢學科為主,法學、文學、理學、工學等多學科交叉融合、協調發展的學科體系。擁有應用經濟學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涵蓋10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會計學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擁有工商管理一級學科、政治經濟學二級學科和經濟信息管理交叉學科等北京市重點學科;擁有應用經濟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在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法學、工商管理學、公共管理學等一級學科項下共設有政治經濟學、國民經濟學、區域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產業經濟學、國際貿易學、勞動經濟學、統計學、數量經濟學、國防經濟學、經濟信息管理、投資學、跨國公司管理、政府經濟與管理、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會計學共17個博士學位授權點。 有邏輯學、政治經濟學、經濟思想史、經濟史、西方經濟學、世界經濟、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國民經濟學、區域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產業經濟學、國際貿易學、勞動經濟學、統計學、數量經濟學、國防經濟、投資學、不動產學、國際金融、證券投資、保險學、精算學、電子商務、體育經濟與管理、媒體經濟、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社會學、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文藝學、會計學、企業管理、旅游管理、技術經濟及管理、行政管理、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教育經濟與管理、社會保障、土地資源管理共42個碩士學位授權點和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會計碩士(MPAcc)、法律碩士(J.M)等4個專業學位授權點。擁有應用經濟學、理論經濟學、工商管理學等3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擁有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精算研究院和首批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北京財經研究基地。
二、招生規模及類別:2009年我校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約893名(最終指標以國家下達計劃為準),包括國家計劃內非定向、國家計劃外自籌經費和國家計劃外委托培養三種類別(國家計劃內非定向545名,國家計劃外自籌及委培348名,國家計劃內非定向中包括70名左右推薦免試生)。招生計劃中有統招碩士研究生658名,工商管理碩士(MBA)180名(全部為國家計劃外自籌或委培),法律碩士(J.M)55名(全部為國家計劃外自籌或委培)。2009年工商管理碩士和法律碩士招生情況另見《中央財經大學2009年工商管理碩士(MBA)招生簡章》、《中央財經大學2009年法律碩士(J.M)招生簡章》,下述說明不包括這兩類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
我校還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定向碩士研究生,其計劃招生人數單列,并遵循“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的原則。具體報考要求、報考方式和招生專業等待定(查詢我校網站研究生部主頁)。
三、學制和國家計劃外培養費:金融學專業、國際金融專業、證券投資專業、精算學專業、經濟法學專業、民商法學專業、國際法學專業學制為三年,除精算學專業外,上述專業學費為9800元/年,精算學專業10000元/年;
中國經濟與管理研究院、中國金融發展研究院、中國公共財政與政策研究院、中國人力資本與勞動經濟研究中心各招生專業學制均為三年,學費40000元/三年。
四、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二)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同等學力考生,包括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后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9月1日,下同),并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考生;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對于以上同等學力考生報考,我校提出如下要求:
(1)在公開出版的刊物上發表過至少兩篇與所報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
(2)必須于復試期間攜帶大專畢業證書或本科結業證書或成人高校應屆本科學生證、學術論文原件及復印件進行資格審查,如發現有應該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而以其他身份報考者以及不符合同等學力報考條件者,則取消復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3)復試時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大學本科主干課程。
(三)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
(四)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標準。
五、報名:根據教育部規定,200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報名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請考生于2008年9月起隨時登陸教育部網站(yz.chsi.com.cn或yz.chsi.cn)和我校網站研究生部主頁(gs.cufe.edu.cn)中的“招生公告”中查詢有關報考信息。
六、考試:考試時間按教育部統一規定執行。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考試科目和參考用書以我校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準,復試前我校公布2009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方案。
七、資格審查:我校于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有關資格審查材料,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考生提交資審材料由研招辦備存,一律不予退還。
