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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4-09 相關院校:云南大學
為做好我校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9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文件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以下實施辦法:
一、復試工作要求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環節,是保證生源質量、選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據。各學院(研究院、實驗室)應對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要根據培養目標和學科特色,結合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目標及生源特點,進一步完善復試辦法。加強對考生的專業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切實提高復試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宜。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工作組織管理
1.復試工作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部署,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復試工作的具體指導。
2.各學院(研究院、實驗室)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復試工作方案,確定復試名單,并組織實施,指導本單位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
3.各學院(研究院、實驗室)按照學科(專業)成立由相關專家(含外語口語、聽力測試專家)組成的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在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
4.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5.復試小組須指定一名專家任組長,另設秘書一名。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負責復試記錄、復試結果的登記、復試記錄表的收驗、上交等工作。
6.復試工作在學校紀委和學院義務監督員的監督下完成。
7.復試過程需全程錄音錄像,音頻視頻檔案由各學院(研究院、實驗室)留存備查。
三、確定復試名單
1.各學院(研究院、實驗室)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最低復試控制線確定進入復試的最低要求,同一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劃定公布相同的復試分數線。
2.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1.2,生源充足的學院(研究院、實驗室),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
3.涉及調劑工作的學院(研究院、實驗室)應以《云南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公告(一)》公布要求為準,制定本單位具體的調劑工作方案,并組成調劑工作小組選撥調劑考生。
調劑考生調劑要求、程序以及復試錄取辦法請各學院(研究院、實驗室)提前通過本單位網站或其他形式公布。
在我校復試名單公布前,已經接受其他學校待錄取的考生(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校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一律不再列入我校復試名單,不得參加我校研究生復試。
校內調劑考生若申請調劑校內其他專業(或方向),且已接受復試通知,原則上將不會再考慮列入一志愿報考專業(或方向)復試名單。校外調劑考生申請調劑我校的考生即使收到我校不同專業(或方向)的復試通知,也只可確定參加我校一個專業(或方向)復試,否則不予錄取。
4.根據《云南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要求,報考我校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少數民族考生身份、就業方式(定向就業、非定向就業)等報考信息一律不做修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符合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向相應的學院(研究院、實驗室)提出申請并提交相應材料,否則無效。
四、復試辦法及內容
(一)復試辦法公布
各學院(研究院、實驗室)必須在復試工作開始前制定切實可行的復試辦法,并及時通過本單位網站或者其他形式公布,方便復試考生查詢。
(二)復試資格審查
在復試之前,必須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各單位(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須委派專人負責。
資格審查工作人員職責:
1.根據考生的《復試信息表》,認真審查考生的身份和資格,嚴格核查考生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以及報考條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并收存其身份證復印件(用于錄取后辦理銀行卡交納學費用)。
2.考生在參加復試前應提交《政審函》(點擊下載)。無學習或工作單位考生應由檔案所在單位提供,若有特殊情況無法提供者應向學院(研究院、實驗室)說明具體情況,經學院(研究院、實驗室)同意后可暫不提供,待學校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再向考生檔案所在單位發送人事調檔函,調取個人檔案進行認真審閱,對閱檔不合格者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3.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打印件;往屆本科畢業生需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打印件;因畢業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對同等學力考生、部分報考條件涉及畢業年限的專業學位考生需審查其畢業年限。
5.對單獨考試考生,需核實其本科畢業后工作年限,并收取考生與單位簽訂的《定向就業合同書》。
6.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
應屆少數民族考生,除以上提到的證件外,還須提交少數民族戶籍證明(原件)及畢業后在民政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少數民族應屆本科考生享受國家招收研究生照顧政策定向就業協議書》;
往屆少數民族考生(雙少生),必須提交《戶籍證明》(原件)和與少數民族地區工作單位簽定的《少數民族往屆考生享受國家招收研究生照顧政策定向就業合同書》。
7.以“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并進入復試的考生,除以上提到的證件外,還需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并收取復印件。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參加各學院(研究院、實驗室)組織的復試。提交材料與報名庫信息不符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復試內容
復試主要考核專業基礎知識、綜合素質及考生綜合應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1.專業素質和能力
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外語聽說能力(主要考察學生聽、說外語的能力;內容以日常會話及專業基礎外語為主;外語專業考生第二外國語的口語和聽力均安排在復試中進行)以及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等。
2.綜合素質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考生在復試期間須按時參加云南大學校醫院體檢。各培養單位應認真審查考生體檢報告,體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復試形式
1.復試以面試(或筆試)方式進行,具體可由各培養單位自行確定。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其中包括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
其中,審計(025700)碩士、會計(125300)碩士、圖書情報(125500)碩士、工程管理(125600)碩士和旅游管理(125400)碩士在復試中須進行專業課筆試,考察考生專業知識,專業課考試由各培養單位自行組織。
2.各學院(研究院、實驗室)要參照初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規定,制訂復試命題管理辦法。復試試題包括筆試、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試題。復試試題及其答案應按照教育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有關規定嚴格管理。
3.各學院(研究院、實驗室)可事先按參加復試考生人數三倍以上準備好復試面試題目,由考生當場隨機抽取其中2~3個題目進行回答。由復試組成員在每個考生的復試成績單上無記名打分,最終以平均分給出復試成績。
4.對同等學力考生,除綜合面試(筆試)外,必須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的筆試。加試科目名稱以《云南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科目為準,不得更改、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科目以筆試方式進行,每門課滿分均為100分。同等學力考生的筆試由各個培養單位自行組織安排。
對報考工商管理(125100)碩士、公共管理(125200)碩士、旅游管理(125400)碩士、工程管理(125600)碩士同等學力考生復試加試的要求和辦法,由各學院(研究院、實驗室)自行確定。
5.審計(025700)碩士、會計(125300)碩士、圖書情報(125500)碩士、工商管理(125100)碩士、公共管理(125200)碩士、工程管理(125600)碩士和旅游管理(125400)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各培養單位在復試中進行,考核形式由各學院(研究院、實驗室)自行確定,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6.復試中含筆試的專業,其筆試考場設置應參照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要求,原則上每個考場考生人數不應超過30人,監考教師必須由我校在職教師組成。
(五)復試成績的計算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部分考核成績之和,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60分)不予錄取。
復試中不含專業課筆試的專業,復試成績即為面試成績,其中外語成績占20%(含外語口語水平測試和聽力水平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成績占80%。
復試中含專業課筆試的專業,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各占復試成績的50%,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筆試成績合格線由培養單位劃定。
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均以100分計算,在計算復試成績時進行折算。
