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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2-09-09 相關院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一所規模適度的多科性全國重點大學。是首批進入國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高等院校。
學校現擁有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法學、統計學5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30余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法學、外國語言文學、政治學、公共管理、統計學8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點,55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點以及工商管理碩士(MBA)、法律碩士(J.M)、翻譯碩士、金融碩士、國際商務碩士、保險碩士、資產評估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和審計碩士等10個專業學位。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教育始終堅持黨的教育方針,碩士研究生教育重點培養學術與應用結合型人才,博士研究生教育重點培養高級研究與決策型人才。近年來,我校研究生在國內外專業賽事中屢創佳績,充分展現了我校研究生專業基礎扎實、英語水平高、思維活躍、創新能力強的綜合優勢。良好的綜合素質,使我校研究生在激烈競爭的人力資源市場上保持整體就業率和就業層次較高的地位。
2013年具體招生規模以教育部文件為準,各專業招生人數視生源情況確定。
歡迎全國優秀畢業生報考我校。
專業學位的招生簡章單列,報考專業學位的考生請查詢各個專業學位的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德才兼備,系統掌握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具有良好的創新意識、分析能力、跨文化溝通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能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學術與應用復合型高級專門人才。
二、學習年限
我校全日制碩士專業一般學習年限為2年,其中法律(非法學)為3年;以在職方式攻讀的,在一般學習年限的基礎上增加1年。
三、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5.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09年及以前入學,且2013年畢業的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4)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或2年以上(從畢業到2013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校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要求的人員,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① 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達到及格水平(425分以上)或具有相當水平(對報考外語學院的考生不作要求);
② 在專業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一篇(含)以上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對報考外語學院的考生不作要求);
③ 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過程中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大學本科主干課程。
(5)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具體要求按報考條件第(4)條中有關同等學力的要求執行)。
(6)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7)黨校學歷除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本科學歷外,其余的黨校學歷不能報考。
(8)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其學歷(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9)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報考類別只能選擇“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
(10)現役軍人報考,按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
(11)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6.報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1)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的人員,在高校學習的專業必須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考法律(法學)專業的人員,在高校學習的專業必須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考工商管理碩士或公共管理碩士的人員,須具有大學本科畢業后3年或3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或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5年或5年以上的工作經驗(無英語和論文要求);或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后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
7.報考單獨考試研究生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報考國際貿易學單獨考試的人員,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8.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考生,請參照我校有關“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或博士招生簡章執行。
四、報名與考試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12年9月28日-29日(預報名階段,報名數據同樣有效,正式報名階段無須再次報名)和2012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考生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2.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的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須仔細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以及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參加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考生提交報考信息后,不論是否已支付報考費,所填報的“報考單位”、“報考點”和“考試方式”等信息將不得修改。網上支付報考費前,請務必核準信息,因錯選上述三項信息而誤繳的報考費,將不予退還;此時,考生若要更正報名信息,必須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前,重新注冊、報名、繳費,逾期不再補報。
(3)除“報考單位”、“報考點”和“考試方式”以外的其它報名信息,考生可在網上報名起止時間內,使用已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修改。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考生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之后不得更改。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薦免試生,須在研招網上完成全國統一報名手續,并按照要求完成現場采集、確認個人相關信息等報名程序,考試方式選擇“推薦免試”,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薦免試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6)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3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二)現場確認
1、網上報名成功后,考生須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生持學生證,要求每學期均注冊),按報考點指定的時間及地點配合采集電子信息、現場確認報名信息。
2、現場確認時間:2012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補辦。
3、現場確認地點:
選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報考點的考生,請屆時登錄我校網站查看具體地點,其中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和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到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進行現場確認;
選擇外埠考點的考生,請查看該報考點的相關通知。
4、考生錯選報考點、報考單位、考試方式,或未按規定時間到報考點確認網上報名信息,報名無效,已支付的報考費不退還。
(三)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須如實、準確提交報名信息和報名材料,不得弄虛作假。一旦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交的報考信息不真實,我校將取消其報考資格和錄取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2、我校部分通知將通過手機短信的方式發送,請正確填寫手機號并保持手機暢通(考試時間除外)。
3、考生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別等信息必須一致,如不一致,請在報名前去公安部門更正。
4、考生報名信息在報名結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5、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考試
1.初試:時間為2013年1月5日-6日(詳見準考證通知),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除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外,其他科目由我校命題。各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初試地點為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考場或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2.復試:約在2013年的4月上旬進行,實行差額復試。復試內容一般為考生專業知識、外語及綜合能力,復試方式為面試與筆試相結合或面試。各專業復試的方式和科目將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院主頁公布并在復試通知中注明,復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外),須加試(筆試)兩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
3.關于初試考試的特別說明:
對在入學考試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將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當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情節嚴重的,給予暫停參加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3年的處理;對作弊的在校生,將予以直至開除學籍的處罰;作弊的在職考生由考試機構通報其所在單位,由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于違法者,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資格審查與體檢
我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考生復試時應按我校規定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我校復試通知。
六、錄取
根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保證質量”的原則, 綜合考察考生的整體素質進行錄取,錄取名單須經學校審議,北京市高等教育招生辦公室審核,國家教育部批準。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七、其他
1.我校2013年金融專碩、國際商務專碩、保險專碩、會計專碩招收在職攻讀考生,在職班成班規模為30人,如上線人數不夠或經復試合格生源不足,則我校將根據情況取消在職班,考生可選擇調劑至其他學校或隨全日制班上課,報考在職攻讀的考生在報考前須慎重考慮,并愿意無條件地承擔此類可能存在的報考風險。
2.2013年我校錄取的學術型專業均為計劃內非定向即公費生(國際貿易學單獨考試、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和調劑除外)。
3.我校是首批“北京高等學校國內外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之一,同時具有推薦“國家公派專項研究生獎學金項目”人選資格。我校每年資助一定的優秀學生赴國外大學參與聯合培養或學術交流項目。
4.就讀期間人事關系、檔案、戶籍留存原用人單位的考生,必須在錄取前,明確申明不參加最后學校統一就業派遣。
5.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擔責任。
6.我校提供歷年自命題試題,聯系電話:010-64492202;郵購參考書籍可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書店聯系(電話:010-64492338)。
7.本簡章內容如與教育主管部門下達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為準。
8.有關招生信息請留意我校研究生院主頁信息,如有變動,以報名期間網頁公布的信息為準。
9.我校不允許學生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
八、聯系方式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參考書目及有關注意事項可登錄研究生院主頁(http://www.uibe.edu.cn/upload/up_yjsb)查詢。
咨詢電話:010-64492202/2151;010-64495202(fax)
學校總機: 010-64492001
電子郵件:yzb@uibe.edu.cn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10號對外經濟貿易大學86#信箱研招辦
郵政編碼: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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