八、錄取: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平時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考生網上報名時必須準確填寫報考類別,以上信息將與考試成績一并作為確定錄取類別的依據。發放錄取通知書前,我校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政審。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研究生需將人事檔案按時調入我校,其中外埠學生自愿將戶口在規定時間內遷移至我校集體戶口上。委托培養研究生不轉人事檔案和戶口,錄取前,我校與委托培養研究生及其委托培養單位簽訂三方協議。
九、畢業生就業:委托培養碩士生回委托培養單位就業。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時按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就業。學校及所在省(區、市)畢業生調配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特別說明:
(一)精算學專業只招收國家計劃外自籌經費或委培研究生。該專業學生入學后將全部參加英國精算師學會的精算師考試,參加精算師考試的全部費用(含教材與報名費)自理,其他學習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中國經濟與管理研究院、中國金融發展研究院、中國公共財政與政策研究院、中國人力資本與勞動經濟研究中心各專業招生中是否包含有國家計劃內非定向報考類別需到2008年9月中下旬確定。
(二)考生報名時不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十一、參考資料:我校研招辦備有歷年考試試題等,請于工作日每周一、三、五下午辦理相關事宜,其他時間不予辦理。
十二、我校研招辦不提供備考書籍,請考生自行購買。
十三、歡迎訪問研究生部主頁(gs.cufe.edu.cn)和我校主頁(www.cufe.edu.cn)。有關研究生招生報考、成績發布、復試方案、政審調檔及錄取等信息隨時在我校網站研究生部主頁“招生信息”中發布,不予另行通知。
2009年攻讀工商管理碩士(MBA)專業學位招生簡章
中央財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前身是創建于1949年的中央稅務學校,是由新中國中央人民政府直接創辦的一所高等財經院校,后歷經中央財政學院、中央財經學院、中央財政金融學院等發展階段,1996年更名為中央財經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秉持“忠誠、團結、求實、創新”的校訓,秉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辦學理念,充分發揮國家部委和地方政府決策的“思想庫”和“智囊團”的作用,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培養了8萬余名各級各類高素質人才,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了強大的理論保證和有力的智力支持,被譽為“中國財經管理專家的搖籃”和“中國財金黃埔”。
中央財經大學致力于打造特色化、精品化的MBA項目。MBA教育中心直屬學校,依托學校雄厚的財經學科背景、寶貴的校友資源、強大的學科群優勢,設置了一系列具有中財風格和財經特色的金融、會計、管理等方面課程,致力于培養掌握市場經濟一般規律,熟悉現代管理技能,善于科學分析、決策和領導,具有創新精神和良好職業道德的職業經理人和高層次管理人才。
MBA教育中心整合全校師資,擁有一支學歷層次高、專業結構好、實踐經驗豐富、具有全球化視野的MBA教師隊伍,80%以上的MBA教師具有海外學習經歷和企業管理經驗,并在各自的領域有深厚的科研能力和崇高的聲望。此外,中心還聘請了眾多學術造詣精深的國內外知名學者、世界一流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士等來校講學,通過大量的案例教學,豐富的論壇、精彩的講座等多種方式,促進MBA學生提高實踐能力。
中財MBA積極開展各類社團活動和國內外交流,先后與多家知名企業建立實習基地,通過同學、校友之間的深入溝通以及與企業高管的零距離接觸,開闊學生視野。同時,學校與美國、英國、法國、日本、韓國以及臺灣地區等知名學府有長期穩定的合作交流,為學生打造了全球化的發展平臺。
選擇中財MBA,步入精英行列,實現事業飛躍!
一.報考條件
考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有國家承認大學本科學歷,畢業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經歷(2006年9月1日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二)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并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工作經歷(2007年9月1日以前獲得學位證書);
(三)有國家承認大專學歷,畢業后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經歷(2004年9月1日以前獲得畢業證書),同時具備大學英語四級水平,復試時提交一篇以上(含一篇)公開發表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論文。
二.報名程序
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先登錄指定網站,按要求填寫并提交個人報名基本信息,然后再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報名點現場攝像、交費、確認報名信息。
有關報考事宜及相關政策,考生也可登錄教育部網站(yz.chsi.com.cn或yz.chsi.cn)和我校網站研究生部主頁(gs.cufe.edu.cn)中的“招生公告”中查詢有關報考信息。
報名程序如有變化,以國家文件和我校MBA教育中心網站公布的招生簡章為準。
三.入學考試
(一)初試科目、考試大綱及考試時間、地點
1、初試科目:綜合能力、英語,共計2門,均為全國聯考。
2、考試大綱:參考《2009年MBA聯考考試大綱》。
3、考試時間地點:2009年1月,地點待定。
(二)復試
復試包括政治理論考試和綜合素質面試,復試由我校單獨組織,具體安排在我校MBA教育中心網頁(www.cufemba.org)招生信息欄另行公布,請考生注意查看。
四.錄取
中央財經大學MBA錄取的基本原則是公平、公正、公開。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初試成績達到中央財經大學復試要求的考生可以參加復試。我校根據考生的入學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結合綜合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培養
(一)專業方向
金融管理、會計與財務管理、企業戰略管理。
(二)學習方式和學習年限
全日制MBA:學制兩年,全日制脫產學習;
在職MBA:學制三年,業余時間在職學習,周末和晚上上課。
(三)學費
全日制MBA:7.8萬;在職MBA:7.2萬。
六、聯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中央財經大學MBA教育中心 郵編:100081
咨詢電話:010-62288130、62288205
傳真:010-62288131
電子信箱:mbazs@cufe.edu.cn
MBA教育中心網址:www.cufemba.org
2009年攻讀全日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J.M)研究生招生簡章
