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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9-04-09 相關院校:華東師范大學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和《教育部關于印發〈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8〕5號)精神,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和維護教育公平為出發點,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觀評價、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工作原則。
二、組織管理
成立國際與比較教育研究所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和統籌管理復試工作,成立以指導教師為主要成員的復試小組,負責實施復試階段各項工作。
三、復試名單確定
1、在不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我所根據專業特點和統考招生計劃、報考生源等情況確定本所相關復試分數線。
2、達到我所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全部參加復試,擇優錄取。
3、我所復試分數線經學校審定后由研究生院統一公布。
4、我所不進行破格復試。
四、復試程序
1.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應于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上午8:30到國際與比較教育研究所辦公室(中山北路校區文科大樓1513室)報到,并提交相關材料以供審核,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及我校招生簡章所列報名資格者,不予復試;
2. 復試包含:(1)專業知識考查,采取筆試形式,時間為2小時,滿分200分;(2)學習能力、創新能力、動手能力、靈活運用知識能力、口頭與書面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考查,采取面試形式,滿分200分;(3)外語口語與聽力考核,面試時進行測試,滿分100分。
3.復試時間和地點: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
專業課筆試:9:00--11:00,文科大樓1513室;
綜合素質考查和外語口語聽力考核:13:00開始,文科大樓1510室。
4. 復試結束后,我所將根據教育部和我校研究生院的成績計算方法對各單項復試成績進行加權綜合,評定各考生的綜合復試成績。
五、復試內容
1、專業知識考查,內容范圍見學校研究生院網站。
2、綜合素質考查:由復試小組負責進行面試,綜合考察學生的綜合知識基礎、專業知識與態度、學習能力、創新能力、動手能力、靈活運用知識能力、口頭與書面表達能力等。
3、外語口語與聽力考核:由復試小組負責進行,重點考察學生的外語聽力綜合水平、外語口頭表達的準確性和流暢性,以及學生對于專業領域外語的熟悉水平。
六、復試成績計算方法
1、專業課筆試總分為200分;
2、綜合素質考查由復試小組成員針對考生的綜合表現進行評分,滿分為200分,復試小組成員的評分按照算術平均數為該考生綜合素質考查的最終得分;
3、外語口語與聽力考核由復試小組成員針對考生的外語水平綜合表現進行評分,滿分100分,復試小組成員的評分按照算術平均數為該考生外語口語與聽力考核的最終得分。
4、復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復試總成績為500分,外語口語與聽力考核為20%;專業知識考查為40%;綜合素質考查為40%。
七、總成績計算及擬錄取辦法
1、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初復試總成績=初試成績×0.6+復試成績×0.4。
2、依據考生初試與復試總成績排名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總成績低于300分者即為復試不合格,不予擬錄取。
八、招生體檢
我校招生體檢跟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即在新生報到后的三個月新生復查期間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再依據相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或者進行其他學籍處理。
我校各專業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兩個文件執行,請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仔細比對自己身體狀況,如有不符合情況及時提出咨詢,以免新生入學體檢不合格被取消入學資格。被錄取考生在下載調檔通知時還需填寫自己的病史。
九、其他
1、我所今年不接受調劑。
2、本方案未盡事宜根據《華東師范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辦理。
十、信息公開與社會監督
按規定對復試辦法、招生計劃、復試名單、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進行公開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復試錄取工作投訴、申訴和監督聯系方式:
學校紀委監察處,電話:021-5344605,電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十一、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老師
電話:021-62232042,電子信箱:hfchen@kcx.ecnu.edu.cn
華東師范大學教育學部國際與比較教育研究所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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