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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9-04-15 相關院校:長春工業大學
化學與生命科學學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育[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吉林省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字[2019]2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5.堅持以生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組織管理
1.學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院長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學校本年度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安排,負責具體落實本學院的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2. 學校高等材料研究院通過化學與生命科學學院學位點招收的一志愿合格考生及接收的調劑考生在學院統一接受復試。
學院按招生專業和復試考生人數組織復試小組,報考學院的考生與報考高等材料研究院的考生分組綜合面試,單獨排名,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具體實施復試工作。
3.學院制定復試工作人員遴選、培訓辦法和行為規范,對本單位復試工作人員進行集中培訓。
三、復試
(一)復試成績要求
達到《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分數考生均可參加復試,復試后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向學校提交擬確定錄取名單。
(二)復試比例
復試原則上采取差額形式,生源充足專業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可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
(三)復試內容
復試分為專業課考試和綜合能力面試(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及學科面試)。
1.專業課考試
專業課考試采取筆試形式,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50分。
2.綜合能力面試
綜合能力面試一般采取口試、筆試及實踐環節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以口試為主。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其中外語口語測試時間為3-4分鐘。復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老師當場評分,成績取平均分。
面試內容及評分標準:
基本素質占20分:考查考生政治態度、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守法表現、獎懲情況。
外語水平占20分:考查考生外語的聽、說、讀等能力,一般應包括公共外語和專業外語。主要從語言準確性、話語的長短和連貫性、語言的靈活性和適合性等方面考查。
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占30分:考查考生對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掌握的情況,了解本科期間的學習、工作及獎勵等情況。
綜合能力占30分:考查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判斷考生是否具備碩士生培養的潛能和素質。
3.成績核算
復試成績=復試專業課成績折算成百分制*40%+面試成績*60%
4.以同等學歷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5.復試中發現考生綜合素質不合格的,復試面試小組有權直接提出復試不合格意見,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四)復試程序
1.學院組織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復試,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2.學院根據初試、復試成績折合計算后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并上報研究生院。
(五)復試工作要求
1.加強誠信評判和作弊考生查處。將誠信考核作為重要環節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對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
2.學院成立由研究生導師組成的5人復試小組,復試小組名單上報學校研招辦審核、備案。復試小組中由外語水平較高的教師負責外語口語測試。
3.學院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不允許任何人干預復試錄取結果。
4.面試過程中面試老師不應隨意離開面試現場,如有離開的情況,返回后不得為其離開期間面試的考生評分。
四、復試成績
(一)成績核算
1.復試成績=復試專業課成績折算成百分制*40%+面試成績*60%。
2.總成績=初試成績(500分滿分)/5*70%+復試成績*30%。
(二)總成績排名方式
1.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2.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三)錄取原則
1.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根據學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復試成績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
五、相關要求
1、考生需攜帶:應屆學生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往屆學生: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
2、有特殊情況的考生,提前與學院辦公室聯系。
聯系人:趙老師 ,聯系電話:85716473,13504413003。
3、其它內容參見學校網站關于研究生復試的通知。
附:復試時間安排
筆試科目:
化學、應用化學:儀器分析(需要帶計算器)
生物學:生物工程下游技術
筆試時間:3月27日上午8:30分
地點:
綜合樓第四階梯教室:化學專業
綜合樓第五階梯教室:應用化學專業、生物學專業
綜合面試時間、地點:
3月27日下午13:00
化學、應用化學專業:生物樓二樓會議室
生物學專業: 生物樓二樓資料室
3月28日上午8:00
化學、生物學專業(高等材料研究院):生物樓二樓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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