中央財經大學具有法律碩士(J.M)專業學位授予權,其法學教育依托財經類院校的學科優勢,借助經濟學、管理學學科特點,致力于探討法學和經濟學、管理學相結合的教育與研究模式,側重培養高層次復合型應用性人才,形成了鮮明的財經法律特色。中央財經大學法律碩士教育在教學方法上除強調對學生進行系統的法律基礎理論教育外,還特別注重案例教學和“法律診所”教育,高度重視法律實際操作技能的訓練,在全國范圍內率先實行“全員全程雙導師制”和舉辦“金融法律碩士班”,做到理論與實踐結合,法學與經濟金融相結合,素質教育與職業教育結合,使學生擁有良好的就業前景和發展自己的廣闊空間,以更好地服務于國家經濟建設,服務于民主法治建設。
為加強實踐教學環節,優化師資結構,更好地利用社會資源協助辦學,法學院聘請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財政部、商務部、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國家工商總局以及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國有控股商業銀行的一批資深法律專家為法學院兼職教授或兼職研究生導師,采取邀請兼職導師指導學生、不定期開設學術講座、定期開設實務類課程等方式協助開展教學活動,取得了良好的實際效果。
一、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二)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應屆畢業生或往屆畢業生。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的人員,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亦可報考,但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大專畢業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2009年9月1日);
2、報名前已通過國家四級外語水平考試并獲得證書,復試時提交國家四級外語水平考試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05年6月以后參加四級考試達到450分以上者,提交成績單和復印件;
3、復試時提交相當于學士學位水平的論文(字數不少于1萬字)或在報刊上發表的相當于學士水平的兩篇文章;
(三)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下列13個專業不得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實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四)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
(五)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自籌經費和委托培養的考生年齡不限。
二、研究方向和培養模式
以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三個碩士點為依托,法學院創造性地在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中開設了公司法、金融法、國際經濟法、知識產權法、訴訟法、行政法六個研究方向,實行法律碩士“全員全程雙導師制” (即從入學之初即為學生配備一名校內專家、一名校外專家作為導師,其中校內專家主要負責學術指導,校外專家主要負責實務指導),有針對性地設計了法律碩士的培養方案,既注重法學基礎理論教育,又重點突出財經法律的教育,還把經濟學、管理學知識適當貫穿在培養過程中。在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課程的設置上,重點設置了公司法、合同法、金融法、財稅法、國際經濟法(WTO法律規則)、企業法律實務、律師實務、法律診所教育等與市場經濟聯系極為密切、實用性極強的課程,還設置了部分經濟學、管理學課程。
三、報名方式
根據教育部規定,200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報名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請考生于2008年9月起隨時登陸教育部網站(yz.chsi.com.cn或yz.chsi.cn)和我校研究生部網站(gs.cufe.edu.cn)或法學院網站(law.cufe.edu.cn)查詢有關報考信息。
四、初試科目
全國統考:1、101政治 2、201英語或203日語
全國聯考:3、398專業基礎課(含刑法、民法) 4、498綜合基礎課(含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制史)
具體考試科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
五、復試與體檢
復試包括專業課筆試(考試科目為專業綜合課,含民法學、商法學、法理學)、專業課面試和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具體規定請參考我校于復試前公布的《中央財經大學2009年全日制法律碩士(J.M)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辦法》。
復試時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六、錄取
我校將根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類別分為自籌經費生和委托培養生兩類。被錄取的委托培養考生須同我校和委托單位簽訂三方協議書。自籌經費生必須調轉人事檔案及黨團關系,戶口可根據個人情況自愿遷入我校集體戶口。
七、培養方式
全日制學習,學制3年。學校安排住宿,費用自理。
八、培養費
每名學生的學費三年總計為45000元,前兩學年各繳納13000元;第三學年繳納19000元(第一學期繳納13000元,第二學期繳納6000元)。我校法學院將對入學考試成績突出、位居前列的學生提供全額獎學金。
九、學位授予
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培養方案的規定內容,按照中央財經大學畢業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符合畢業和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教育部統一的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十、畢業生就業
委托培養的碩士畢業生必須回委托培養單位工作,其他畢業生可按國家有關政策進行就業。
十一、法學院聯系方式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招生咨詢電話:010-62288088,62288672,62288087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網址:law.cufe.edu.cn
電子信箱:jm@cufe.edu.cn或law@cufe.edu.cn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 39 號/中央財經大學中財大廈933室
郵政編碼: 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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