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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3-23 相關院校:浙江萬里學院
根據教育部《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省廳院研究生招生相關文件精神,并結合我校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元化的考察方法,加強對考生素質和能力的考查,確保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度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全面考察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集體領導、集體決策。擬錄取名單由各專業(領域)復試小組提出,各領域研究生招生工作組匯總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
5.堅持以學生為本。加強管理與服務,努力提高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水平。
二、組織領導
1.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與統籌管理。
組長:應敏
副組長:錢國英 陳建榮
成員:(以姓氏筆畫排名)楊震峰 孟祥霞 夏正方 徐立清 樓百均
下設辦公室(設在招生辦),負責招生日常工作。下設監督工作組,負責復試各環節監督工作。
監督工作組組長:陳建榮
成員:榮欣那磊
2.相關領域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組。研究生招生工作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負責制定并實施本領域具體的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研究生招生工作組下設復試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復試各環節監督工作。各領域研究生招生工作組名單和復試監督小組名單,分別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監督工作組備案。
三、復試資格要求:
1. 復試分數:達到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考進入復試的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 復試比例:根據各領域生源具體情況而定;
3. 第一志愿生源不滿情況下,接受考生調劑。考生須符合教育部調劑的基本要求;
4. 學校根據考生填報調劑志愿時間順序和總分、單科成績、專業背景、復試比例等綜合情況確定調劑名單并通過研究生報名錄取系統發放復試通知書;
5. 考生需按復試通知書要求回復確認參加復試,否則學校有權取消其復試資格。
四、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招生辦負責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考生復試報到時提供以下證件:
1.身份證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準考證
2.學歷類證件:非應屆畢業考生提供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應屆本科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生提供校級教務部門、成教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定證書,無此證明者不得錄取
3.成績類證件:大學階段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加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應屆畢業生由校級教務部門蓋章);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提供所報考專業6門本科主干課程成績(須有進修學校教務部門出具證明或出具自學考試成績)
4.政審表:《浙江萬里學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一份
5.照片:1寸照片1張(考生自行保留至體檢時使用)
6.其它證件:考生可提供各類相應材料,如英語考級證書,有關計算機應用的等級證書,專業知識、能力的有關等級證書,獲獎證書和所發表學術論文及證明考生業績能力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五、復試內容及方式
復試包含筆試、面試、體檢等內容。
1.筆試
(1)專業課筆試:專業課考試主要為了測試學生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所有復試考生都必須參加。考試采用閉卷筆試形式,滿分100分,時間120分鐘,成績計入復試成績,由相關招生領域統一組織,不得補考。
(2)同等學力加試: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要加強對本科主干課程的考查,其中加試(筆試)本科主干課程不少于2門,考試采用閉卷筆試形式,每門課程滿分100分,時間120分鐘,由相關學院組織考試。加試課程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不合格者不能錄取。
2.綜合面試
(1)綜合面試主要對考生的知識結構、綜合能力和培養潛力進行測試,有相關領域組織實施。
(2)相關領域組織成立面試考官小組,5-7人,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學術水平高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人員組成。
(3)按《浙江萬里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綜合面試實施細則》執行。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面試時要同時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凡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 體檢
對考生身體狀況的審查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 衛生部 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進行,由校醫院負責。
5.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由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與指導中心的有關專業人員進行測試,心理測試結果僅供參考。
六、成績的計算方法
1.復試總成績計算 復試總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50%。
2.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復試總成績)×50%
3.同等學力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和總成績。
七、錄取
1.復試后按初試和復試折算后的總成績排名及招生計劃確定錄取名單,不參加復試的考生不能錄取。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2.各領域研究生招生工作組根據總成績,按一志愿、調劑志愿分別提出擬錄取意見,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領域擬錄取意見,參照學校研究生招生計劃,嚴格依據考生總成績在相應專業(領域)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提出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網上公示,公示期7天。
4.公示期內,如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可通過書面形式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異議申請,由招生辦和各領域按照復試分工給予答復解釋。核實后確有問題者,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5.凡復試期間被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替考、身體及思想政治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錄取后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者,予以退學處理。
浙江萬里學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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