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專業目錄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2-06-25 相關院校:中央音樂學院
◆音樂學類
1.主科
(1)論文寫作:命題論文,各研究方向考同一題目。
(2)口試:含所考專業方面的內容。
2.音樂學基礎理論
(1)音樂作品聽辨
(2)筆試:內容包含①西方音樂史;②中國音樂史;③中國傳統音樂;④音樂美學;⑤世界民族音樂(考生報考方向的內容必考,其他項內容任選二)
3.和聲、作品分析
4.鋼琴(具體要求見★)
報名時須提交本人撰寫的、所報考專業研究方向的論文一篇(大學畢業論文或相當于大學畢業論文)。同等學力報考者所交的必須是公開發表的論文。應屆普通本科畢業生可以習作(學期論文)替代學位論文。
◆音樂文獻翻譯(英語)
1.主科
(1)筆試
(2)口試(包括口語、鋼琴或其他樂器)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考生須為英語專業本科畢業生,非英語本科畢業應達到英語專業本科畢業水平。報名時須提交本人翻譯的譯文一篇(附原文)。
注:此專業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
◆作曲技術理論英語文獻翻譯
1.主科
(1)筆試
(2)口試(包括英語口語、鋼琴或其他樂器演奏)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考生須為英語專業本科畢業生或達到大學英語六級水平的非英語專業本科畢業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本人翻譯的譯文兩篇(附原文,其中一篇內容應與作曲技術理論有關)。
◆音樂教育學
1.主科
(1)筆試:音樂教育學基礎(理論與歷史)
(2)口試:(現場指定教材教學和現場問答)
2.音樂作品綜合分析
3.中、西音樂教育史
報名時須交一年以上教學經歷的證明(教學實習單位出具的鑒定意見);一個課時的教學錄像;(本院音教系學生免)本人撰寫的有關音樂教育研究的論文(學士論文或相當于學士論文)。同等學力報考者所交的必須是公開發表的論文。應屆普通本科畢業生可以習作(學期論文)替代論文。
◆音樂教育
1.主科
(1)筆試:音樂教育理論、教學設計等
(2)面試:指定素材的現場教學(約20分鐘,素材在筆試時發放);樂器演奏等技能考查(樂器自選)
2.音樂作品綜合分析
3.中、西音樂史(含聽辨)
報名要求:具有相關專業本科學歷,以及不少于一年的全職音樂教學實踐。報名時需提交相關教學實踐證明,包括相關單位證明和1課時教學錄像。
◆律學
1.主科
(1)筆試
(2)口試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4.鋼琴(具體要求見★)
報名時須提交本人撰寫的、所報考專業研究方向的論文一篇(大學畢業論文或相當于大學畢業論文)。同等學力報考者所交的必須是公開發表的論文。應屆普通本科畢業生可以習作(學期論文)替代學位論文。
◆作曲類
1.主科
(1)筆試
(2)口試(介紹個人創作或學術研究成果;回答考官提出的問題)
2.音樂基礎理論
(1)作曲研究方向:考復調、配器、和聲、作品分析;
(2)配器研究方向:考復調、和聲、作品分析、作曲;
(3)復調研究方向:考配器、和聲、作品分析、作曲;
(4)作品分析方向:考復調、配器、和聲、作曲;
(5)和聲研究方向:考配器、作曲、作品分析、復調;
(6)視唱練耳方向:考和聲(四部和聲寫作及分析)、作品分析;
(7)電子音樂作曲研究方向:考電子音樂作品綜合分析、配器(與作曲研究方向同卷);
(8)電子音樂技術理論研究方向:考電子音樂作品綜合分析、和聲(與配器研究方向同卷)。
3.中、西音樂史
4.鋼琴(具體要求見★)
報考作曲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交(本院作曲系學生免)本人創作的作品二至三件(其中包括一首相當于單樂章交響詩或序曲規模的管弦樂作品,作品最好附錄音,樂隊作品也可以是鋼琴縮譜錄音)。
