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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人民大學 2010-07-29 相關院校:中國人民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
中國人民大學是一所以人文社會科學為主的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是我國首批設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學校已形成了“主干的文科、精干的理工科”的學科發展體系。學校以“國民表率、社會棟梁”為人才培養目標,充分發揮人文社會科學學科在全國高校數量多、門類全、綜合水平高的優勢,積極培養“人民共和國的建設者”,培養高素質、高層次的理論型、管理型優秀人才。在教育部公布的2007-2009年全國一級學科排名中,我校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法學、政治學、新聞傳播學、社會學、馬克思主義理論等7個一級學科排名全國第一,占所有人文社會科學一級學科21個學科的三分之一。
為進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養機制,鼓勵研究生的創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我校2011年繼續實行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具體詳見研究生院網站《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38問》)。
學校將統籌資源、優化配置,實行新的研究生獎助體系,通過設立研究生基本獎助金和三助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種形式對研究生進行獎助學,入學后基本獎助金根據研究生學習成績、科研成果(能力)和綜合表現進行動態管理。
我校基本獎學金包括一等獎學金和二等獎學金。學校將根據學科的差異調整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比例,覆蓋面總體上達到80%。
我校現有碩士學位授予點168個,2011年擬招收碩士生3520人。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擬招生40人,錄取的非在職考生所占比例不超過50%,漢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過10%。
中國人民大學2011研究生招生學科及專業一覽表
一、培養目標
中國人民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我校實行網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網上發布
網上招生包括網上報名、網上下載書面《準考證》(在北京參加入學考試的考生)、網上查詢初試成績、網上調劑錄取等。我校碩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網上發布,考生須隨時登錄研究生院網站查詢有關通知。考生自行從研究生院網站下載書面《初試成績通知》、書面《復試通知》等。
我校部分通知將通過手機短信的方式發送,請正確填寫手機號并保持手機暢通(考試時間除外)。
三、報考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2011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校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要求的人員,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或已獲得專科畢業證書2年或2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2011年9月1日),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黨校學歷除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本科學歷外,其余的黨校學歷不能報考。
(6)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7)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6、同等學力者報考我校,須具備以下條件:
(1)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后,經兩年(從大專畢業到2011年9月1日)或兩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2)報名時外語應達到國家四級水平;
(3)復試時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大學本科主干課程;
(4)復試時提交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相當于學士學位水平的論文(字數不少于1萬字)或在報刊上發表的三篇文章。
(二) 我校單獨考試按系統組織生源,報考條件詳見各單獨考試專業招生簡章。
(三) 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考生的報考條件詳見我校各專業學位招生簡章。
(四)推薦免試碩士生的報考條件詳見《2011年外校推薦免試生申請攻讀中國人民大學碩士生辦法 》。
四、報名時間及報名程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報考我校2011年碩士生(含推薦免試碩士生)一律在教育部統一的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日期:2010年10月,具體時間待定,以教育部公布時間為準。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眾網:http://yz.chsi.com.cn/;教育網: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以及中國人民大學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報考各類考試方式的考生,網上報名時,須按照網上報名公告的要求正確選擇報考點。
考生提交報考信息后,不論是否已支付報考費,所填報的“報考單位”、“報考點”和“考試方式”等信息將不得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網報信息,考生仍可在網上報名起止時間內,使用已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修改。
請考生在提交信息和進行網上支付報考費前,務必認真核準所選擇的“報考單位”、“報考點”和“考試方式”等信息,因錯選上述三項信息,而誤繳的報考費,將不予退還;此時,考生若要正確報名,必須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前,重新注冊、報名、繳費,逾期亦不再補報。
4、報考我校的考生選擇確認網報信息的報考點應遵循以下規定:
報考我校且在外埠參加全國統一考試、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會計碩士、農業推廣碩士、工程碩士、漢語國際教育碩士、社會工作碩士聯考的考生,須選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公告指定的報考點;
報考我校且在北京參加全國統一考試、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會計碩士、農業推廣碩士、工程碩士、漢語國際教育碩士、社會工作碩士聯考的考生,以及所有參加單獨考試、管理類專業學位聯考的考生,須選擇中國人民大學報考點;
我校確定接收的2011年推薦免試生:1)我校推薦到我校的推免生,須選擇中國人民大學報考點;2)北京各高校推薦到我校的推免生,須選擇中國人民大學報考點;3)外地各高校推薦到我校的推免生,須選擇當地省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公告指定的報考點;4)我校推薦到外校的推免生,須選擇北京市招辦指定的報考點(含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學院路校區)、北京聯合大學、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東教學區))。
5、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應注意:
(1)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學校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應試的外語語種按我校的規定任選一種。
(3)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工作單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范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成分,且申請為少數民族地區的定向或委托培養方式),方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以報名時身份為準,不得更改。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薦免試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6)現役軍人報考我校,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規定,遵守保密規定,按照有關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我校聯系。
6、繳納報考費
(1)選擇中國人民大學報考點的考生,提交網報信息后,必須以“網上支付”(參見北京市網報公告)方式繳納報考費,得到繳費成功信息后,方可持報名號到我校確認網報信息。否則報名無效。
(2)應屆本科畢業生預報名期間(具體時間待定),“網上支付報考費”功能同時開通,考生在此期間支付的報考費有效。預報名考生提交網報信息后,亦可在網上報名正式開通時段(具體時間待定)進行網上支付報考費。
(3)依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京發改〔2009〕1603號文件規定,對在京報考碩士生的全國統考、推薦免試考生,收取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費138元/人。
“單獨考試”、“管理類(含MBA、MPA)專業學位聯考”報考費每人200元。
(二)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到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2010年11月10-14日(具體時間待定)
2、現場確認地點
(1)選擇中國人民大學報考點的考生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截至2011年碩士生入學考試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證、軍官證)、學歷證書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號到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教學一樓1101教室確認網報信息、照相。
