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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9-03-20 相關院校:四川輕化工大學
四川輕化工大學(原四川理工學院)
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為了加強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保證研究生招生的公平與公正,深入貫徹教育部《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嚴格執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復試工作制度機制,加強復試工作規范管理,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復試工作是研究生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保證選拔質量的重要環節。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學業知識水平、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以及思想品德是否符合研究生培養要求的關鍵環節。要加強對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應通過復試。
第二條 復試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實行校、院兩級管理,落實責任制和監督制。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錄取工作督查組;各研究生培養學院成立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嚴格執行“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會議決定”制度。
(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研究生部、黨辦、各培養學院等部門負責人任成員,全面負責領導、組織、檢查監督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在研究生部,負責研究生招生日常工作。
(三)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督查組由學校紀檢監察室牽頭負責,全面、有效監督復試錄取工作,選派專人到復試現場巡視和檢查。
(四)各研究生培養學院要加強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組織領導,成立由學院院長擔任組長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復試領導小組)。復試領導小組包括導師在內不少于5名本專業的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博士)、辦事公正、責任心強的教師,且應有1名思政工作領導。并將復試領導小組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各學院黨總支紀檢委員須參與監督復試組織工作全過程。
(五)各研究生培養學院要充分認識到復試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做好復試組織工作。根據本辦法的有關精神,結合各學院學科、專業的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復試工作方案(包括復試程序和復試標準)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公室備案,并在復試前向考生公布。
(六)各培養學院要制定復試工作人員遴選、培訓辦法和行為規范,應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要對所有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提高自律意識,抵制不正之風和干擾,確保復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對不稱職的人員要及時調換并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我校研究生的教師應回避復試錄取的相關工作。
(七)各培養學院在復試過程中,要認真做好復試試題和面試提綱的保密工作,嚴禁泄露試題和提綱,嚴禁復試過程中的舞弊行為。一經發現,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取消作弊考生的復試資格。
(八)各培養學院的復試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確保考生申訴渠道暢通。負責受理考生對復試錄取工作的咨詢和異議,負責向考生解釋和處理遺留問題。
(九)各培養學院復試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對復試錄取過程的管理和監督,對違紀違規事件嚴肅處理。
第三條 確定復試名單
(一)在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及學校具體情況,確定我校的復試分數線為國家一區分數線。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分數線:會計碩士總分不低于150分,其余學科專業總分不低于200分。
(二)為引進競爭機制,選拔優秀生源,提高復試有效性,各學科專業原則上采用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部分生源充足專業會適當擴大復試差額比例。
(三)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學校招生規模和各學院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我校復試分數線、復試比例等確定一志愿復試名單,并及時將一志愿復試名單發各培養學院。
(四)確定復試名單時遵循先第一志愿考生,后調劑志愿考生的原則進行。
(五)各研究生培養學院應及時公布復試名單并通知考生按時到校參加復試。
第四條 復試考生的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在復試前攜帶以下相關證件到各研究生培養學院報到,各學院要指定專人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經查驗合格后方可參加復試。持不合格證件的考生不準參加復試。未經查驗證件擅自參加復試者,一經查實,其復試成績無效。
(一)所有復試考生需攜帶《四川輕化工大學(四川理工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政審表》原件一份、初試準考證打印件兩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二)應屆生另加帶加蓋教務處公章的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一份、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三)往屆生另加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四)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還需加帶《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五)考生提交的其他科研、獲獎、認證情況的各項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所有復試考生都需到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運用身份驗證系統驗證考生身份及指紋信息(所有非5114、5153考點參加初試的考生需補采集指紋信息存檔及驗證)。
第五條 復試內容及復試方式
(一)復試內容包括專業知識測試、綜合素質及創新精神與能力測試、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體檢和思想品德考核。體檢和思想品德考核(含心理測試)不作量化計入復試成績。
1.專業知識測試采用筆試方式,考試時間為2小時(美術和藝術設計為6小時),考試科目按我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各學科、領域所定的科目執行,不得隨意更改;
135101音樂因其專業特性,可自行確定專業知識測試的考核方式,并提前向考生公布。
2.綜合素質及創新精神與能力測試采用面試或實驗技能考核的方式進行,對每位考生的測試時間為15-20分鐘;
3.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采用面試方式,測試時間不少于5分鐘,外語測試內容應包括公共外語和專業外語。
(二)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專業知識測試成績40分,綜合素質及創新精神和能力測試成績50分,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成績10分。會計碩士的專業知識測試包括思想政治理論和會計綜合兩門筆試科目,其成績滿分各20分。
復試成績低于60分(含各單項成績低于該項滿分的60%),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三)專業知識測試筆試科目按課程歸屬由相應學院負責試題的命題、制卷、考試和評閱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將筆試成績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復試試題的命題、制卷、保管及評卷嚴格執行《四川輕化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專業課命題、制卷細則》、《四川輕化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專業課評卷辦法》的規定。
(四)綜合素質測試(面試)要有詳細考試提綱(由各學院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簽方式確定題目),并做好記錄和錄音(錄像),對每個復試考生必須當場打出成績和評語,如實填寫《四川輕化工大學(原四川理工學院)研究生復試考核表》、《四川理工學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信息表》。
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
專業素養考查主要包含: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2.考生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學科領域發展的潛力;3.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綜合素質考查主要包含:1.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2.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3.人文素質;4.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五)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錄取。
