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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4-13 相關院校:濟南大學
濟南大學生物科學與技術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為做好我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9號)、《教學司〔2017〕5號-關于做好2018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7〕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8〕14號)以及我省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相關文件要求,參照《濟南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學科(領域)及規模
我院2018年招收生物工程、制藥工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其中招收生物工程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27人(含前沿交叉科學研究院4人),制藥工程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7人,生物工程非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6人,制藥工程非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2人。
二、組織領導
1.學院成立由黨政負責人、分管領導、復試小組組長等組成的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安排,組織和監督復試錄取工作全過程。
2.學院按復試專業及復試人數組成兩個復試小組:生物工程專業復試小組和制藥工程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本專業的優秀教師組成(研究生導師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具體實施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工作等。復試前宣布各項復試工作要求、流程及復試細則;復試過程中要規范操作,做好試題保密,并做好復試記錄及密封閱卷等工作;面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保證復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3.各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有直系親屬報考的不得參加復試工作。
三、復試
復試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嚴格做到“統籌兼顧、合理調節、積極引導、以人為本”;重點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誠信、團隊協作精神、所掌握的知識結構、外語水平(包括聽力、口語測試)、從事科研的能力和潛力、身體及心理健康狀況等,專業學位研究生著重加強實踐能力測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復試成績要求
學院執行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總分不低于200分。
2.復試比例及批次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參加復試的考生數一般為各學科(領域)招生計劃的130%。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1.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核由學院在考生報到時進行,考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生)、畢業證(往屆生)、學位證(往屆生)、本(專)科成績單(專升本學生只帶本科成績單)、本人所在單位出具的現實表現(政治思想品德、學習工作情況)等材料進行復試資格審核,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須攜帶《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不符合要求的不準參加復試。
2.享受照顧加分政策的考生依據教育部下達的名單進行審核,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加分分值計入其初試成績。
(三)復試方式與內容
1.外語聽力測試:采用聽力測試系統。
外語聽力測試滿分為20分,測試時間為20分鐘。考試時間為3月30日14:30-15:00。
2.實踐能力測試:滿分為150分,合格分值90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綜合面試:含外語口語等綜合測試。
綜合面試滿分為130分,面試時間一般不低于20分鐘,其中外語口語測試30分,考生專業素質50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30分、心理測試20分。測試小組成員不得少于5人,面試成績(不含口語測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為加強相互監督、增加評分的透明度,在復試工作結束后,向全體考生公布復試成績。
4.復試成績總分為外語聽力測試、實踐能力測試、綜合面試成績(含外語口語測試)成績之和,滿分300分。
5.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形式為閉卷筆試,每門課程考試時間為90分鐘,滿分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記入復試總成績。
6.所有復試環節須全程錄音錄像,各復試小組的音像資料由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統一備份密封。
(四)復試具體安排
學院須制定具體的復試流程、分批次(一志愿、調劑志愿)的時間與具體考試安排,在學院復試安排中明確說明并予以公布。
(五)破格復試
對第一志愿線上生源不足的學科(領域),經調劑也未能完成招生計劃,可破格復試。破格復試條件按教育部有關文件執行,僅限第一志愿報考本專業的考生,破格人數不得超過招生計劃的3%。申請破格復試條件為考生的初試統一命題科目成績、總分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5分以內(非全日制破格考生的總分在10分以內),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申請破格復試考生須提交個人書面材料(包括本科成績單、論文、專利和獲獎證明),考生名單由招生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報主管校長同意后可進行復試。
復試時要組織相關專家重點考核,通過復試后在學校和學院工作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以上,并報山東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備案。
(六)政審及心理測試
加強誠信評判,面試的同時,學院組織負責學生政治思想工作的老師、導師或相關人員與考生面談,參考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現實表現材料(政治思想品德、學習工作情況)、考試違規作弊、隱瞞重要信息及學術造假等對考生進行思想品德考核,加強心理測試等環節,給出相應的鑒定,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同時,對擬錄取考生進行政審及調檔,外校、外地和往屆考生由學院研究生秘書統一在研究生院領取人事檔案調檔函,分發給學生,由學生到本人檔案所在單位辦理調檔手續,調檔函存根由學院研究生秘書統一交研究生院備查。調檔的目的是全面審查考生政治思想表現。政審合格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不合格的考生不發錄取通知書,檔案退回原單位。
(七)體檢
通過初試的考生在復試時均需要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通知》(教學司函〔2010〕22號)等文件執行,招生專業有特殊要求的須在復試安排中明確說明及依據。凡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體檢由研究生院統一協調,學院組織,具體詳見學院復試工作安排。
四、調劑
(一)調劑要求
1.考生調劑基本條件執行教育部印發的《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7〕9號)。
2.我院執行A類考生(一區)分數線,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計劃的學科(領域),可以在校內外合格生源中進行調劑復試;達到A類考生(一區)分數線且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請向我院相同或相近專業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不得低于我校劃定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劑時應重點關注學生的學科背景、學術背景。
(二)調劑程序
調劑嚴格按教育部規定的網上調劑程序執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學校研究生院發布調劑信息→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我校各學院(所)提交申請→學院(經審核:報考專業、考試科目和成績等)同意考生參加復試→考生接受復試→考生參加復試→我校研究生院同意擬錄取考生(經復試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錄取(待錄取狀態),至此,網上調劑結束。網上調劑過程中,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不回復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五、錄取
(一)總成績折算辦法
按初試成績總分、復試成績總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加權各占50%;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享受照顧政策加分)÷初試成績滿分%×0.5+復試成績總分÷復試成績滿分%×0.5,成績核算計算至小數點后3位。
1.理類聯考: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享受照顧政策加分)÷3×0.5+復試總成績÷4×0.5
2.全國統考: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享受照顧政策加分)÷5×0.5+復試總成績÷3×0.5
(二)總成績排名方式
根據各學科(領域)的招生計劃及總成績排序情況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及“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根據調劑復試報考情況分別排序。
1.優先錄取報考招生學科(領域)的一志愿合格考生,再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濟南大學但需要學校內部調劑錄取學科(領域)的合格考生。
2.不同批次的調劑復試合格的考生按時間先后順序錄取,同批次調劑復試合格考生根據剩余計劃按總成績高低排序錄取,若復試合格的考生放棄錄取資格,空缺依次按上述順序遞補。
3.如總成績相同,依次比較復試成績、初試成績。
(三)擬錄取名單確定
1.擬錄取的調劑考生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完成:復試→我校同意擬錄取考生(經復試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錄取(待錄取狀態)操作。第一志愿報考濟南大學相關專業待錄取考生不做此項工作。
六、相關工作要求
1.復試完畢后,學院根據學校統一要求將“濟南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總成績分專業排名表”報研究生院審核,將結果通知考生本人,特別是復試不合格的考生。
2.學院的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當考生參加復試未被錄取提出質疑時,負責向考生做出解釋,需要復議的須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出具復議結果并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3.濟南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負責復試錄取過程的監督、咨詢和申訴工作。舉報電話:0531-82765423
七、其它
1.學院制定新生入學獎學金的評選辦法,明確一志愿與調劑考生的入學獎學金具體計算辦法,并在復試安排中加以明確說明。
2.復試結束后,學院安排擬錄取考生進行師生雙向選擇并制定培養計劃。
3.學校于6月份向合格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4.本細則如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沖突時,執行國家規定。
5.本細則由生物科學與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閆峰老師、李強老師
電子郵件:bio_yjb@ujn.edu.cn
聯系電話:0531-8973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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