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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9-03-22 相關院校:天津音樂學院
根據教育部、天津市考試院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我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如下:
一、組織領導
1.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紀檢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領導、紀檢、科研與研究生處等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紀檢工作領導小組對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2.復試工作由學院領導、科研與研究生處相關工作人員,負責制定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復試評委包括碩士生指導教師和相關學術骨干等,負責具體考核工作。
二、工作原則
1.堅持“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2.復試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3.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查;在德智體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注重對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的考核;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復試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
4.堅持以人為本,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三、錄取原則
根據教育部、天津市招生考試院及我院研究生招生的相關文件要求,我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依照以下基本原則:
1.學術型研究生按照音樂與舞蹈學、戲劇與影視學、藝術學理論3個一級學科考生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60%+(復試總成績÷3)×40%】,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專業型研究生按照音樂、戲劇2個專業方向考生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40%+(復試總成績÷3)×60%】,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2.學術型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以初試業務課一成績的高低作為錄取核定標準;如果出現考生綜合成績和初試業務課一成績均相同的情況,以復試總成績的高低作為錄取核定標準。
3.專業型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以復試專業主科成績的高低作為錄取核定標準;如果出現考生綜合成績和復試專業主科成績均相同的情況,以初試總成績的高低作為錄取核定標準。
4.復試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學術型研究生(復試總成績300分):
(1)和聲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復調(占復試總成績的35%)+作品分析(占復試總成績的35%)+面試(占復試總成績的27%)+外語聽力及口語(占復試總成績的3%)
(2)藝術管理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論文寫作(占復試總成績的35%)+藝術項目案例分析(占復試總成績的35%)+面試(占復試總成績的27%)+外語聽力及口語(占復試總成績的3%)
(3)音樂翻譯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論文寫作(占復試總成績的35%)+基礎樂理(占復試總成績的35%)+面試(占復試總成績的20%)+外語聽力及口語(占復試總成績的10%)
(4)戲劇與影視表演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專業主科及面試(占復試總成績的97%)+外語聽力及口語(占復試總成績的3%)
(5)學術型研究生其他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論文寫作(占復試總成績的35%)+作品分析(占復試總成績的35%)+面試(占復試總成績的27%)+外語聽力及口語(占復試總成績的3%)
專業型研究生(復試總成績300分):
(1)作曲、電子音樂作曲、視唱練耳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專業主科(占復試總成績的70%)+面試(占復試總成績的28%)+外語聽力及口語(占復試總成績的2%)
(2)音樂教育各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專業主科及綜合技能展示(占復試總成績的90%)+音樂教育學或音樂心理學(占復試總成績的8%)+外語聽力及口語(占復試總成績的2%)
(3)專業學位其他研究方向復試總成績=專業主科考試及面試(占復試總成績的98%)+外語聽力及口語(占復試總成績的2%)
5.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請與3月25日前提交申請,并提供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役部隊簽發的《退出現役證》。
6.復試總成績不及格者(即按照百分制計算,成績不足60分者),不予錄取。
7.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加試科目的任何一科成績不及格者(即按照百分制計算,成績不足60分者),不予錄取。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四、名額分配安排
我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名額為180人,其中學術型研究生74人,專業型研究生106人。根據國家規定,學術型研究生名額可以調劑給專業型研究生使用,專業型研究生名額不可以調劑給學術型研究生使用。
我院每個專業方向的招生總數上限,原則上為本專業方向的導師數×3。每位導師每年招收研究生名額原則上不超過3名。2019年在招生計劃名額多于上述招生原則總數的情況下,指導多個研究方向的導師,招收研究生名額可增加至4名(兩個方向及以上);已退休且不再擔任本科生教學任務的導師,招收研究生名額可增加至5名。每個專業方向招生總數上限也將隨之發生變化。
根據測算,各專業錄取名額分配如下:
學術型研究生:
藝術學理論計劃錄取名額:19人
音樂與舞蹈學計劃錄取名額:27人
戲劇與影視學計劃錄取名額:1人
專業型研究生:
音樂領域計劃錄取名額:132人
戲劇領域計劃錄取名額:1人
※上述47個學術型研究生名額如果出現錄取未滿的情況,經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空余名額仍可調劑給專業型研究生使用。
五、復試內容
參見《天津音樂學院2019年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天津音樂學院2019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復試時間:2019年4月6日、7日,請考生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復試安排:抽簽安排將于近日在天津音樂學院官網公布。《天津音樂學院2019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安排》將于2019年4月2日在官網公布。
六、調劑
教育部將于2019年3月20日至4月30日陸續開通各院校調劑窗口,有意向調劑的考生在此期間請密切關注研招網上的調劑信息。
七、復試紀律及要求
1.復試評委和工作人員由能夠正確執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及利害關系人報考本校研究生的教師回避復試錄取的相關工作。
2.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提高自我約束力,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風,營造我校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環境,對違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招生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3.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范圍廣,政策性強,要嚴格執行國家與學院制定的相關政策,不得超越權限自定招生錄取辦法。復試全程錄像。
八、信息公開
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在天津音樂學院官網公布(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對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進行說明。
擬錄取名單要在學院官網和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擬錄取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將擬錄取名單報市高招辦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未經我校網站公示及“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九、申訴渠道
公示網站地址:www.tjcm.edu.cn
舉報電子郵箱:jiwei@tjcm.edu.cn
舉報電話號碼:022-24160024
受理舉報部門:天津音樂學院紀委監察室
通訊地址:天津市河東區十四經路八緯路交口天津音樂學院
郵編:30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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