(六)對同等學力考生,應加強對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加試科目為所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且不得與初試、復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每門為180分鐘,每門課程滿分為100分。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但其中任何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加試工作由各研究生培養學院自行組織。
(七)復試完畢后,《復試考核表》、《復試信息表》、《復試錄取統計表》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存檔。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含筆試、面試)各學院整理好后密封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封口處院長簽名、學院蓋章?忌Y格審查材料、思想品德考核材料及錄音或錄像材料由各研究生培養學院指定專人保管留存備案,錄音錄像保存一年,其余材料保存三年,其間隨時備查。
(八)各學科專業的復試辦法及復試標準應在各學院校園網上發布并在校區宣傳欄上公示。
(九)復試完畢后各培養學院應及時將復試成績及結果通知考生本人。
第六條 關于調劑復試
(一)調劑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環節,是滿足考生多元志愿選擇,保障考生權益的重要渠道。各培養學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創新服務舉措,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水平;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范調劑工作程序;提升調劑工作效率,及時解答考生咨詢,確保信息暢通;加強工作檢查問責,強化調劑工作監管,確保調劑服務工作規范透明、公平公正、周到細致。
(二)合格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可在相同或相近學科、專業之間調劑生源,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一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國家統考數學一、二、三及理學自命題數學(科目代碼601-609)視為相同。統考英語與統考數學應依順序調劑,不可逆調。
1.同一門類“相近學科或專業”的調劑原則:
學術型:專業代碼前2位相同(07理學、08工學、12管理學可調我校相對應的學術型專業);
專業學位:專業代碼前4位相同(0351法律碩士、0451教育碩士、0852工程碩士和0951農業碩士、1351藝術碩士可調我校相對應的專業學位專業);
0451教育碩士前置學歷所學專業需與調劑專業(研究方向)一致或密切相關;
學術型與專業學位互調需專業代碼前2位相同,且專業學位調入學術型需考英語一。
2.其他跨門類“相近學科或專業”的調劑原則:
專業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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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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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跨門類可接受的調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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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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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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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2力學、0773材料科學與工程、0775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776環境科學與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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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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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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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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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設計(產品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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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37工業設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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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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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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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數學、0702物理學、0711系統科學、0774電子科學與技術、0775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777生物醫學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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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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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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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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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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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物理學、0703化學、0707 海洋科學、0710生物學、0772 力學、0773材料科學與工程、0774 電子科學與技術、0776環境科學與工程、0780藥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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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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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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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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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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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化學、0710生物學、0713生態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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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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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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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經濟學、0701數學、0711系統科學、0714統計學、0802機械工程、0811控制科學與工程、0812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14土木工程、0830環境科學與工程、0871管理科學與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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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科目未設置數學的理學類考生,調入初試科目設有數學的工學、管理學、工程碩士專業,需在復試中加試數學。加試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但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三)調劑程序:
1.申請調劑我校的考生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查詢我校各專業計劃余缺信息、調劑要求,填報調劑志愿。
2.各培養學院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報考學校、報考專業、專業技能、科研能力及獲獎情況等綜合審核擇優遴選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具體遴選辦法報研究生部備案并向考生公布。
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同一批次我校對應專業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偝煽兿嗤瑒t以統考成績高者優先。
3.各培養學院在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向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發出復試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接受復試通知。逾期未接受復試通知的視作自動放棄。
4.考生根據通知要求攜帶相關材料按時到校參加復試,未經資格審查或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5.通過我校復試擬錄取的調劑考生,我校在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發出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接受待錄取。逾期未接受待錄取通知的視作自動放棄。
6.所有已接受待錄取的考生,未經我校同意,不得變更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待錄取狀態。
(四)我校確定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志愿鎖定時間為36小時,我校計劃余額信息自2019年3月20日起在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發布,根據各專業生源情況及時更新或關閉計劃余額信息,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
(五)原則上初試成績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的數目已達到該專業復試名額的研究生培養學院不再接受調劑考生。
第七條 關于破格復試
(一)根據教育部研究生錄取工作的相關政策,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5分以內),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在學校破格指標限額內,可允許其破格參加一志愿報考專業復試(簡稱破格復試)。
(二)要嚴格控制破格復試名額,破格復試考生約占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數的3%。
(三)破格復試由考生本人提出破格復試的書面報告,經各研究生培養學院審查并簽署意見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再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在未得到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批復前不得通知考生復試。
(四)非一志愿考生不得破格線下復試。
(五)初試成績符合國家一區復試分數線一志愿考生人數小于該學科招生計劃,且考生初試成績公共科目單科低于國家一區線5分以內的考生可以申請破格復試。
破格排序按差分排序,差分越少排名靠前。若差分相同則以總分超出對應學科國家一區線分數較高者優先。
(六)破格復試的考生通過復試錄取后不享受新生獎學金優惠政策及第一學年學業獎學金。
第八條 關于體檢
所有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都必須在復試期間內參加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另行通知。
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第九條 錄取辦法
(一)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對體檢不合格、復試成績不合格或政治素質及思想品德不合格的考生無論綜合成績如何,一律不予錄取。根據實際情況我校各專業招生計劃可作微調。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且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提交學歷認證報告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綜合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構成,滿分為100分。綜合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1.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的專業: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3)×50%+復試成績×50%。
2.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的專業: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在計算綜合成績時,跨專業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要根據調入專業與初試專業的國家一區分數線分差進行加權折算(調入專業國家分數線/初試專業國家分數線)。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單列,不參與非專項計劃考生排序,在其專項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
(三)各研究生培養學院根據學校劃定的招生計劃確定擬錄取名單時實行第一志愿優先,并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按復試成績高者優先。
(四)在錄取過程中還應參考考生在大學階段的學習成績、工作實績及科研及創作能力。
(五)各學院對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應填寫《四川輕化工大學(原四川理工學院)研究生復試考核表》、《原四川理工學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信息表》。各學院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立即召開招生復試領導小組會議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研究生部核定。
(六)研究生部將各學院擬錄取名單與招生計劃核定無誤后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然后在學校研究生部網頁及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網信息公開平臺公示(公示10天)。
(七)研究生部將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并已公示的擬錄取名單上傳教育部遠程錄檢,同時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簽章后,再向考生發錄取通知書。
第十條 招生復試錄取信息公開公示
實行信息公開公示制度。教育部建立了“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推動招生單位切實開展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工作。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等都在“研招信息公開平臺”按要求公開公示。對于破格考生,在公布擬錄取名單時加以備注說明。
各學院對于應公開的招生復試錄取信息,嚴格按照規定準確、規范、充分、及時予以公開,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
第十一條 關于監督與復議
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要堅決抵制亂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確保招生錄取科學規范、公平公正。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督查組、研究生部將組織專人現場巡視,對招生復試工作過程進行監督與檢查。為維護招生紀律的嚴肅性和確保研究生錄取質量,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接受社會和廣大考生的監督,考生可以通過信函或電話向學校紀委反映情況或投訴。投訴電話:0813-5505625。
(一) 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培養學院復試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負責受理考生對復試錄取工作的咨詢和異議。各復試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對復試錄取過程的管理和監督,對違紀違規事件嚴肅處理。
(二) 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錄取督查組對復試錄取工作全面監督、巡視和檢查。
(三) 實行復議制度。在規定期限內確保投訴、申訴渠道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相關培養學院進行復議。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研究生部負責解釋。如遇與國家和教育部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和教育部的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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