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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2-04-03 相關院校:長江大學
長江大學2012年考研復試及錄取辦法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2〕1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和省教育廳招生會議精神,長江大學將按照德、智、體、能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精神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復試與錄取工作。為使復試錄取工作更加規范、合理,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2012年攻讀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復試的科學性。采用綜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積極探索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使拔尖創新人才能夠脫穎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側重。在德智體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注重對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的考核,注重對思想政治素質和身心健康狀況的考核。
3、成績量化。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考核都要有量化結果。
4、復試工作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復試過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5、以人為本、服務考生。提高服務意識,尊重考生的人格,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復試內容及方式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兩部分。專業能力考核包括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和專業課筆試;綜合素質考核包括實驗(實踐)能力測試和綜合面試。復試工作由各院、系負責組織實施,并負責通知考生本人參加復試。
1、專業能力考核:
(1)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由各院、系自行組織,可采用筆試或面試方式進行。若采用面試方式,要求對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聽說能力測試內容一般應包括公共外語和專業外語。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有書面記錄,當場判分,但不公布。
(2)專業素質和能力
a、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大學成績單、獲獎證書等)了解;
b、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c、專業課筆試按照招生目錄上公布的考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重復)組織實施,總分100,考試時間3小時。
d、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考核。
2、綜合素質考核:
(1)實驗(實踐)能力測試對于理工科類考生主要測試其實驗和動手操作技能,對于文科類考生主要測試其理論聯系社會實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實驗(實踐)能力測試可采用筆試、操作或面試方式進行。
(2)綜合面試由參加復試的老師直接提問或由考生當場抽題作答。考核內容應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考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核,考生對報考專業發展動態了解以及在本專業發展潛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會工作能力、實踐經歷考核,考生的事業心、責任感、協作性和心理素質以及舉止禮儀和表達能力考核等。對于綜合面試,各專業復試小組可以根據學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詳細的面試方案。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3、復試評分及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總分400,其中專業筆試、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成績和表現,及實踐(實驗)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等)、綜合素質和能力(包括政治思想品德,知識面,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質,舉止、表達和禮儀等)均為100分,
復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40%+外語聽力口語測試×20%+大學成績及表現×10%+綜合面試×30%
復試工作結束后,各院、系必須以適當形式及時公布參加復試考生的復試成績。
4、考生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60%+復試成績×40%
5、根據規定,未按規定時間到學校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對復試后未被錄取的考生,各院、系應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6、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教學、科研或與報考專業相關聯的社會實踐領域中表現卓越或做出突出貢獻者,在復試中可適當加分。
7、對進入復試名單的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由院、系負責加試兩門報考專業本科階段的主干課程,加試采用筆試形式,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范圍和難易程度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考試時間為每門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能錄取。
三、復試規則:
1、復試比例及復試名單確定
學校以院、系為單位確定招生計劃。各院、系根據本院、系招生計劃結合本院、系實際情況,按學科門類或學科專業劃定復試分數線,確定復試考生名單,按照差額復試原則,確定復試考生人數一般不低于招生規模(招生計劃數減去推薦免試生數)的120%(最高不超過130%)。對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學科、專業按實際合格考生名單組織復試。
考生初試成績不低于各院、系各門類(領域、專業)復試分數線即為合格生源,只有合格生源才能進入復試考生名單。
2、復試考生報名資格審查。
學校在組織學生體檢報到時,對準予復試的考生統一進行報名資格核查,主要核查考生的報名信息、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和身份證(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碩士入學時交驗畢業證)等相關材料。
各院、系復試時,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復審,即對考生的報名信息、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和身份證(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碩士入學時交驗畢業證)等相關材料進行復查。
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考生,取消其復試資格。
四、復試工作的組織
1、學校成立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和紀檢委、研究生院等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全校研究生復試工作,負責全校各院、系在碩士生招生復試中各個環節的監督和檢查,保證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2、各院、系應成立院級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應由院長、黨總支書記、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分管學生工作的黨總支副書記及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制定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進行具體考核工作,同時負責處理復試過程中考生提出的質疑和申訴。
3、復試小組的組成及要求
各院、系根據本院、系各學科、專業的實際情況,成立若干復試小組,每個小組由5~7名教師組成,負責實施對考生的實驗(實踐)能力測試和面試考核。復試小組設組長1名,組長一般應由教授擔任,負責本小組的復試工作。
各院、系除成立復試小組外,對于采用面試方式進行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的,還應以院、系為單位,單獨成立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小組。
五、復試時間安排
1、4月8日前各院、系將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
2、4月11日上午8:30,考生到東校區校醫院報到及體檢,報到時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應屆生還須提供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復印件,近期免冠相片1張。
3、4月11-15日,考生攜帶準考證、身份證(應屆生還須提供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復印件到相關院系參加復試,具體時間、地點由院系確定。
4、4月18日前各院、系將復試后經排序的《長江大學2012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擬錄取考生名單匯總表》、《2012年參加復試教師組成情況表》和《2012年參加復試教師組成情況匯總表》交研招辦,其它材料如《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表》、復試試卷等由各院系存檔保存。
五、體檢要求:
參照教育部文件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復試紀律和要求
1、復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應選擇能正確執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必須回避復試及錄取的相關工作。
2、各院、系要充分重視對研究生復試工作人員的管理和培訓,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提高自我約束的自覺性;加大招生復試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營造招生復試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環境。對違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招生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各院、系務必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復試錄取程序、要求和時間表進行操作,不得擅自變更。
長江大學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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