報考和聲、復調及作品分析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本人撰寫的、所報考專業研究方向的論文一篇(大學畢業論文或相當于大學畢業論文)。同等學力報考者所交的必須是公開發表的論文。應屆普通本科畢業生可以習作(學期論文)替代學位論文。報考復調方向的考生還需提交一至二首大型復調作品。
報考電子音樂作曲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電子音樂作品四件以上(其中純粹的電子音樂作品和真實樂器或人聲與電子音樂相結合的混合類作品各兩件以上),室內樂作品一件。
報考電子音樂技術理論研究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有關電子音樂技術理論的論文二至三篇及電子音樂作品一件。
◆指揮
1.主科〔指揮;專業能力綜合考試—音樂基礎、視唱練耳(四個升降號包括轉調)、鋼琴、視奏、總譜讀法、作曲技術理論綜合測試〕。
注:本院指揮系畢業生除指揮外,面試可適當從簡。
2.和聲、作品分析(與配器研究方向同卷)
3.中、西音樂史
4.鋼琴(具體要求見★)
5.合唱改編(僅合唱指揮)
報名時須交報考曲目及其鋼琴改編譜(如本院已有現成樂譜可免交)。考指揮時指揮兩架鋼琴代替樂隊或合唱隊,并加試總譜閱讀能力。
◆雙鋼琴演奏
1.主科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主科考試內容:(1)鋼琴演奏a.練習曲一首(肖邦及以上程度)b.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c.巴赫十二平均律(四聲部)一首;(2)視奏(交響樂雙鋼琴)。
◆鋼琴
1.主科
2.中、西音樂史
3.和聲、作品分析
報名時須交(本院鋼琴系學生免):本人演奏錄音磁帶或光盤,其中內容包括:①練習曲二首;
②復調樂曲一首;③古典奏鳴曲一個樂章。
主科考試內容:①技術性練習曲二首,其中一首選自Chopin Op.10或Op.25(Op.10之no.3、no.6及Op.25之no.2、no.7除外),另一首選自其他作曲家作品;②復調樂曲一首;③古典時期完整奏鳴曲或變奏曲一首(包括Schubert);④中型樂曲二首,或大型樂曲一部或大型套曲一部;⑤中國樂曲一首。
注:①曲目總時間不得少于60分鐘;②報名時須提交完整詳細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時間;③所有樂曲應為獨奏作品,背譜演奏,考試時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電子管風琴
1.主科
(1)電子管風琴演奏
(2)現場即興演奏能力測試:根據給出的動機或音列進行現場即興演奏樂曲一首(演奏時間為四分鐘以內)。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報名時須交本人演奏錄音光盤。內容(同考試曲目)包括:
①演奏為電子管風琴而作的大型作品或改編的交響樂作品一首(巴洛克、古典、浪漫、近現代均可);
②巴赫六首管風琴三重奏鳴曲(BWV525-530)其中任選一首,演奏其全部三個樂章;
③本人創作樂曲一首(時間為5分鐘以上,需交樂譜)。
注意事項:①即興演奏采用動機或音列事先不通知考生,考前有20分鐘的試奏和準備時間。②除鉛筆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帶入考場。
◆手風琴
1.主科
(1)考生提供所學習巴赫十二平均律(上,下冊任選)的3首“前奏曲與賦格”,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
(2)考生提供所學習的斯卡拉蒂3首奏鳴曲(任選),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
(3)技術性樂曲如托卡塔或音樂會練習曲(原創或改編);
(4)多樂章手風琴原創作品一首;
(5)單樂章近現代作品一首;
(6)中國樂曲一首。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報名時須交(本院手風琴專業學生免):本人演奏錄音或錄像光盤,其中內容包括:①復調樂曲一首;②技巧性作品一首;③多樂章手風琴原創作品一首(考生應使用鍵盤或紐扣式自由低音手風琴)。
