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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4-02 相關院校:國家行政學院
國家行政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安排
各位考生:
現將我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相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復試時間、地點
1.時間
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4月4日,分上、下午進行。
一志愿考生具體復試時間附后。
調劑考生具體復試時間以后續通知為準。
2.地點
國家行政學院應急樓。
二、復試攜帶材料
1.初試《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社會工作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書面證明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5.考生本人近期體檢報告1份(下載附件,須正反面一頁打印,并須體檢機構在考生照片上加蓋騎縫章)。
6.學歷認證證明:
(1)一志愿考生已于初試前通過學歷審核,復試時不需提交學歷認證證明。
(2)調劑考生須提交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打印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者學歷認證報告(詳見學信網“在線驗證”或“學歷與成績認證”欄目);考生如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7.考生可提供證明本人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的學習成績單、學術成果、獲獎證書等材料復印件,材料提交后概不退還。
8.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可享受初試總分加分。符合以上條件者,須核驗含服務考核等次信息的證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1份。
三、注意事項
1.考生憑本復試安排(下載打印)和本人身份證件進入學院,外部車輛不得入院。
2.考生須如實提供相關材料。不符合相關規定者,不予復試。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相關規定取消復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3.考生應于規定復試時間之前半小時到達復試地點。不能按時參加復試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及錄取資格。
4.請考生保持移動電話(網上報名時填報)暢通,我院將通過短信通知未盡事宜,請及時查收并回復確認。
國家行政學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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