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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伊犁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2019-03-21 相關院校:伊犁師范大學
根據教育部和自治區工作要求,深入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為進一步推進研究生考試招生改革,完善考試招生制度體系,確保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科學規范、公平公正,我校本著“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本工作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復試目的與原則
復試將針對考生的政治素養、業務能力、基本素質和發展潛力進行全面考核,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精神與能力的考查,通過科學有效的辦法和公平公正的過程,對考生進行全面評價,最后結合初試成績形成綜合評價,確定錄取資格。
二、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由校長擔任組長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監督方案實施、審議重大問題、處理考生申訴、確定錄取結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
2.各學院成立由院長擔任負責人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具體實施各相關專業的復試及錄取工作,指導各招生專業完成命題、測試、閱卷、面試等工作,依法依規完善過程和重點環節,并將相關過程材料和擬錄取名單提交研究生處。
3.各招生專業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的指導下,組建研究生復試筆試命題組和面試考核組。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且無直系親屬參加考試。筆試命題組專家不少于2人,原則上按一級學科命題,學術背景類似的不同招生專業可以采用同樣的筆試試題進行測試;面試考核組專家應由不少于5人,另配記錄人員1名,現場獨立打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于面試結束后交研究生處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所有參與人員名單由學院研究生工作小組審定,報送研究生處備案,學院應做好對相關人員的政策和業務培訓,嚴格執行保密紀律,確保測試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
4.校研究生處在復試全過程中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履行監督義務和管理責任,做好政策和信息的公布和解釋,接受考生咨詢和申訴,確保復試錄取工作順利進行,公平公正。
三、調劑原則
第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足的招生專業,向滿足調劑條件的考生開放。調劑基本條件如下:
1.初試成績(單科與總成績)達到報考專業的B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調劑專業必須為相同或相近專業;
3.公共課考試科目原則上相同,專業課科目相同或相近。
4.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招生單位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5.學校在政策規定的時間內盡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要及時解答考生咨詢,確保信息溝通暢通。
四、復試內容及要求
1.符合教育部文件規定的報考資格要求,初試成績達到報考專業的B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按考生初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列,確定復試考生名單,采取差額形式,各招生專業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復試內容
復試由專業筆試和綜合面試兩部分組成(總分300分)。
(1)專業筆試:滿分為100分,時間120分鐘。考試由學校由各學院組織,并確保各批次復試試卷不得雷同且難度基本一致;
(2)綜合面試:滿分為200分。主要考察考生專業知識、思維及創新能力等,對學生外語聽說能力有要求的專業,可在面試中設置外語口語交流環節;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專業課(加試科目以學校招生簡章為準)由各學院統一組織;
(4)依據教育廳要求,復試全過程錄音、錄像,并做好復試過程的相關記錄。
4.成績計算
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總成績÷3)×50%。
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加試科目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復試時間安排
復試時間安排在三月下旬至四月份(以接到復試通知為準),請考生及時關注網站上公布的復試日程安排和調劑系統發送的復試通知。
6.未按期參加體檢或未按時參加復試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負。請各位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http:// yjsc.ylsy.edu.cn/,及時查看相關信息。
四、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中相關要求執行。
五、錄取及其他注意事項
1.復試報到程序
考生攜帶資格審查材料到各學院進行資格審查(報考學科教學的考生,按專業去相關學院辦理),資格審查影響考生的是否錄取,學院要嚴格進行學生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領取復試通知單。
2.資格審查
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并交身份證及學生證復印件一份)、本科階段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教務處公章)、學院填寫《伊犁師范大學2019年研究生復試思想政治審查表》,同時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
往屆畢業生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并交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一份)、單位填寫《伊犁師范大學2019年研究生復試思想政治審查表》,同時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應屆生應提供畢業前學校發放已簽訂的就業協議,在職考生應提供定向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及社保繳納證明。
嚴把資格審查關,做到“一個考生不少,一個環節不漏”,同時加強對考生的政治審查和誠信評判,對于弄虛作假和考試違規的考生,一旦確定,一律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3.破格復試
我校原則上不接受破格考生,但如果生源不足,通過調劑仍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的招生專業,可考慮嚴格按照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的相關規定啟動破格復試程序,將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納入復試考核范圍。
4.錄取
(1)錄取以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錄。
(2)專業面試不合格者,不予錄;
(3)思想政治素質、身心健康狀況、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作為錄取時的參考;
(5)逾期未參加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6)應屆畢業生2019年9月1日前不能取得本科畢業證者,取消錄取資格。
擬錄取名單首先在學校復試結束后進行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報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審核,最終錄取名單以教育部錄檢名單為準。
六、復試錄取監督及申訴
強化招生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復試工作中如有異議,由研究生處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考生仍有異議的,可向學校紀委反映,由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給予答復,答復仍不滿意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伊犁師范大學研究生處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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