注意事項:①報名時須提交完整詳細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時間;②考生應使用鍵盤或紐扣式自由低音手風琴參加應試;③所有樂曲應背譜演奏,考試時由主考教師指定考生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弦樂
1.主科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報名時須交本人演奏的DVD,內容同考試曲目(本院管弦系學生免)。
考試時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鋼琴聲部的作品必須有鋼琴演奏(鋼琴伴奏自帶)。
主科考試內容:
(1)小提琴:
①巴赫三首無伴奏奏鳴曲中任選其中一首的第一、二樂章(賦格必奏)或d小調組曲中的恰空舞曲全部;
②奏鳴曲一首;
③協奏曲一首(三個樂章);
④自選一首音樂會小品。
注:奏鳴曲與協奏曲風格須有所區別或在時代(以20世紀為分界線)上有所區別。
(2)中提琴:
①巴赫無伴奏組曲四、五、六中任選一首全曲;
②任選下列一首奏鳴曲(全曲):
勃拉姆斯奏鳴曲,Op.120,No.1
勃拉姆斯奏鳴曲,Op.120,No.2
舒伯特a小調奏鳴曲
③任選下列一首協奏曲(全曲加華彩段):
欣德米特天鵝協奏曲
沃爾頓協奏曲
巴托克協奏曲
④自選一首音樂會小品;
(3)大提琴:
①巴赫無伴奏大提琴組曲中的一首全曲;
②技巧性小品一首(自選);
③奏鳴曲一首(從以下7首中自選):
貝多芬五首奏鳴曲或勃拉姆斯兩首奏鳴曲中任選一首,演奏全部
④協奏曲一首(自選)。
(4)低音提琴:
①無伴奏組曲中的一首舞曲(從以下兩組組曲中自選):
J.S.Bach 六首無伴奏組曲
H.Fryba 無伴奏組曲
②完整奏鳴曲一首;
③完整協奏曲一首。
◆管樂
1.主科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報名時須交本人演奏的DVD,內容同全部考試曲目(本院管弦系學生免)。
三首考試曲目其中一首必須完整演奏,其他二首現場指定演奏其中某個樂章或主要樂段。有鋼琴聲部的作品必須帶有鋼琴合作演奏(鋼琴伴奏自帶)。
主科考試內容:
①古典奏鳴曲或協奏曲一首;
②浪漫時期樂曲一首;
③現代時期樂曲一首。
◆打擊樂
1.主科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報名時須交(本院管弦系學生免)本人演奏的CD或DVD,內容同考試曲目。
考試時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鋼琴聲部的作品必須有鋼琴演奏(鋼琴伴奏自帶)。
主科考試內容:
考試曲目分為四項,每位考生須選擇其中的任意三項:
(1)小鼓
德萊克留斯小鼓練習曲,全書共十二條練習曲,考生自選其中的第一首或第十二首。
(2)定音鼓
任選下列兩種之一:
①卡特:《八首定音鼓獨奏曲》,任選其中的一首;
②格拉哈姆:定音鼓組曲,任選兩段,必須包括慢樂章一段,快樂章一段。
(3)鍵盤打擊樂
任選下列五首作品中的一首。
①陳鋼原作,劉剛改編:《陽光照耀在塔什庫爾干》;
②田中立光:《兩個樂章》;
③托馬斯:《梅林》第二樂章;
④安貝圭子:《兒歌變奏曲》;
⑤《為杰爾伯特的布魯斯》;
第一至四首為馬林巴琴樂曲,第五首為顫音琴樂曲。
(4)組合打擊樂
基納克斯《反彈》B段。
◆民族器樂
1.主科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考試內容:
作品六首:其中包括大型樂曲一首,傳統樂曲三首,現代創作樂曲兩首。考試時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報名時考生應交一份書面材料,詳細寫明專業學習過程(注明學校、教師及學習時間)。
◆聲樂
1.主科(含新譜視唱)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4.鋼琴(凡本院畢業生可申請免試,不計成績)
報名時須交(本院聲歌系應屆學生免)本人演唱的CD(不收磁帶、MD、DVD),內容同考試曲目。
考試內容:
演唱六首作品。一首中國作品(原創作品、民歌改編均可),五首外國作品。外國作品中必須含兩首詠嘆調(其中一首須為17或18世紀作品)、兩首藝術歌曲、另一首任選(不得演唱外國民歌和流行歌曲),外國作品須選擇三種以上不同語言原文演唱(意、德、法、西班牙、英、俄、捷克均可)。