2.復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權重為30%~50%,具體比例由各學院(研究院、實驗室)在此范圍確定,并在復試前公布。
3.對具備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經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由復試小組會議提交說明材料備查。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復試加分項目: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若考生有相關證明材料,請各培養單位按教育部規定予以加分。
(六)綜合成績計算
按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各自所占權重計算每個考生的綜合成績,并以此作為最終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的依據。
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數)=初試總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
注:初試總成績滿分若為500,初試總成績折算為百分制成績=初試總成績/5,以此類推。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各培養單位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己藘热輵ǹ忌恼螒B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八)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校紀檢、監察部門、研究生院組成巡視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復試名單等信息將及時對外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復試監督或投訴電話:0871-65033837,0871-65033908。
五、費用
根據《云南省物價局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云價收費〔2014〕112號文),對參加復試的考生收取復試費用,碩士研究生考生100元/人,同等學力考生180元/人。請各培養單位在復試前收取考生復試費,并于復試結束后至4月20日前交到研究生院綜合辦公室。
我校研究生體檢費為169元/人,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我校校醫院體檢。
六、錄取
我校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考生初試、復試成績、綜合成績和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情況以及身心健康狀況,按照“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對復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各學院(研究院、實驗室)應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含校內調劑考生)。確定擬錄取名單時,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名次排序,若綜合成績相同,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調劑考生可根據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
七、工作進程計劃表
工作內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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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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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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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2018年錄取工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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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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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辦
各培養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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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研究院、實驗室)依據《云南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公告》制定具體的調劑實施辦法并公布在本單位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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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
中午12: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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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養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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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輪調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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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0:00—
3月26日中午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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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養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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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研究院、實驗室)依據本辦法制定具體的復試實施辦法、確定復試名單、復試時間和地點以及各專業招生計劃并報研招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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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
中午12: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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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養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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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復試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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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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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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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辦審核各學院(研究院、實驗室)上報的復試名單,通過我校研招系統分批公布復試資格?忌赏ㄟ^系統查詢復試資格并下載《復試通知書》。按要求到各學院(研究院、實驗室)報到,接受資格審查。到校醫院進行體檢,參加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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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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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辦
各培養單位
校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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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報第一輪復試結果和擬錄取意見及考生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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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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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養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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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部分專業還有缺額,進行第二輪調劑工作、復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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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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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培養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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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學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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