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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9-03-13 相關院校:重慶大學
根據教育部和重慶大學《關于做好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及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結合今年土木工程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招生復試錄取領導小組
組長:楊波
副組長:馬驥
成員:楊慶山 華建民 謝強 丁選明 王衛永 王宇航 王桂林 楊榮華 陳朝暉 楊溥 狄謹 姚剛
秘書:李江濤 劉麗娟 羅云菊
二、復試資格分數線
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資格分數線為 “重慶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合格基本分數線”規定的初試合格基本分數線。
1.“土木工程”、“測繪科學與技術”、“交通運輸工程”專業初試合格基本分數線:總分320分、單科50分(滿分100分)、單科80分(滿分150分)。
2.“建筑與土木工程”專業初試合格基本分數線:總分340分、單科50分(滿分100分)、單科80分(滿分150分)。
3.“少高計劃”、“退役士兵計劃” 初試合格基本分數線:總分270分、單科45分(滿分100分)、單科60分(滿分150分)
三、招生人數
目前我校下達的我院全日制碩士招生總指標如下:
專業
|
指標
|
推免錄取人數
|
統考可招人數
|
土木工程
|
121
|
60
|
61
|
建筑與土木工程
|
143
|
48
|
95
|
測繪科學與技術
|
4
|
0
|
4
|
交通運輸工程
|
4
|
1
|
3
|
建筑與土木工程“少高計劃”
|
4
|
0
|
4
|
建筑與土木工程“退役計劃”
|
4
|
0
|
4
|
合計
|
280
|
109
|
163+4少+4退
|
四、復試工作
1、復試時間地點安排
(1)3月14日上午9:00-11:30報到,地點:重慶大學B區第二綜合樓一樓大廳;
(2)3月14日下午15:00-17:00筆試,地點:重慶大學B區第二綜合樓(具體地點報到時查詢);
(3)3月16日上午8:30面試,地點:重慶大學B區第二綜合樓(具體地點報到時查詢)。
2、報到及資格審查
(1)3月12日上午9:00后考生登錄重慶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yz.cqu.edu.cn/下載考生本人的復試通知書;
(2)3月14號(周四)上午9:00-11:30,參加復試的考生憑復試通知書、身份證原件及復試報到所需資料到重慶大學B區第二綜合樓(B二綜)一樓大廳進行資格審查。
3、復試報到所需資料及注意事項
(1)按照“重慶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重慶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相關事宜通知”中“復試資格審查”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詳見http://yz.cqu.edu.cn/news/2019-03/1285.html。需要帶2張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證件照片(復試考核表用、體檢用);
(2)參加復試需繳納復試費150元;
(3)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對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錄取資格直至取消學籍和學歷學位,責任由考生自負。
4、復試內容
(1)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專業綜合面試、英語聽力口語面試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思政成績為合格或不合格,單列)。
(2)復試筆試科目:
專業
|
筆試科目(滿分100分)
|
土木工程
|
《結構力學》或《土力學》或《道路勘測設計》或《測量平差基礎》
|
建筑與土木工程
|
《結構力學》或《土力學》
|
測繪科學與技術
|
《測量學》
|
交通運輸工程
|
《道路勘測設計》
|
五、考試成績計算及擬錄取工作
1、入學考試總成績計算
復試結束后,將考生的初試總成績與復試總成績進行加權求和作為考生的入學考試總成績,并以入學考試總成績分專業進行排序,由高到低進行差額選拔。
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總成績×50%。
其中,復試總成績=復試筆試成績×70%+專業綜合面試成績×20%+外語面試成績×10%。
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或體檢結果不合格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公布成績
3月18日,公布考生“復試總成績”和“入學考試總成績”。
3、確定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部分擬錄取考生同時確定專業的錄取方向)
按照“入學考試總成績”,各專業分別進行排序擬錄取工作,部分擬錄取考生需同時確定專業的錄取方向。
(1)按照報考專業“土木工程”、“建筑與土木工程”、“測繪科學與技術”、“交通運輸工程”分別進行排序、擬錄取工作。
(2)“土木工程”和“建筑與土木工程”專業的錄取方向及擬錄取方案詳見“附錄:2019級‘土木工程’及‘建筑與土木工程’專業統考碩士復試招生擬錄取方案”(簡稱“擬錄取方案”)。本細則公布的我院碩士招生總指標(詳見本細則“三、招生人數”),“第一次劃撥招生指標(250人)”適用于“擬錄取方案”中的“第一批”和“第二批”招生,“第二次劃撥招生指標(30人)”適用于“擬錄取方案”中的“第三批”招生。其中,“第二批”中 “土木工程”和“建筑與土木工程”專業各方向錄取的具體招生指標,我院將于3月16日前公布。
(3)3月18日,按照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排序擇優擬錄取,考生本人持身份證原件進行現場簽名確定擬錄取專業,部分考生選擇并簽字確定“土木工程”和“建筑與土木工程”專業的錄取方向。如果未參加現場簽名,視為考生自己主動放棄被擬錄取資格。
4、確定指導教師
我院將采取雙向選擇的方式確定指導教師。在獲得擬錄取資格后,考生自己聯系對應專業及專業錄取方向的導師。在雙選紙質表上,考生和導師同時簽字確認(一式三份,導師、考生、學院各一份)。雙選表于3月21日前交至學院208辦公室。如果未按時提交雙選表,視為考生自己主動放棄擬錄取資格。
六、體檢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本校應屆生除外),帶復試通知書(含電子照片)、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證件照片一張(體檢用)、體檢費,到我校校醫院體檢。
體檢時間:3月15日上午 8:00-11:00或3月18日上午 8:00-11:00空腹體檢。
地點:重慶大學A區校醫院
七、錄取通知書
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規定時間發放,預計2019年6月中下旬。
八、其他
復試咨詢電話:023-65123363。監督投訴、學院紀委電話:023-65121983。
統考初試上線的考生,請按照細則要求的時間報到參加現場復試,我院將不對每個考生單獨通知。
其它未盡事宜,參見重大校研“關于做好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的通知”等招生相關文件。
2019級碩士統考復試招生工作流程及政策以本細則為準。
本細則的解釋權屬于土木工程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領導小組。
土木工程學院
2019年3月12日
附錄:
2019級“土木工程”及“建筑與土木工程”專業統考碩士復試招生擬錄取方案
1、第一批:擬錄取考生中入學考試總成績排名前50%的考生
注: 考生“考試總成績”排序,不區分初試、復試筆試科目。
2、第二批:擬錄取考生中入學考試總成績排名后50%的考生
注: 在第二批中若出現某錄取方向招滿、該方向導師均無招生指標的情況,學院有權進行院內錄取方向調劑。
3、第三批:學校追加指標
我院在3月18日已經確定擬錄取名單之后,如果學校再次劃撥追加招生指標或后期有考生主動放棄被擬錄取的補錄指標,考生將按照“第一批”的招生錄取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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