(2)選擇外地報考點的考生到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網上公告中指定的報考點確認網報信息、照相和繳費。
(3)報考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4)未按規定時間到報考點確認網報信息的,報名無效。
(5)考生未按要求,錯選報考點、報考單位、考試方式,或未按規定時間到報考點確認網報信息,報名無效,已支付的報考費不退。
(6)考生支付報考費后,不退報考費。
(三)考生必須如實、準確提交報名信息,不得弄虛作假。一旦發現考生提交的報名信息不實,立即取消考生報考資格或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考生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別等信息必須一致,如不一致,請在報名前去公安部門更正。
考生報名信息在報名結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五、考生資格審查
我校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次計劃”的考生,請于11月20日前將報考2011“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郵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我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身份證、本科課程學習成績登記表、非應屆考生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生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有關規定者,不予錄取。
六、準考證的發放
1、選擇中國人民大學報考點的考生于2010年12月底-2011年1月初自行登錄研究生院網站(http://pgs.ruc.edu.cn)下載書面《準考證》,初試時憑網上下載的書面《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或軍官證)進入考場。放棄參加入學考試者,也請下載準考證,或網上通知我校。不下載書面《準考證》者,視為考生自動放棄考試。
2、選擇外地報考點考生的《準考證》由我校各院系于考試前20天寄出,請考生務必在網上報名時準確填寫本人接收《準考證》的地址和郵編。
七、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日期待定,以教育部文件規定為準,不在該規定日期舉行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三)初試科目(專業學位考試科目見各專業學位招生簡章):
第一單元
思想政治理論(滿分為100分);
第二單元
外國語(滿分為100分)
第三單元
統考數學或一門業務課(滿分各為150分);
報考教育學、歷史學、醫學門類者,考專業基礎綜合(滿分為300分);
第四單元
業務課(滿分為150分);
報考教育學、歷史學、醫學門類者本單元無考試;
報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科者,考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滿分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考試方式均為筆試。
(四)初試考試地點:
1、全國統考考生:
在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報名的考生的初試地點為中國人民大學,具體考場由我校在準考證上通知考生。
在外地報考點報名的考生按照報考點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考場參加初試。
2、單獨考試考生、“MBA聯考”、“MPA聯考”考生的初試地點為中國人民大學,具體考場由我校在準考證上通知考生。
(五)初試時,考生遲到15分鐘不得入場,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六)考生初試成績通知由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自行下載。
(七)復試
我校實行差額復試,各學院網站公布復試名單。
1、復試時間、地點、科目及方式:考生于2011年3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pgs.ruc.edu.cn)上自行支付復試費并下載《復試通知》。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復試一般在4月上旬前結束。我校認為必要時,可再次組織復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考生復試時須提交《本科課程學習成績登記表》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于入學報到時補交)。
應屆畢業生復試時要簽署“承諾書”,承諾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各科成績合格,能夠按期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入學報到時如不能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學位證書原件,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2、對以同等學力資格(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不含“MBA”、法律碩士聯考、“MPA”的考生),一律加試。我校要全面、嚴格復試,復試時,要對其進行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每門考試時間為3小時。
3、少數民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的復試:
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考生的少數民族身份網報時應如實填寫,不得更改。
(八) 我校是經教育部批準的34所自行確定本校復試分數線的高校之一。我校將結合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報考生源情況,以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自行確定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對應屆畢業生和非應屆畢業生實行統一的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對報考統考、各專業學位考生以及單獨考試考生提出應試科目總分要求和單科分數要求。
八、調劑
達到教育部規定的復試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以聯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單位進行調劑錄取。考生須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提交申請調劑信息,包括調往學校、專業等,我校將按考生的申請寄轉報考材料。
九、體格檢查
復試時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醫院為我校校醫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十、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科研成果、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參加統考的考生可被錄取為定向或非定向碩士生,也可被錄取為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參加專業學位考試考生可被錄取為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參加單考的考生,可被錄取為畢業時回原單位的委托培養碩士生。
招收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及自籌經費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及自籌經費碩士生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定合同。
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對作弊考生的檔案記錄將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當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對嚴重作弊的在校生,將予以直至開除學籍的處罰;作弊的在職考生由考試機構通報其所在單位,由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于違法者,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學習年限
1、碩士生的基本學制為2-3年。經濟學、法學、教育學、管理學等學科和新聞傳播學一級學科的碩士生基本學制為2年;漢青研究院碩士生學習年限為3年;哲學、史學、文學(除新聞傳播學一級學科)、理學、工學學科的碩士生的基本學制為3年。
2、各專業學位的專業學習年限詳見相應招生簡章。
十二、培養和學位
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培養方案的規定內容,按照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被頒發相應的學歷證書,并被授予碩士學位。
十三、畢業生就業
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生畢業時回定向或委托單位。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學校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四、其他
(一)2011年我校繼續實行住宿收費制。
(二)我校不允許學生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
(三)我校專業課不舉辦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卷、不指定參考書目。
(四) 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擔責任。
(五)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生后,培養經費及在學期間的待遇按委托培養合同或自籌經費培養合同辦理。
(六)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十五、聯系方式
研究生院網站:pgs.ruc.edu.cn
研招辦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59號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872
研招辦電話:010-62515340
中國人民大學查號臺:010-62511301
各院系咨詢電話詳見研究生院網站。
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0 年 0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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