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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3-21 相關院校:湖南大學
工商管理學院2018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根據教育部《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7]9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結合學院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辦法:
一、復試組織管理機構
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復試錄取辦法的具體實施和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認定復試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下設院復試監督小組,負責本院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工作。
二、進入各專業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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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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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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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課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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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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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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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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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課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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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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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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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學與工程(學術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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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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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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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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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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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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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學術型)(企業管理、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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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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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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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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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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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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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學術型)(會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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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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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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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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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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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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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情況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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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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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擬錄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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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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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考擬錄取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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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學與工程(學術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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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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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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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其中夏令營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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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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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學術型)(企業管理、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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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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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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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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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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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學術型)(會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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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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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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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其中夏令營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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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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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復試準備工作
(一)所有上線考生須在3月16日前登陸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確認參加本次復試以及確認復試科目,未確認者視為放棄參加本次復試。
(二)復試科目的更改:在網上報名時未填寫或希望更改復試科目的考生,3月16日前登錄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進行更改。
(三)復試費
繳費標準:120元/人;
繳費方式:網上繳納復試費;
繳費時間:考生參加完資格審查后網上繳納復試費,未按時在網上繳納復試費的,不予復試。繳費后自動放棄復試的,不予退費。
五、資格審查
(一)時間:3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17:30
3月24日(星期六)上午7:30-8:00;
(二)地點:湖南大學南校區工商管理學院大樓(麓山南路13號)A205室;
(三)要求:考生攜帶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參加資格審查,學院審核原件,收復印件;
1、身份證。
2、應屆生:學生證(或學校教務處開具的學籍證明)、《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本科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專科起點獲本科畢業證或者專升本的考生還需提交專科畢業證;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3、其他:
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交: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庫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過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b.輔修所報考專業的全部本科主干課程成績單;c.近三年參加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單(須達到了425分以上)。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還需提交:《男(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四)對考生是否符合報名條件的資格審查以考生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為準,考生所填報名信息及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復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五)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于3月14日前向湖南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享受初試總分加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加分項目名單以教育部文件為準。
2、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在相應學科分數線基礎上總分降5分或一門單科降5分。
六、復試
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和資格審查合格單參加復試。
(一)復試總分分值240分,復試由專業綜合面試和專業課筆試組成。其中專業綜合面試140分、專業課筆試100分。
(二)專業綜合面試
1、時間:3月24日上午8:00
2、地點:湖南大學南校區工商管理學院大樓(麓山南路13號)A308教室
3、要求:考生攜帶下列材料參加專業綜合面試
(1)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單(由所在高校教務處加蓋紅章或檔案管理部門加蓋紅章);
(2)外語水平證明(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考試、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績單);
(3)獲獎證書;
(4)公開發表的論文及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提綱等;
(5)參加社會實踐、公益事業等證明;
(6)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關材料。
整個專業綜合面試過程錄音錄像,復試結束后學院將錄音錄像資料的備份版交研究生院。
(三)專業課筆試
時間:3月24日下午14:30-16:30
地點: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南校區綜合教學樓201
工商管理(企業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學)專業,南校區綜合教學樓202
(需帶無記憶編程翻譯功能的計算器)
七、調劑
(一)本院考生向校外調劑
在教育部公布國家復試分數線后,對于初試成績符合國家要求而未被我院錄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單位調劑。有關調劑程序和手續見研究生院招生網。
(二)本院考生向校內其他學院調劑
1、調劑需滿足的條件
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學校復試分數線;申請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2、工作程序
(1)3月16日前,公布校內調劑的專業、接收數和要求(另見通知)。
(2)考生在本學院內申請調劑復試的,3月19日前向學院遞交書面申請,經學院審查合格后參加復試。
考生跨學院申請參加調劑復試的,3月19日前通過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申請,經學院審查合格后參加復試。
已達到學校復試分數線但未達到學院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可以直接申請參加其他專業的調劑復試。
(3)3月21日,學院根據一定比例確定并公布參加調劑復試的考生名單。
(4)3月24-26日,復試。
(5)3月30日前,接收調劑的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6)所有參加跨專業調劑復試的考生,在教育部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開放后,登錄該系統完成網上調劑相關手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一旦申請調劑將視為考生主動放棄所報考第一志愿專業復試資格,考生不再參加第一志愿專業的復試,必須參加申請調劑專業的筆試和面試;
(三)本院考生院內調劑
考生調劑資格必須符合下列三個條件:
1、第一志愿報考湖南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術型)和工商管理專業(學術型會計學研究方向);
2、已上學校報考專業復試分數線;
3、已上所調劑專業院復試分數線。
擬接收調劑的專業:工商管理(學術型企業管理研究方向)。
擬接收調劑的名額:相應專業第一志愿錄取完后的剩余名額。
參加調劑復試程序: 3月18日17:00前須將本人親筆簽名的調劑申請一式三份交湖南大學工商管理學院A205孔老師。同時還要通過研究生招生系統申請,經學院審查合格后參加復試。考生只能申請參加院內一個專業的調劑復試。一旦申請調劑將視為考生主動放棄所報考第一志愿專業復試資格,考生不再參加第一志愿專業的復試,必須參加申請調劑專業的筆試和面試。
八、錄取
(一)錄取辦法
1、學院根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以及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之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之和相等者將按初試、筆試、綜合面試成績順序依次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2、申請調劑的考生,在相應專業第一志愿錄取完后的剩余名額中根據初試與復試成績之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之和相等者將按初試、筆試、綜合面試成績順序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3、2017年暑期夏令營的優秀營員且第一志愿報考湖南大學,初試成績符合學校的復試分數線要求并且達到學院的復試分數線,可直接進入錄取程序,并請考生及時與學院聯系。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專業綜合面試成績小于84分(總分14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2)專業課筆試成績、專業綜合面試成績之和小于144分(總分24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3)未通過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4)體檢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未按規定時間到我院參加復試的考生按棄權處理。
(二)所有考生被錄取后在錄取專業完成學業,不允許變更專業。
(三)學制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3年。
(四)獎助學金
學校為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且人事檔案在校、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脫產在讀研究生設立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
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為三個等級:一等學業獎學金1萬元/人·年;二等學業獎學金0.5萬元/人·年;三等學業獎學金0.3萬元/人·年。國家助學金的標準為0.6萬元/人·年。
未調人事檔案、有固定工資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參加學業獎學金的申請和助學金的發放。
(五)調檔函發放
考生在參加復試后,學院給復試考生發放調檔函,在擬錄取名單公示后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將個人全部檔案調入我院(相關聯系方式和郵寄地址見調檔函)。
九、體檢
體檢在復試階段進行,由學校醫院組織,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
時間:3月24日至26日;
地點:湖南大學醫院(南校區登高路56號,東方紅廣場往后約200米);
體檢結果直接反饋研究生院,個人請勿查詢。
咨詢電話:0731-88822339。
十、公示和監督
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終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如發現有違規違紀情況可向學校紀檢監察處反映。
復試實行巡視員和考生觀察員制度,全面監督復試全過程。考生觀察員由學院在自愿申請的復試考生中選取。
研究生院招生辦:0731-88822856;0731-88822863(傳真),電子郵箱yzb@hnu.edu.cn(郵件標題請注明:2018年研招錄取)
紀檢監察處:0731-88821680
其余未盡事宜以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公布信息為準。
湖南大學工商管理學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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