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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2-04-20 相關院校:云南財經大學
云南財經大學2012年考研復試辦法
為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貫徹落實國家招生政策,堅持質量第一、寧缺毋濫的原則,保障我校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根據教育部2012年復試錄取相關文件和2012年云南省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復試與錄取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2.堅持按需招生。復試中側重對考生專業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的深度考察。
3.堅持差額復試。凡擬錄取考生均須參加復試,不可免復試。
4.堅持第一志愿優先,兼顧選拔優秀。對于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符合錄取條件的優先錄取。畢業于“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且第一志愿報考“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調劑錄取。
5.充分尊重復試組導師在業務考核等方面的意見。
二、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全校性復試錄取辦法和各專業基本復試要求,組織復試培訓、巡查等,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見附件1)。
2.學院(所)成立院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的復試錄取要求,組織制定本學院(所)各專業具體復試辦法。其中,復試小組成員不應少于5人。
3.學院成立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對不同類別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4.各專業按第一志愿考生及調劑考生分別排序,并提出明確錄取意見,形成建議錄取名單,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錄取名單表格見附件)。
三、復試具體要求
1.2012年研究生復試可采用筆試、面試等形式,面試過程須全程錄音。
2.實行差額復試,復試人數一般為錄取人數的150%左右掌握,但不得超過200%,各學院(所)根據生源情況,確定復試比例并公布。
3.復試時間安排:
4月20日復試考生報到并進行資格審查
4月20—21日上午體檢(云南財經大學校醫院,21號上午須空腹,具體安排見附件《云南財經大學2012年研究生復試體檢工作方案》)
4月21日下午—21日晚上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考場安排及具體時間,到時查閱研究生部主頁)
4月21-22日同等學歷加試
4月22-24日復試
4.資格審查
⑴統考考生(應屆本科畢業、往屆本科畢業生):
①畢業、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查驗學生證,入學時交驗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或學籍注冊備案表(學信網上查詢打印件);
②身份證;
③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加蓋教務或人事部門公章)
④公開發表的論文原件、各種獎勵證明、資格證等;
⑤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應屆本科畢業、高職高專畢業兩年或以上、本科結業)的同等學力資格和畢業年限;
⑥留取①②③④復印件。
⑵聯考考生:①審查第⑴中①②③④中之內容;②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畢業后工作年限;③法律碩士:考生畢業專業。
⑶享受少數民族照顧分數線的考生必須提供考生與單位簽訂的委培或定向協議書。
⑷嚴禁弄虛作假,一旦發現,取消復試資格,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5.復試內容及成績計算
⑴復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及格。
⑵復試內容:英語(聽力和口語);專業知識;科研實踐能力及其它(重點考察科研潛能、綜合素質、人文素養等情況)。
⑶復試成績=英語成績×40%+專業知識面試成績×50%+科研實踐綜合能力成績×10%。
⑷除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和公共管理碩士等三個專業,其他專業的同等學力考生均須加試兩門專業課(按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科目),每門100分,考試時間3個小時。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和會計碩士復試時,須筆試政治理論科目,滿分100分,考試時間3個小時。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命題及閱卷由各學院自行負責。參考書見《云南財經大學2012年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6.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初試成績折算為百分制)×50%+復試百分制成績×50%,各項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2位。
四、錄取
1.各專業復試合格考生,第一志愿依據總成績從高至低優先錄取,調劑考生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名,確定錄取順序。
2.錄取類別分為四種:非定向、定向、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享受少數民族照顧分數線的考生只能按委托培養或定向方式錄取。
3.各專業公費生錄取原則:各專業根據公布的公費名額數,按錄取總成績從高低,第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和補錄考生的先后順序錄取。
4.以下情況考生不予錄取:
a)復試成績中有單項成績為0分
b)復試成績不及格
c)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及格
d)思想品德及綜合素質考察不合格
e)體檢不合格(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
五、監督和復議
1.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在學校研究生部主頁上公布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名單和復試結果等信息。
2.校紀委成立監督委員會對研究生調劑、復試及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每個院(所)設有相應的紀委委員參與監督工作。
投訴舉報電話:0871-5114879
郵箱:yncjdxjw_jsc@sina.com
3.考生如對復試結果有疑問,可以在復試結果公布后五個工作日內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復核申請做出答復。
4.考生如發現復試過程中存在違紀行為,可在5月1日前,向研究生招生監督工作小組投訴,由其對投訴進行核實,并做出相應處理。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云南財經大學致遠樓114室
電話:0871-5128174
六、復試相關費用
根據物價局批準標準,復試費用收取標準:
同等學力加試考生:180元/人
非同等學力加試考生:100元/人
體檢費:130元/人
七.本辦法由研究生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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