考試時由主考指定演唱部分或全部曲目。鋼琴伴奏自理。
注:此專業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
◆聲樂伴奏藝術
1.主科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報名時須交(本院鋼琴系學生免)本人演奏錄音光盤,內容同考試曲目。考試內容:
①與肖邦練習曲等同程度的快速練習曲一首;
②奏鳴曲的第一樂章(快板樂章)一首;
③抒情性樂曲一首;
④現場指定演奏聲樂作品(伴奏部分)一首;
⑤自選聲樂伴奏曲目兩首:歌劇或宗教詠嘆調、浪漫主義時期藝術歌曲各一首。
◆器樂伴奏藝術
1.主科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報名時須交(本院鋼琴系學生免)本人演奏錄音光盤,內容同考試曲目。考試內容:
①與肖邦練習曲等同程度的練習曲一首;
②巴赫復調樂曲一首;
③弦樂及管樂奏鳴曲各一首;
④現場視奏器樂伴奏一首;
考試時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提琴制作
1.主科(制作、樂器演奏、面試)
2.綜合Ⅰ(弦樂器史、材料學、提琴油漆)
3.綜合Ⅱ(提琴修復理論、音樂聲學)
◆音樂治療學
1.主科
(1)筆試(音樂治療學基礎知識)
(2)口試(包括回答問題以及樂器演奏和歌曲演唱,美聲、民族、通俗唱法均可)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報名時須提交本人所撰寫的論文一篇,(有關音樂治療,音樂美學,音樂史或心理學,社會學,哲學,醫學均可,但不接受有關演奏演唱方法或心得體會方面的文章),并提供一個近年來所閱讀的理論書籍的書目單,評委有可能在口試過程中就論文和某些書目的內容提問。
◆藝術嗓音醫學
1.主科
(1)筆試(藝術嗓音醫學基礎和臨床)
(2)口試(含演唱中外藝術歌曲各一首)
2.歐洲聲樂發展史
3.專業英語文獻翻譯
報名時必須提交本人撰寫的藝術嗓音醫學或聲樂教學論文一篇,同等學力報考者所交的必須是公開發表的論文。
注:報考此專業醫學院校畢業的考生需具有一定的耳鼻喉科臨床經驗并喜歡歌唱;報考此專業藝術院校畢業的考生需具有一定的歌唱表演經驗或聲樂教學經驗并喜歡嗓音研究。
◆音樂錄音藝術
1.主科
(1)筆試:音樂音響基礎
a.簡答題:樂器聲學與律學、室內聲學、數字音頻基礎、MIDI通訊、軟硬件錄音設備基礎、立體聲拾音技術。
b.綜合設計:錄音技術與藝術
(2)上機操作:多軌音頻縮混
將所給的管弦樂、室內樂或流行音樂的MIDI文件或音頻分軌文件在自選的音頻工作站和MIDI音源平臺上進行縮混、合成輸出為立體聲波形文件,并將工程文件和立體聲波形文件一并刻錄成數據CD。
(3)口試:
介紹個人音樂錄音學術研究成果或設想以及未來的研究方向或研究內容;回答考官提出的問題。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4.鋼琴
報名時須提交音樂錄音作品二至三件(交響音樂類、民族管弦樂類、通俗音樂或電影音樂類作品等,立體聲作品或環繞聲作品均可,作品類型不可重復);有關音樂錄音方面的論文一篇(5千字以上)。同等學力報考者所交的必須是公開發表的論文。
◆樂隊學院
交響樂與室內樂方向
一、主科
考試內容
1.任選一首古典后期或浪漫時期作品,(第一樂章加華彩,如有華彩);
2.任選一首巴赫或莫扎特或同時期作品(第一樂章加華彩,如有華彩);
3.以下提供的樂隊片段目錄中全部為必考曲目。其中,報考長號專業考生需演奏低音長號全部樂隊片段,入學后兼學低音長號專業。
▲弦樂
小提琴
1.理查 ? 施特勞斯:《唐璜》 (全部)
2.貝多芬:《第九交響曲》 (第三樂章)
3.海頓:《第一百零一交響曲》(第一樂章至反復記號)
中提琴
1.勃拉姆斯:《海頓主題變奏曲》(全部)
2.施特勞斯:《唐璜》(全部)
3.柴可夫斯基:《第六交響曲》(第一樂章)
大提琴
1.理查 ? 施特勞斯:《唐璜》(全部)
2.貝多芬:《第九交響曲》(第四樂章)
3.貝多芬:《第五交響曲》(第二樂章、第三樂章)
低音提琴
1.貝多芬:《第五交響曲》 (第三樂章)
2.貝多芬:《第九交響曲》 (第四樂章)
3.莫扎特:《第三十五交響曲》(第四樂章)
