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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4-03 相關院校: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
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理學院2018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為做好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復試工作,根據學校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理學院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一、工作原則
1.復試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深入推進信息公開,加強監督管理。切實遵循招生紀律,確保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做到科學公正,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提高對考生的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2.在對考生德智體能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突出對思想政治素質和身心健康狀況的考核,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二、組織管理
1.學院成立院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學院主管院長及相關人員組成,負責組織和領導本學院的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同時負責處理招生過程中考生提出的質疑和申訴。
2.學院成立專家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員由5-7名相關學科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組成,負責對考生的實踐能力測試和面試考核。復試小組組長1名,復試小組的組成應由學院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復試小組配備一名秘書,面試過程中負責記錄復試內容,并于復試結束后將整理好的材料存檔。
三、復試主要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4)外語聽說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包括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歷;
(3)事業心和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
(4)人文素質;
(5)舉止、禮儀和表達能力等。
四、復試的主要形式
復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知識結構水平、外語水平和綜合素質與能力等。
1.筆試主要測試考生專業素質和能力,占復試成績的50%,考試科目為《常微分方程》、《數值分析》、《概率論與數理統計》。
2.面試主要是對考生的專業素質能力和綜合素質能力進行考核,占復試成績的50%,其中30%為個人綜合能力測試,包括數學基礎、專業知識測試;另外20%為英語水平測試(包括專業英語)。
3.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復變函數》、《近世代數》兩門課程。
復試小組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善保存備查。復試完畢后,學院將復試情況表、擬錄取情況表由主管領導簽字后報研究生處備案。
五、成績計算方法
根據差額復試原則,將考生按照初試成績總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名,確定各學科、專業復試考生名單,復試考生人數原則上不低于本學科、專業招生規模的120%-150%,對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按實際合格考生名單組織復試。“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復試分數線為各學科分數線的50%。
復試總成績=外語聽力與口語成績×20% +專業課筆試成績×50% +綜合素質面試成績×30%
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確定為復試成績不合格。
考生總成績 =(初試總成績/5)×70%+復試總成績×30%。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六、調劑工作
我院對于第一志愿上線考生人數少于計劃人數的專業接受調劑生源。有意申請調劑至我院的考生初試成績(單科和總分)必須達到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一區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未達到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不得進行調劑。調劑原則如下: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6.調劑考生必須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進行調劑,未經此系統的考生一律不允許調劑(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七、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先進行報考資格審查,我院工作人員將在復試前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須攜帶如下材料:
1.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居民身份證必須是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畢業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大學期間的成績單(由學校教務處或存檔單位出具,加蓋公章)。
5.政審表(由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組織部門出具,應屆本科畢業生由所在學院或所在系出具,無工作單位的考生應由檔案存放單位出具),政審表在學校研究生處網頁下載。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由我院發復試通知單,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
八、擬錄取辦法
1.各學科專業考生從高到低依次按總成績排序,分別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名單并上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第一志愿考生優先擬錄取。
3.調劑考生復試合格我校確定擬錄取后,在研招網發放待錄取通知,考生按規定時間接受待錄取后方可完成待錄取程序。否則將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機會。
4.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擬錄取。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及格的考生,不予擬錄取。
6.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規定報考條件、考試違紀舞弊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擬錄取。
7.教育部將對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錄檢,擬錄取考生通過錄檢后,才能正式錄取為我校碩士研究生,對于錄檢中存在問題的考生將取消錄取資格。
九、信息公開
在復試階段,我院將在學院網站向考生公布本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及學科、專業招生人數,并設立負責解答考生問題的咨詢電話。參加復試考生名單、考生成績匯總表、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考生如有異議,可通過申訴渠道向我校紀檢委反映。
咨詢電話: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理學院 022-88286123
舉報電話: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紀檢委 022-88181503
2018年理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
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黃銀忠
成員:吳愛弟 孫福芹 訾雪旻 孫維昆
復試專家組:
組長:吳愛弟
成員:孫福芹 訾雪旻 孫維昆 劉華 趙小山 何文章
秘書:呂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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