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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4-23 相關院校:南通大學
南通大學教育科學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細則
為規范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復試工作,有效選拔符合碩士研究生培養基本要求的優秀人才,保證新生錄取質量,提高招生工作管理水平,維護考生的權益,確保招生公平、公正、公開,維護學校、學院招生的良好聲譽,促進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江蘇省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管理規定〉(試行)》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及《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學院各專業復試線
1、復試分數線在南通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2、復試名單請參見學院網站:(網址:http://jky.ntu.edu.cn/)
二、資格審查
學院復試資格審查小組將對考生的資格進行審查。
1.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復印件上須寫明考生編號)、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加蓋學校或檔案所在單位紅章)、四六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非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復印件上須寫明考生編號)及權威機構出具的學歷(學籍)校驗認證報告(學信網下載打印)、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四六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所有考生均須攜帶《南通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考生學習、工作所在單位填寫本表,并簽字、蓋章后,裝入信封密封(騎縫處蓋章);無工作單位的考生,可由考生本科畢業單位、戶口所在地街道辦或居委會填寫本表)。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入伍批準書》及《退出現役證》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
考生須攜帶以上材料到學院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方取得復試資格。
三、復試形式、內容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不低于120%,復試名單報校研究生院審核后,予以公布并發復試通知。
1.復試形式分筆試和面試兩種。
(1)專業課筆試。專業課考試科目要與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上公布的科目相一致,滿分150分,考試時間為3小時。
(2)綜合面試。面試由外語綜合能力測試、綜合素質面試兩部分組成。
綜合面試主要包括:
1)專業素質和能力。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同時納入考核學生學習經歷及取得成果。
面試開始前應檢查考生是否進行過資格審查,未經資格審查者不得參加復試,杜絕冒名頂替。
復試成績(滿分300分)=專業課筆試(滿分150分)+外語綜合能力測試(滿分50分)+綜合面試(滿分100分)
3.體檢
復試階段,考生須進行體格檢查。體格檢查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其他相關文件執行,不參加體檢及體檢不合格者,一律不得錄取。
四、復試成績的使用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低于180分為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50%(特殊專業報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同意的除外),入學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入學考試總成績 = 初試成績×折算系數0.6+復試成績
(注:折算系數=復試滿分÷初試滿分)
入學考試總成績低于360分為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各學科、專業按照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名順序確定擬錄取名單,但面試不合格者一般不得進入本學科、專業擬錄取名單。
各學科、專業按照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名順序確定擬錄取名單,但綜合面試不合格者一般不得進入本學科、專業擬錄取名單。確定后的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入學考試總成績不合格;
(2)同等學力加試不合格;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4)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
(5)資格審核不合格不予錄取。
六、調劑要求
1.校內調劑。參加調劑考生的基本條件為:(a)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達到我院相應專業復試線要求;(b)考生的統考科目原則上應與轉入專業的統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報考專業與轉入專業相近。調劑程序: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請,由研究生院、學院聯合確定,符合條件的考生轉有關專業參加復試。
2.校際調劑。參加調劑考生的基本條件為:(a) 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達到我院相應專業復試線要求;(b)考生的統考科目原則上應與轉入專業的統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報考專業與轉入專業相近。調劑程序:轉入: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報考我院相關調劑專業,請保持與我院聯系。復試名單由研究生院、學院聯合確定,報校招生領導小組產生。復試名單、復試時間請及時關注學院網站。
七、本細則未涉及部分,除《南通大學2018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有明確規定外,由教育科學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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