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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4-20 相關院校:南通大學
南通大學2018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根據教育部關于研究生錄取工作中要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及相關規定,結合我校2018年碩士招生入學考試情況,為進一步加強復試工作、提升招生選拔水平、堅決維護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據教育部及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工作
1.復試分數線。
復試分數線根據教育部統一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生源情況、招生計劃與學科特點等情況,自主確定復試分數線及其他學術要求;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參加復試基本線為“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基本要求。
2.復試工作。
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碩士生培養要求的重要環節,該環節主要是加強對考生專業素養、科研能力、創新精神、綜合素質和政治覺悟的考核。有關復試組織、差額比例、復試形式、計分方法等問題參見《南通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管理規定》,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3.復試名單與復試時間。
統考生(含調劑生):初試成績達到培養單位規定的分數線要求的考生,根據初試成績和復試比例,確定是否進入復試名單。復試名單由研究生院、招生學院(系、所)聯合確定,報校招生領導小組產生。復試時間由各招生學院(系、所)確定。請有關考生及時與招生學院(系、所)聯系,并留意招生學院(系、所)網頁。
推免生:通過2017年10月推薦免試考核的考生,已經取得擬錄取資格,不參加本次復試。
4.資格審查與成績核查。
復試前,組織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審查內容為考生的報考信息、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身份證件、權威機構出具的學歷(學籍)校驗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要核驗其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入學時交驗),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經審查不符合相關規定者不予復試。
5.復試的形式、內容與記分
復試形式分筆試和面試兩種。
(1)專業課筆試。專業課考試科目要與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上公布的科目相一致,滿分150分,考試時間為3小時。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加試與報考專業有關的2門本科生主干課程,每門課程滿分100分,每門考試時間為3小時。加試內容不得與初試及專業課復試內容重復。
(2)綜合面試。面試由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綜合素質面試兩部分組成。其中外語聽力與口語測試滿分50分,綜合素質面試滿分100分。由各專業復試小組對考生進行外語聽力與口語測試及綜合素質的面試。面試時間每位考生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
6.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主要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守法表現等方面。在復試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提交由本人所在單位人事或政工部門填寫并加蓋公章的政審材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績不記入復試總成績。("南通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考生在網上下載),但考核不合格不予錄取。
7.復試體檢。
體格檢查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其他相關文件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請各位考生帶一寸標準近照一張(體檢表須貼本人照片,并經蓋章,否則,體檢無效)。體檢時間、地點請有關考生留意我校各招生學院(系、所)通知。
8.相關費用。
考生復試期間的食宿費、差旅費、復試費、體檢費等均自行解決。
二、生源調劑
根據2018年生源情況,我校部分專業接收調劑生。申請調劑的考生須符合以下條件:
1. 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 滿足教育部一類地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各學院調劑分數線要求;
3.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
4. 一志愿報考專業與申請調入專業相同或相近。
調劑考生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網(http://yz.chsi.cn)填寫調劑志愿。學院(系、室、所)擬定復試分數線與復試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核后,發布復試通知。
三、錄取及收費
按照教育部文件規定,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計劃,各學科、專業按照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名順序確定擬錄取名單,確定后的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1. 考生綜合成績為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相加。依據綜合成績排序確定錄取與否。
2.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等專項計劃的考生,單獨排序確定錄取與否。
3.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
(2)同等學力加試不合格;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4)不參加體檢及體檢不合格;
(5)資格審核不合格不予錄取。
4. 擬錄取為“非定向”類別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調檔手續,將完整的本人人事檔案(或調檔函回執)寄到各培養單位,否則將取消擬錄取資格。擬錄取為“定向”類別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培養協議,否則將取消擬錄取資格。
5. 擬錄取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及教育部審查批準。正式錄取通知書在2018年6月由研究生院統一發放。錄取考生占用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名額,必須珍惜入學機會,保證按時報到入學,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業、出國、選調生、公務員等等)放棄入學資格;碩士研究生在讀期間,個人檔案由我校保管、不予退回。
6. 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2018級碩士研究生需繳納學費。在校研究生獎助學金發放辦法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復試工作申訴、舉報受理方式:電子信箱:yzb@ntu.edu.cn
投訴電話:0513-85012093
申訴、舉報受理時間為法定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南通大學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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