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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4-12 相關院校:廣東藥科大學
為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7]9號)文件精神,參照《廣東藥科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經我校基礎醫學一級學科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原則。
2、堅持將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作為復試核心,選拔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3、繼續推動研究生教育結構調整和優化,主動適應國家需求,促進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協調發展。
4、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5、加強和完善監督檢查機制,切實維護考生的正當權益。
二、組織與管理
1、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黃榕波
組員:金小寶、陳偉強、王麗京、劉曉波、劉靖、李荷
秘書:馬艷、范穎文、柯卓娃
2、復試工作小組
設立病理與生理學、人體組織胚胎與解剖學、免疫學、病原生物學等4個面試小組,各小組組長分別為王麗京、劉靖、劉曉波、李荷。各小組組長負責組織本小組面試工作,牽頭成立以研究生導師為主體的面試小組,每個面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每個面試小組設專職秘書一名,負責記錄面試情況。
三、招生計劃和復試比例
1、我校2018年基礎醫學專業招生計劃共計35名
2、復試比例:按招生人數的150% 差額復試。
四、調劑政策與辦法
1、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研招辦根據各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提交的擬調劑名單、考生的調劑志愿和招生專業(領域)的要求,確定調劑復試人選并通過調劑平臺發送復試通知,復試通過后將通過調劑平臺向學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平臺接收并確認擬錄取即可。
2、申請調劑復試的考生均須上國家劃定的(一區)分數線,且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與調入專業應相同或相近。
3、報考學術型和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政策、具體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備注:我校基礎醫學一級學科碩士研究生均為學術型】
五、復試安排
本學科點復試工作分兩批進行,第一批為各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基礎醫學各專業的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及部分預先接到通知的調劑考生,時間為2018年4月9-11日;第二批為相關專業的調劑考生,時間為2018年4月16-18日。(調劑考生名單由研究生學院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通知)復試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考生報到及體檢
1、考生報到:進行資格審查,并安排體檢。
2、 報到時間:4月9日(第一批)/4月16日(第二批)上午(8:30-15:30)
3、報到地點:廣東藥科大學基礎學院辦公室
4、資格審查
(1)應屆本科畢業生驗證: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復印件上須寫明考生編號、報考專業)、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原件(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廣東藥科大學招收碩士研究生政審表(在研究生學院網站招生欄目下載,由所在基層黨委組織部門或人事部門加蓋公章)、本人一寸近照2張(其中一張用于復試體檢表)。
(2)非應屆本科畢業生驗證: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復印件上須寫明考生編號、報考專業)、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廣東藥科大學招收碩士研究生政審表、本人一寸近照2張。
(3)同等學力的考生還須提供大專畢業證書、8門以上大學本科主干課程成績單,以及證明自己學業水平、科研能力或工作實績的相關證明材料。
(4)現場確認時被報考點或初試考前被招生單位告知學歷、學籍未通過教育部審核的,需提供學籍、學歷認證報告:應屆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不能在線驗證的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不能提供上述機構認證證明的不允許參加復試。
5、體檢:
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要求,凡符合我院復試條件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到我校附屬第一醫院進行體檢。如體檢異常需要復查者,由研究生學院通知考生進行復查。體檢結果有疑問者若復檢后不合格將不予錄取。
對于在體檢時隱瞞病史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錄取資格。
附屬第一醫院地點:廣州市越秀區農林下路19號
6、聯系人及電話:馬艷、范穎文,電話020-39352232
(二)復試考核方式及安排
第一批復試時間為4月10日,第二批復試時間為4月17日。復試具體地點請注意報到時的現場通知。
復試主要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同時了解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素質與能力、外語口語及聽力水平(含專業英語水平)、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綜合素質考核,滿分100分。復試時間不少于每生30分鐘,分3個環節:結構式面試環節、半結構化面試環節和實驗技能測試(或實踐能力測試)環節。各環節分值占比如下,結構式面試環節占40%(主要考察英語能力)、半結構化面試環節占40%(主要考察專業業務能力)和實驗技能測試(或實踐能力測試)占20%。
面試小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面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面試結束后應將面試記錄、實驗技能/實踐能力測試記錄連同《廣東藥科大學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登記表》經面試小組組長及成員簽字后交各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匯總后報研招辦。
(三)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難易程度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考試時間每門2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
復試過程全程進行錄音錄像。
(四)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業務素質得分+外語水平得分+實驗技能/實踐能力得分。
2、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即折算為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錄取。
3、總成績計算: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按50%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各科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成績必須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才具備錄取資格。
5、綜合素質(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由復試小組提交書面說明材料備查。
6、如碩士點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錄取辦法
優先錄取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專業不得調劑錄取。第一志愿及調劑考生分別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凡有以下情況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復試成績不合格(即折算為百分制低于60分)的;
2、加試科目不合格(低于60分)的;
3、體檢不合格的;
4、經核實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考試違紀、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通過弄虛作假或考試作弊取得錄取資格者,一經發現核實,按規定取消錄取資格。
七、復試監督和復議
1、信息公開公示。復試實施細則、分專業招生計劃、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將在網上進行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需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2、實行監督巡視制度。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研招辦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巡視監督。
3、實行復議制度。在公示期內,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負責受理考生的投訴、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或面試小組進行復議。
廣東藥科大學紀檢、監察處電話:020-39352093
廣東藥科大學研究生學院電話:020-39352060
基礎學院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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