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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4-08 相關院校:石家莊鐵道大學
石家莊鐵道大學2018年工商管理碩士(MBA)復試方案及錄取辦法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必要環節,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選拔優秀生源、培養高質量人才的重要基礎。為切實做好我校2018年工商管理碩士(MBA)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9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8〕14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強化復試環節,突出立德樹人。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的考核,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堅持科學評價,全面綜合考查。完善復試考核方案,結合學科特點和培養要求,通過筆試、面試、實踐操作等靈活多樣的方式突出對考生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
3.嚴格招生政策,維護考生利益。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規范招錄程序,確保結果公平。健全監督機制,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組織管理工作
1.復試基本分數線執行教育部文件規定。
2.復試及錄取規則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及河北省有關文件精神制定。
3.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統一進行,招生督查辦公室對我校的復試錄取工作全程監督。
4.MBA中心根據學科特點組織成立學科復試小組,確定各復試小組的成員名單。復試小組應由5名(含)以上研究生導師組成,復試秘書1人(應具備中級以上職稱或碩士學位)。
5.MBA中心負責組織專業課考試的命題閱卷、綜合面試及核對面試時考生身份是否真實等工作。
6.研究生學院負責組織體檢、政審、資格審查、政治理論測試、試卷印制、組織閱卷以及其他復試工作,并指導復試全過程。
7.按照上級要求,為進一步規范復試過程,給考生提供良好的復試環境,復試工作采取全程錄音、錄像的方式進行。
三、復試內容及形式
1.復試內容
⑴ 政治理論;
⑵ 英語能力測試;
⑶ 綜合面試;
⑷ 誠信評判,包括對考生身份、作弊記錄、學歷學籍、答卷筆跡核對等方面的考查;
⑸ 其他,包括身體狀況、政審等。
2.復試形式
⑴政治理論主要考核考生對時事政治的理解與關注、基本政治觀點正確、邏輯分析的嚴密完整、文字表達流暢等四個方面。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2小時。
⑵英語能力測試在面試中進行,主要測試形式為考生口語表述、聽力、簡單對話交流和翻譯,具體形式由面試專家組確定;英語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
⑶綜合素質采取面試形式,主要考核考生對工商管理專業基本知識的理解與應用,為綜合能力的考核。面試專家組根據考生的學習工作經歷,并對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溝通能力、邏輯分析能力、判斷決策能力、領導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自我控制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時間為20分鐘左右,滿分為100分。
(4)MBA中心在進行測試前,需制定統一的測試辦法和明確的評分標準,并報研究生學院審核備案。
所有測試都要有記錄,結束后填寫《石家莊鐵道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綜合面試情況表》,并當場給出評語和分數。
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
3.復試比例
復試比例控制在1:1.3左右。
四、復試總成績計算和錄取辦法
1.復試成績為300分,其中政治理論筆試100分,英語能力測試100分,綜合素質面試100分。復試總成績=(初試成績×0.65+復試成績×0.35)÷3。
2.政治理論筆試、綜合素質面試成績低于60分、復試成績低于180分均視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綜合面試不合格的考生,由學科復試小組寫出書面意見,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3.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調劑考生分別按復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優先錄取一志愿考生。
4.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替考、違紀作弊或體檢及政審不合格等現象,取消復試錄取資格。
五、錄取類別
工商管理碩士錄取類別為非全日制,以階段性集中授課學習的方式進行非脫產學習。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無法調取考生檔案、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復試及錄取工作紀律
所有參加復試及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認真、嚴格地執行教育部和省招辦有關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各項規定,堅持原則,秉公辦事,遵紀守法,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
研究生學院、校紀委受理考生申訴和投訴(紀委電話:0311-87935119,郵箱:jiwei@stdu.edu.cn,地點:開元樓129室;研究生學院電話:0311-87935021,郵箱:niegq@stdu.edu.cn,地點:第五教學樓113室),對考生申訴和投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將責成有關單位進行復議。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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