▲木管
長笛
1.貝多芬:《雷奧諾埃爾》序曲No.3
2.門德爾松:《仲夏夜之夢》(諧謔曲)
3.拉威爾:《達芙妮與克羅埃》(第二組曲獨奏部分)
雙簧管
1.勃拉姆斯:《小提琴協奏曲》(第二樂章:1-32小節)
2.羅西尼:《軟梯》序曲('La Scalu di Seta ')(引子)
3.拉威爾:《在庫普蘭的墓前》(全部)
單簧管
1.貝多芬:《第六交響曲》(第二樂章:7-18、68-77、113-117小節)
2.門德爾松:《仲夏夜之夢》(諧謔曲:198-222、518-542小節)
3.里姆斯基-科薩科夫:《天方夜譚》(第二樂章:華彩部分;第三樂章、第四樂章)
巴松
1.莫扎特:《費加羅的婚禮》(序曲全部)
2.斯特拉文斯基:《春之祭》(引子)
3.柴可夫斯基:《第四交響曲》(第二樂章)
▲銅管
圓號
1.柴可夫斯基:《第五交響曲》(第二樂章:開始獨奏部分)
2.肖斯塔科維奇:《第五交響曲》(第一樂章:全部)
3.理查 ? 施特勞斯:《蒂爾的惡作劇》(引子)
小號
1.馬勒:《第五交響曲》(第一樂章)
2.斯特拉文斯基:《彼得魯什卡》(1947年版,第三部分摩爾人/the Blackamoor135-140前2小節)
3.穆索爾斯基:《圖畫展覽會》(漫步)
長號
1.拉威爾:《鮑萊羅》(獨奏部分)
2.馬勒:《第三交響曲》(第一樂章)
3.羅西尼:《雀賊》序曲(全部)
低音長號
1.瓦格納:《女武神》(第二幕飛翔38小節-78小節)
2.羅西尼:《雀賊》序曲(全部)
3.貝多芬:《第九交響曲》(第四樂章全部)
▲打擊樂
定音鼓
貝多芬:《第九交響樂》(整部交響樂內容)
小軍鼓
里姆斯基-科薩可夫:《天方夜譚》(第三、四樂章:全部)
木琴
格什溫:《波吉與貝絲》(引子)
鋼片琴
杜卡斯:《小巫師》(諧謔曲)
對釵
柴科夫斯基:《羅密歐與朱麗葉》序曲(143-154、467-471小節)
▲豎琴
1.巴托克:《樂隊協奏曲》(第四樂章)
2.拉威爾:《小提琴獨奏曲》“茨崗”(華彩樂章)
3.柴可夫斯基:《胡桃夾子》“花之舞”引子(全部)
二、和聲、作品分析
三、中、西音樂史
★報考作曲類、音樂學類、指揮、聲樂等各方向的鋼琴考試要求
一、報考作曲系各方向、電子音樂類、律學、指揮、專業音樂教育、西方音樂史、音樂美學、音樂心理學方向的鋼琴考試要求:
1.巴赫四聲部前奏曲與賦格(《平均律鋼琴曲》)一首。只彈賦格,可看譜。指揮方向須背譜。
2.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貝多芬《暴風雨》奏鳴曲及以上程度)。須背譜。
3.肖邦練習曲(僅指揮方向)。
二、報考中國音樂史、中國傳統音樂、中國少數民族音樂、木卡姆研究、中國音樂美學史、世界民族音樂、音樂錄音藝術方向的鋼琴考試要求:
1.相當于巴赫三部創意曲一首,可看譜。
2.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相當于貝多芬第一、第五奏鳴曲(快板樂章)及以上程度,須背譜。
三、聲樂方向的鋼琴考試要求:
1.大、中型樂曲一首。須背譜。
2.小型樂曲一首(可用聲樂伴奏一首代替)。須背譜。
注:凡本院普通本科(不含成教本科)畢業生報考原所學方向,或報考新方向,但本人原所學方向所要求的鋼琴程度不低于新報方向者,可免試,不計成績。
◆加試
一、加試對象:
1.非音樂專業畢業的考生;
2.同等學力考生(含專科學歷者、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結業生);
3.報考音樂教育學方向考生;
4.報考視唱練耳方向考生;
5.報考音樂文獻翻譯方向考生;
二、加試內容:
(一)音樂教育學方向:視唱練耳、合唱指揮、律動、中西音樂史、鋼琴即興演奏(為歌曲和動作即興演奏)
說明:非本院音樂教育專業方向的學生必須參加五項加試;本院音樂教育專業方向的學生如“視唱練耳”、“合唱指揮”、“音樂與動作”、“鋼琴即興演奏”四門課程修畢成績低于80分,“中西音樂史”修畢考試未及格者均需參加加試。
(二)音樂文獻翻譯方向:
1.音樂專業的考生加試: 英文寫作(命題作文)。
2.外語專業考生加試:視唱(現場視唱五線譜樂曲)。
(三)藝術嗓音醫學方向:視唱(五線譜和簡譜)。
(四)其他方向:視唱練耳(加試要求詳見附件四)。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